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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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利銀,就要還你戤契!”山聞言大驚,曰:“兄長莫非酒醉未醒,何出此言?前月本銀通奉還你,今見中人身死,反說此言。

    蒼天在上,不可欺心。

    ”王江連聲嚷道:“誰是欺心!汝倒見中人死了,反來賴我本銀。

    ”山忿怒不平,連聲叫屈,即與王江毆打起來。

    衆鄰一齊來勸解開,彼此告訴一番,衆又不知真情,皆說董山折本,反來欺心賴債。

    董山見衆人一說,氣得不能言語。

    難以分辯,隻得回家。

     明日,迳到本縣告理。

    縣官拘王江并鄰裡究問,通是回護王江一偏之詞。

    皆曰:“止有賴債之情,并無債賴之理。

    ”問官審畢,即提筆判雲:審得董山往年原借王江本銀三百五十兩,當日有契有約。

    據山此時還銀,無證無中。

    豈有三百金之資交還,不即索契取明,而延至兩月後興詞?此分明欲圖賴債者也。

    情屬可惡,法宜重懲,以警刁誣。

     問官判畢,即将董山重責二十,又禁獄中。

    待完江本銀,方才拟罪放免。

    董山冤屈無伸,屢屢令子侄到上司去告理,皆以前招為證,反坐越告之罪。

     董山累得人亡家破,召保出外。

    聞得于公巡按江西,董山籲天禱告曰:“山聞新到巡按于爺,自幼神奇。

    今日為官,必如明鏡。

    山之冤屈,隻在此詞。

    懇乞神天昭鑒,救拔含冤之苦。

    ”于公初臨馬頭,董山拚命擁住轎旁,高聲哭告曰:“青天爺爺!小人三年冤屈無伸,隻得拚命伸訴。

    非爺爺明鏡,不能察此冤枉。

    ”于公見其迫切之狀,非假态也,喝令取詞上來。

    公看畢,即問曰:“還銀之時有中;還利取契之時,中人病死。

    事之不明處在此。

    ” 董山即叩頭訴曰:“青天爺爺!正是。

    王江見中人魆死,以為無了見證。

    問官又據王江鄰裡一偏之詞,把小人屈陷三年,累得人亡家破,冤屈無伸。

    今日爺台親提究問,便知明白。

    ”于公遂準了詞狀,喝令董山退去。

    亦不差人去拿王江,亦不發落董山,與别官究問。

     挨過月餘,董山又苦苦哀告于公,公佯為不理。

    董山情極,叩頭流血。

    于公問曰:“汝還時,銀子共有幾錠?何處傾銷?還有何物抵足其數。

    ”山忙訴曰:“小人銀子共四十六錠,二十四塊碎銀。

    因不足,還有銀杯四個,銀钏二副,衣服二套,抵足其數。

    這钏打造甚精。

    ”于公見說乃曰:“吾已知道。

    ”仍發放山出,于公遂留記在心。

     忽一日,行牌到宜春縣,竟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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