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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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王文見于公寫出招詞,讀出功績,并不分辯迎立外藩之事。

    王公大忿,厲聲呼曰:“天乎!冤哉,冤哉!今日勘問某等迎立外藩,有何指實?有何憑據?有何人見證?差何人去迎的?”有附會亨、貞之官曰:“汝意欲取金牌符敕,私結内宦,迎立襄藩,如何抵賴?”王文答曰:“金牌符敕,見存禁中。

    不奏知太皇太後,誰敢竊取而行?既言迎立襄王必動驚人,查有何人到彼?今日若以‘意欲’二字誣陷某等,實不甘心!”于公見王文力辯,乃曰:“王千之(文之号),汝辯之何益?石亨、有貞等意已如此,如何肯放我與你?彼蓋欲踵秦桧莫須有之故智也。

    辯亦死,不辯亦死。

    ”當時蕭維貞曰:“此事出于朝廷,公等不肯承認,亦難免得。

    ”當有張在坐,乃閉目與蕭維貞言曰:“此輩自作自犯,如何說出于朝廷。

    ”時有刑部郎中劉清聞得此言,歎曰:“真冤哉!真冤哉!”即叱劉清曰:“聽汝之言,想必也是與他同謀的。

    ”一時附會亨、貞者群诋侮之。

     明日,石亨等矯上旨,催促成獄。

    法司無奈,隻得承亨、貞風旨,乃以‘意欲’二字,附會上之。

    亨等遂挾都禦吏蕭維貞等構獄詞;其略雲:“看于謙、王文等,意欲迎立外藩,圖危社稷,合依謀反者律。

    陳循與項文曜等,知于謙、王文等謀異不舉,依知情故縱者律。

    ”奏上,天順帝覽畢,猶豫久之。

    乃曰:“于謙曾有功于社稷。

    ”衆皆默然,未及對。

    石亨、有貞忙上前啟奏曰:“臣等出萬死一生,迎陛下複位。

    若不置于謙于死地,則今日之事為無名。

    ”上聞此言,其意遂決。

    法司标榜于市。

     二十二日早,獄中取出于謙、王文、範廣、王誠等,于西市受刑。

    王文口中大叫曰:“顯迹何在!以莫須有效奸賊秦桧之故套,誣陷某等于死,天乎昭鑒!”于公乃大笑,口中但曰:“主上蒙塵,廷中大亂,呼吸之間,為變不測。

    若無于謙,不知社稷何如。

    當時吾統一百八十萬精兵,俱在吾掌握之中,此時不謀危社稷,如今一老羸秀才,尚肯謀危社稷乎!王千之、範都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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