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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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殓三骸,次圖上控。
務要趨冤殺賊,慰死安生!”梁玉近前答言曰:“賢喬梓持論固佳,但合省官員皆與胡賊相好,獨府大老爺持正不阿。
老師欲雪冤還須過府第,恐群邪交布終為制肘耳。
”百容曰:“事不宜遲,早圖為上。
兒去罷!”朱能泣辭曰:“父親安坐牢中,勿生悲戚,過府準否,兒自報知。
”又囑梁玉曰:“家嚴早晚全叨看顧,倘有不怿,求代解煩。
”梁玉曰:“兄去勿憂,兄父猶吾父,但願恩星擁護,早得伸冤。
”說罷相送出牢而去。
朱能直程到肉店,一見潘成,下禮哭訴前事,兼緻父命願将生意與叔父承理。
潘成扶起相慰曰:“不意賢喬梓遭此大禍,使我心側。
賢侄不說,愚叔早已籌定。
”說罷将全盤數目呈出,所有鋪底客賬像夥,一一開載明白,請朱能查驗。
朱能曰:“叔父不必如此,但我父親應得多寡懇求見惠,以後生意讓叔父全做便是。
”潘成聞說即取白金二百相贻曰:“賢侄持此回家使用,并上覆尊翁說,愚叔生意羁身,不能到監相候。
” 朱能泣謝,持銀回家。
浼鄰好相助備買棺衾,暫殓三骸,浼人做決上府再控。
且說襄陽府知府,乃嶺南人氏,姓何名象峰。
有族兄維柏在朝官居兵部。
象峰賦性剛直不阿。
張氏四旬隻生一子,尚在襁褓。
是日升堂,正值朱能擊鼓,喝命皂役帶入。
朱能泣進狀詞,匍伏在地。
知府把狀辭細看,讀到“脅奸剌斃,鋤證封冤”等語,不勝大駭,看畢怒曰:“斃證而不拘兇,訴冤而反系绁,在胡家固無國法,即知縣何有上官,不加申饬,功令奚在?爾回去殡卻傷骸,本府務必趨冤釋甯便是。
”朱能叩頭遵谕而去。
知府即行文到縣吊案。
縣主見文大驚,即打道到胡府,與胡豹商酌。
胡豹即修書往巡撫李士林求寝其案,李巡撫接書,即委中軍傳知府到衙。
谕曰:“朱家命案即經該縣審實,貴府何複審提?”知府曰:“此該縣胡塗,命案關天,正宜詳慎,何得縱兇斃證,拘留苦主,現伊子在卑職衙門控告,安得不提。
”李巡撫曰:“該縣折獄素優,料無偏斷,況胡家勢大,貴府勿作飛蛾!”知府曰:“卑職一入仕途,便以民瘼為任,其害千民則治之。
初不計其勢之大小也。
三命沉冤,司牧者甯漠視乎,該縣附勢鋤良,卑職正思彈劾,胡家自有胡家之勢,卑職自守。
卑職之官,察冤釋良,府縣之責耳。
縱有禍福,其誰敢知。
”李巡撫怒曰:“貴府蹈奇禍以傳清名,本部院惜汝廉能,故委曲開喻,豈料本強如是,殊非曉人,本部院受托胡公,豈容滋事。
”即執筆判牒,其辭曰:“朱家命案,該縣所審甚明。
知府毋庸吊案,張玉奸殺卸陷,既經斃杖,姑作抵償。
百容扳害貴人,擅告官吏,暫行監侯牒。
仰該縣照此施行。
”判畢即委中軍行縣,帶怒退堂。
知府見此,隻得打恭辭去。
知縣接牒方始心安。
知府回衙歎曰:“吾今不得為民伸冤,枉作黃堂四品。
”旁有恭人周氏問故。
知府曰:“朱家命案被巡撫大人回護,知縣行牌免提,眼見民冤不白矣。
”恭人曰:“何不叫幼兒子上京部控,老爺修書兵部伯爺處,求他照料,則民冤可白矣。
”知府曰:“汝言亦是。
”即命家人吩咐差役,帶朱能入内衙問話。
朱能一到下跪,知府谕曰:“汝家命案被巡撫大人攔沉,本府官小力微,難與汝亦。
汝欲雪冤,還須到京部控,不知汝有此膽力否?”朱能曰:“三命沉冤,勢難啞忍。
征大老爺金谕,小民亦欲赴京,但上有父親還須禀命。
”知府曰:“汝果到京,臨行時可到本衙,待本府修書到京,與汝照料。
”朱能叩頭曰:“大老爺恩德,死生均感,俟啟行時再來叩領金函。
”說罷叩頭而去。
直程到縣牢見父,說明案被巡撫攔沉,府大老爺吩咐到京部控。
但費用浩繁,何從措辦?百容思忖片時,曰:“吾有故人住城外水月村,姓黃字世榮。
此人富有家财,慷慨使錢,吾兒到彼央求,道達吾意,必有相贈。
然後回家變賣廬房,湊銀多少,再作道理。
況府大老爺既有書函,則費用或可截減。
