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關燈
先殓三骸,次圖上控。

    務要趨冤殺賊,慰死安生!”梁玉近前答言曰:“賢喬梓持論固佳,但合省官員皆與胡賊相好,獨府大老爺持正不阿。

    老師欲雪冤還須過府第,恐群邪交布終為制肘耳。

    ”百容曰:“事不宜遲,早圖為上。

    兒去罷!”朱能泣辭曰:“父親安坐牢中,勿生悲戚,過府準否,兒自報知。

    ”又囑梁玉曰:“家嚴早晚全叨看顧,倘有不怿,求代解煩。

    ”梁玉曰:“兄去勿憂,兄父猶吾父,但願恩星擁護,早得伸冤。

    ”說罷相送出牢而去。

    朱能直程到肉店,一見潘成,下禮哭訴前事,兼緻父命願将生意與叔父承理。

    潘成扶起相慰曰:“不意賢喬梓遭此大禍,使我心側。

    賢侄不說,愚叔早已籌定。

    ”說罷将全盤數目呈出,所有鋪底客賬像夥,一一開載明白,請朱能查驗。

    朱能曰:“叔父不必如此,但我父親應得多寡懇求見惠,以後生意讓叔父全做便是。

    ”潘成聞說即取白金二百相贻曰:“賢侄持此回家使用,并上覆尊翁說,愚叔生意羁身,不能到監相候。

    ” 朱能泣謝,持銀回家。

    浼鄰好相助備買棺衾,暫殓三骸,浼人做決上府再控。

     且說襄陽府知府,乃嶺南人氏,姓何名象峰。

    有族兄維柏在朝官居兵部。

    象峰賦性剛直不阿。

    張氏四旬隻生一子,尚在襁褓。

    是日升堂,正值朱能擊鼓,喝命皂役帶入。

    朱能泣進狀詞,匍伏在地。

    知府把狀辭細看,讀到“脅奸剌斃,鋤證封冤”等語,不勝大駭,看畢怒曰:“斃證而不拘兇,訴冤而反系绁,在胡家固無國法,即知縣何有上官,不加申饬,功令奚在?爾回去殡卻傷骸,本府務必趨冤釋甯便是。

    ”朱能叩頭遵谕而去。

    知府即行文到縣吊案。

    縣主見文大驚,即打道到胡府,與胡豹商酌。

    胡豹即修書往巡撫李士林求寝其案,李巡撫接書,即委中軍傳知府到衙。

    谕曰:“朱家命案即經該縣審實,貴府何複審提?”知府曰:“此該縣胡塗,命案關天,正宜詳慎,何得縱兇斃證,拘留苦主,現伊子在卑職衙門控告,安得不提。

    ”李巡撫曰:“該縣折獄素優,料無偏斷,況胡家勢大,貴府勿作飛蛾!”知府曰:“卑職一入仕途,便以民瘼為任,其害千民則治之。

    初不計其勢之大小也。

    三命沉冤,司牧者甯漠視乎,該縣附勢鋤良,卑職正思彈劾,胡家自有胡家之勢,卑職自守。

    卑職之官,察冤釋良,府縣之責耳。

    縱有禍福,其誰敢知。

    ”李巡撫怒曰:“貴府蹈奇禍以傳清名,本部院惜汝廉能,故委曲開喻,豈料本強如是,殊非曉人,本部院受托胡公,豈容滋事。

    ”即執筆判牒,其辭曰:“朱家命案,該縣所審甚明。

    知府毋庸吊案,張玉奸殺卸陷,既經斃杖,姑作抵償。

    百容扳害貴人,擅告官吏,暫行監侯牒。

    仰該縣照此施行。

    ”判畢即委中軍行縣,帶怒退堂。

    知府見此,隻得打恭辭去。

     知縣接牒方始心安。

    知府回衙歎曰:“吾今不得為民伸冤,枉作黃堂四品。

    ”旁有恭人周氏問故。

    知府曰:“朱家命案被巡撫大人回護,知縣行牌免提,眼見民冤不白矣。

    ”恭人曰:“何不叫幼兒子上京部控,老爺修書兵部伯爺處,求他照料,則民冤可白矣。

    ”知府曰:“汝言亦是。

    ”即命家人吩咐差役,帶朱能入内衙問話。

    朱能一到下跪,知府谕曰:“汝家命案被巡撫大人攔沉,本府官小力微,難與汝亦。

    汝欲雪冤,還須到京部控,不知汝有此膽力否?”朱能曰:“三命沉冤,勢難啞忍。

     征大老爺金谕,小民亦欲赴京,但上有父親還須禀命。

    ”知府曰:“汝果到京,臨行時可到本衙,待本府修書到京,與汝照料。

    ”朱能叩頭曰:“大老爺恩德,死生均感,俟啟行時再來叩領金函。

    ”說罷叩頭而去。

    直程到縣牢見父,說明案被巡撫攔沉,府大老爺吩咐到京部控。

    但費用浩繁,何從措辦?百容思忖片時,曰:“吾有故人住城外水月村,姓黃字世榮。

    此人富有家财,慷慨使錢,吾兒到彼央求,道達吾意,必有相贈。

    然後回家變賣廬房,湊銀多少,再作道理。

    況府大老爺既有書函,則費用或可截減。

    ”梁玉在旁相替曰:“叔父所言甚是。

    朱兄早探黃君,看他所贈多少再商說罷。

    ”朱能相辭而去,世榮贈銀多少,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