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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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縣考将近,先生命庭瑞與美玉赴考。

    蘭英亦要同往,其母何大姑止之曰:“爾女流輩,怎想去考試,連内外都沒有了。

    ”蘭英曰:“娘道我是女兒,我偏不以女流自居。

    今番出考,總不落他人之後。

    ”其母軟弱,遂不禁止。

     蘭英與庭瑞、美玉一樣打扮,三人同赴縣考。

    試後圓圖出,庭瑞舉了案首,蘭英第二,美玉卻在四名,三人各自得意歸家。

    及府考,美玉舉了案首,庭瑞在第三名,蘭英居四。

    府縣考畢,祇待學究到來。

    不料先生驟卒,庭瑞傷感不已,在家納悶。

     一日,何大姑閑坐,庭瑞侍側。

    有老仆名新發者,進言曰:“昔先主人廣施恩澤,遠近皆沾其德,尚然家資日富。

    先主人去世,毓秀叔理我家務。

    裡人未得其澤,反受其算,我家資反不見盛。

    向者,毓秀叔孤身一人。

    今則呼奴使婢,騾馬成群,其屋宇莊田不在我家之下,非算計我家之财耶?況其行為詐訛,若不早絕之,則我家之業必屬他所有矣。

    仆久欲進言,奈因小主人年幼,恐遭他害故也。

    願主母裁處。

    ”何大姑未及開言,庭瑞一傍接口曰:“新發之言是也。

    若非他下蘇州,我爹爹亦不至身故于外矣,願母親早絕此人。

    ”何大姑曰:“我乃女流,難以任事,憑爾便了。

    ”庭瑞曰:“新發是我家老仆,家事他無不知。

    況且為人老實,可将家事任之,必然始終盡美。

    ”何大姑依言,将家事付新發掌管,各處事務俱與張宏三面交割。

    張宏暗暗懷恨,自此不甚來往。

     忽一日,美玉來尋庭瑞,說學憲将到,相邀同往考試。

    于是又與蘭英同往。

    及學憲到,先考吉水。

    過了場後,學憲閱見三子文卷,十分驚喜,遂皆取入泮。

    庭瑞居一,美玉次之,蘭英第三。

    三人喜不自勝,俟候學憲起身,然後歸家。

     大姑謂蘭英曰:“爾以為嬉遊,今則名入泮宮,倘美玉露風奈何?”蘭曰:“母親無自畏也,美玉與我同學,又與我同考。

    他洩我事,他自己得無幹咎。

    ”大姑心始安定。

     且說美玉歸家,又邀庭瑞一處讀書。

    庭瑞實不耐煩。

    一日對大姑曰:“兒在家中,美玉牽長纏擾,兒實不耐煩。

    今聞南康府廬山上,有白鹿書院,乃宋朝朱文公設教之所。

    于今作禦學,先生乃翰林院劉成翰掌教,兒将往從其學,願母親自珍貴體。

    ”大姑曰:“爾欲往廬山學書,亦是美志,到其間是必苦心,以求上達。

    ” 庭瑞領命,遂帶了書僮來興兒同往。

    老仆新發送出十裡之外,庭瑞矚之曰:“爾在家中,務宜小心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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