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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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他取樂。

    少年雖一時倉皇,不知地位,到此時亦不得不從,夜日留禁在内,逍遙快樂,時長日久,縱銅皮鐵骨,性命亦難保全。

    那少年漸漸形容瘦損,兵盡矢窮,不能騎射。

    旗女諒他不能與我交歡,留他何用!若欲放他回家,恐洩漏醜事,何不将他謀死?豈不幹淨!準備酒肉與那少年飲食,将他灌醉謀死,抽出利刃,把屍骸割碎,藏在甕内,候更深移放城南馬路。

    旗婦人如此行為,不止十百,不及一月之久,城南甕子共約有八十多個。

    不在話下。

     且說城外鄉中人民有子弟入城買糞溺者,不見回家,俱到城内尋訪,亦有父尋子,亦有母尋兒,亦有兄尋弟,亦有妻尋夫。

    每日紛紛鬧鬧,四下跟尋,并無蹤迹。

    後來有些風聲,被旗巷鞑女旗婦所謀害,不保性命,屍骸剁碎藏于甕内,穩在城南馬路上。

    衆鄉人見有此消息,奔至此處一觀,果然有許多甕子,将蓋揭開,内中俱是屍首,吃了一驚,哭哭啼啼回家,各皆具呈往本鄉控告。

     顧縣主一見狀詞,知是公府旗婦謀害子弟人民一案。

    知縣想了一回,我等官卑職小,安敢同公府作對?提起筆來批倒不準。

    衆人見縣主不準,就往府署具控。

    知府吳科祥收了狀詞,觀聞詞内,系控旗婆謀害子弟等八十餘命,事關重大,叫本府怎麼判斷施行?不若胡塗批他不準。

    衆百姓沒奈何,俱皆到汪道台呈控,一概收閱,俱批落府縣查明詳報。

    衆人見道台之批,亦是枉然,而今潮州都沒有官府了,内中有一人說曰:“你等真正不達時務,各衙官員氣脈卑小,安敢與公府作對?這關系重大人命,非同小可,依愚之見,若欲伸此冤,除非劉鎮不可,況劉大人愛民如子,自然與俺等伸冤。

    ”衆人聽見此言有理,莫不稱善,于是衆人備呈伺候,待劉鎮十五早往城内各神廟焚香禮拜回歸帥府時,衆人一同攔遞叫冤,皆呈上狀詞。

    劉大人命随駕官,一概收起,令衆百姓赴帥府候問。

    劉大人一入府内,立時升堂吊問,對衆百姓曰:“你等既是人命案情,可往本縣本府處控告。

    ”衆百姓對曰:“啟大人,我等是呈告公府旗婦的,府縣俱批不準。

    ”劉鎮聽着衆百姓言語,默默一想,便向衆人說道:“今你等先且回家,本鎮自當究出鞑婦填命。

    ”衆人叩謝回家。

    不在話下。

     隻說劉鎮吩咐衆人去後,心中忖思這等事,須至城南觀看明白,然後可到公府禀明千歲,究其旗婦填命。

    明早劉帥便衣小帽帶一名跟班,悄悄靜靜往城南馬路上觀看,果然有許多甕子,令跟役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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