”梁玉在旁相替曰:“叔父所言甚是。
朱兄早探黃君,看他所贈多少再商說罷。
”朱能相辭而去,世榮贈銀多少,且聽下回分解。
務要趨冤殺賊,慰死安生!”梁玉近前答言曰:“賢喬梓持論固佳,但合省官員皆與胡賊相好,獨府大老爺持正不阿。
老師欲雪冤還須過府第,恐群邪交布終為制肘耳。
”百容曰:“事不宜遲,早圖為上。
兒去罷!”朱能泣辭曰:“父親安坐牢中,勿生悲戚,過府準否,兒自報知。
”又囑梁玉曰:“家嚴早晚全叨看顧,倘有不怿,求代解煩。
”梁玉曰:“兄去勿憂,兄父猶吾父,但願恩星擁護,早得伸冤。
”說罷相送出牢而去。
朱能直程到肉店,一見潘成,下禮哭訴前事,兼緻父命願将生意與叔父承理。
潘成扶起相慰曰:“不意賢喬梓遭此大禍,使我心側。
賢侄不說,愚叔早已籌定。
”說罷将全盤數目呈出,所有鋪底客賬像夥,一一開載明白,請朱能查驗。
朱能曰:“叔父不必如此,但我父親應得多寡懇求見惠,以後生意讓叔父全做便是。
”潘成聞說即取白金二百相贻曰:“賢侄持此回家使用,并上覆尊翁說,愚叔生意羁身,不能到監相候。
” 朱能泣謝,持銀回家。
浼鄰好相助備買棺衾,暫殓三骸,浼人做決上府再控。
且說襄陽府知府,乃嶺南人氏,姓何名象峰。
有族兄維柏在朝官居兵部。
象峰賦性剛直不阿。
張氏四旬隻生一子,尚在襁褓。
是日升堂,正值朱能擊鼓,喝命皂役帶入。
朱能泣進狀詞,匍伏在地。
知府把狀辭細看,讀到“脅奸剌斃,鋤證封冤”等語,不勝大駭,看畢怒曰:“斃證而不拘兇,訴冤而反系绁,在胡家固無國法,即知縣何有上官,不加申饬,功令奚在?爾回去殡卻傷骸,本府務必趨冤釋甯便是。
”朱能叩頭遵谕而去。
知府即行文到縣吊案。
縣主見文大驚,即打道到胡府,與胡豹商酌。
胡豹即修書往巡撫李士林求寝其案,李巡撫接書,即委中軍傳知府到衙。
谕曰:“朱家命案即經該縣審實,貴府何複審提?”知府曰:“此該縣胡塗,命案關天,正宜詳慎,何得縱兇斃證,拘留苦主,現伊子在卑職衙門控告,安得不提。
”李巡撫曰:“該縣折獄素優,料無偏斷,況胡家勢大,貴府勿作飛蛾!”知府曰:“卑職一入仕途,便以民瘼為任,其害千民則治之。
初不計其勢之大小也。
三命沉冤,司牧者甯漠視乎,該縣附勢鋤良,卑職正思彈劾,胡家自有胡家之勢,卑職自守。
卑職之官,察冤釋良,府縣之責耳。
縱有禍福,其誰敢知。
”李巡撫怒曰:“貴府蹈奇禍以傳清名,本部院惜汝廉能,故委曲開喻,豈料本強如是,殊非曉人,本部院受托胡公,豈容滋事。
”即執筆判牒,其辭曰:“朱家命案,該縣所審甚明。
知府毋庸吊案,張玉奸殺卸陷,既經斃杖,姑作抵償。
百容扳害貴人,擅告官吏,暫行監侯牒。
仰該縣照此施行。
”判畢即委中軍行縣,帶怒退堂。
知府見此,隻得打恭辭去。
知縣接牒方始心安。
知府回衙歎曰:“吾今不得為民伸冤,枉作黃堂四品。
”旁有恭人周氏問故。
知府曰:“朱家命案被巡撫大人回護,知縣行牌免提,眼見民冤不白矣。
”恭人曰:“何不叫幼兒子上京部控,老爺修書兵部伯爺處,求他照料,則民冤可白矣。
”知府曰:“汝言亦是。
”即命家人吩咐差役,帶朱能入内衙問話。
朱能一到下跪,知府谕曰:“汝家命案被巡撫大人攔沉,本府官小力微,難與汝亦。
汝欲雪冤,還須到京部控,不知汝有此膽力否?”朱能曰:“三命沉冤,勢難啞忍。
征大老爺金谕,小民亦欲赴京,但上有父親還須禀命。
”知府曰:“汝果到京,臨行時可到本衙,待本府修書到京,與汝照料。
”朱能叩頭曰:“大老爺恩德,死生均感,俟啟行時再來叩領金函。
”說罷叩頭而去。
直程到縣牢見父,說明案被巡撫攔沉,府大老爺吩咐到京部控。
但費用浩繁,何從措辦?百容思忖片時,曰:“吾有故人住城外水月村,姓黃字世榮。
此人富有家财,慷慨使錢,吾兒到彼央求,道達吾意,必有相贈。
然後回家變賣廬房,湊銀多少,再作道理。
況府大老爺既有書函,則費用或可截減。
”梁玉在旁相替曰:“叔父所言甚是。
朱兄早探黃君,看他所贈多少再商說罷。
”朱能相辭而去,世榮贈銀多少,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