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情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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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情中案 婦人何獨知為夫 《續墨客揮犀》:張杲卿丞相在潤州為官時,曾處理過這樣一個謀夫案:某婦人丈夫外出數日未歸,有人說菜園子的井裡有死人,婦人很吃驚,馬上跑到井邊探看。

    她從井口往下一望,就嚎啕大哭起來:“天哪,這是我的丈夫,怎麼死在這裡了,肯定是讓誰給害死了!”于是,把這案件上報了官府。

    杲卿命令主管刑獄的官吏,把死者全村的人都召到井口,讓他們辨認死者是不是那婦人的丈夫。

    衆人都說井太深,看不清楚,請把屍體打撈上來再辨認,杲卿說:“大家都看不清楚,怎麼就這位婦人能認出是她的丈夫呢?”便把這位婦人抓了起來,一審問,果然是與她通奸的人殺了她的丈夫,而這婦人是那奸夫的同謀。

     王氏判 《新會縣志》:黃氏,十八歲時與石頭村的秀才勞大進結了婚。

    婚後七年,大進就患病身亡。

    大進的嫂子見她沒有兒子,就暗地裡把她許嫁給彭氏。

    黃氏知道後,哭着說:“我要再改嫁,還不如死了。

    我所以沒有自殺是想等小叔子家生了兒子過繼給我來作繼承人,好告慰公婆及丈夫的亡靈啊!”彭氏見黃氏的陪嫁豐厚,便催促她趕快結婚,黃氏誓死不從。

    彭氏無奈,就上訴官府請求決斷。

    縣令王命璿判道:“黃氏雖然喪失了丈夫,卻能以禮自持。

    寡居十餘年,誓死忠貞不罰彭氏貪圖他人錢财,而想改變人家的志向,這是一種極不良的行為。

    若說黃氏有再嫁的打算,那麼,你聘求她,她便會很高興地随你去,何必要官府判決讓她速嫁呢!肯定是彭氏等人謀出不軌,姑且打他幾十大棍予以懲罰”。

    彭氏聽了判詞,吓得跪地求饒,再也不敢提娶黃氏的事了。

    自此以後,黃氏與嫂子繼絕了往來。

     不久,她的小叔子生了兩個兒子,經占蔔,把老二過繼給她為養子。

    黃氏像對待親生兒子一樣對待他,将他養育成人。

    黃氏終身沒再改嫁,苦守貞節一輩子。

     哭妻抵法 《桐一陰一舊話》:職方公,名繹,字仲連,随晏元獻在湖南永興縣為官。

    此縣有位纨袴子弟,與柳妓一女相好,兩人山盟海誓,要結為夫婦。

    但他的父母堅決反對,硬給他另娶了妻子。

     纨袴子弟很生氣,便賄賂巫婆,教他用蠱道的邪術來置妻子于死地。

    并許諾,如果能讓他的妻子死掉,而另娶柳妓一女,再額外厚賞她。

    巫婆見有利可圖,就很賣力地向他傳授技巧。

    不久,他的妻子果然生了病,而且生命垂危。

    妻子父母風聞此事,便告到官府。

    晏公為人忠厚,不相信地說:“世上怎麼能有這種事?”職方認為不會有假,堅決請求逮捕纨袴子弟。

    一審訊,果然是真的。

    于是,派人到他家去搜查,在他家的地下挖出了木偶人,上面寫着全妻子的名字,還有詛咒之詞。

    晏公聞聽禀報,大吃一驚,遂奏請朝廷,将纨袴子弟法辦了。

     乘氏疑獄 《夷堅志》:傅某,是興仁府乘氏縣人,以販賣絲綢為業,家中極為富有。

    一年,他到棣州做買賣,與棣州的一個妓一女勾搭上了,兩人頻繁往來,山盟海誓,要白頭偕老。

    鸨母很不高興,禁止女兒與他交往。

    妓一女又氣又怨,便上吊自殺了。

    此時,傅某已回到家鄉,一點也不知道妓一女自殺的事。

     一天,傅某外出賣綢歸來,将要到家時,遇到了妓一女,傅某很奇怪地問:“你怎麼隻身到了這兒?”妓一女回答說:“我的養母常虐待我,我在她家沒辦法呆下去了,我便到官府控告她,官府的老爺見我可憐,就讓我脫離娼籍,變為良人,因而我曆盡千辛萬苦來投奔你,你能收留我嗎?”傅某喜出望外,但考慮到妻子忌妒心太強,不能容她,就在外面雄建了座院落,讓她居祝第二年,傅某又到棣州經商,閑暇之際,他又到舊地重遊,在那兒,他突然聽說與他相好的妓一女早已死去,吓得面如死灰。

     然而,戀于愛,溺于色,執迷不悟。

    但一回到家中就絮絮叨叨,睡夢中更是說個沒完沒了。

    他的妻子由此而知他有外室,而這外室還是個死鬼。

    妻子又恨又怕,擔心他的丈夫因鬼而死,并禍及他們全家。

    傅某有個弟弟,長得膀大腰粗,強勁有力,而且膽大過人。

    他聽嫂子說了這事後,便和嫂子商量殺掉那個鬼妓一女。

    于是,兩人置辦了美酒佳肴,讓傅某把她請到家中,想趁她飲酒不備時幹掉她。

     當日晚上,傅某帶着那位妓一女回到了家,傅某坐在屋子的東側,妓一女坐在西側。

    此時,傅某的弟弟正窺視在屋外,見他們都已坐好,便拿着刀直赴西側,剛要動手,不小心把燈撞滅了,黑暗中,照着坐在西側的人就給了一刀,然後沖了出去,等再點上燭火來看時,妓一女無蹤無影,而傅某的腋下捅了個大窟窿,流了滿地的血,已經死去了。

    縣衙門以殺夫害兄罪将他們兩人逮捕,并拷問他們通奸的情況。

    但審訊了一年多,也沒問出個子午卯酉來。

    我的朋友任信孺與傅家有交情,親眼見過這事。

    府衙認為這是一個疑難案件,便上奏朝廷,請皇上明斷。

     此時為宋徽宗宣和七年(公元年)。

    适逢京城戰事繁多,顧不上奏請皇上,所以,也不知後來事情如何處置了。

     斷足 《宋史·元绛傳》:元绛是北宋杭州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天聖年間考中了進士,随後,調任江甯推官,又代理上元縣令。

     一天,某甲與某乙喝醉了酒,互相打鬥,某甲回家後便睡着了,可是,夜晚卻不知讓誰給砍斷了腳。

    甲妻說是某乙給砍的,就報告了村長,村長派人抓住了某乙,把他送到縣裡。

    此時,某甲因流血過多已死去。

    元绛便把他的妻子放了回去,說:“沒你的事了,回去辦理你丈夫的喪事吧!某乙已經伏法了!”而暗中卻派了一位忠誠可靠的小吏跟蹤她。

    小吏回來禀報說:“那婦人回去時,有個和尚笑嘻嘻地來迎接她,兩人還切切私語。

     ”元绛于是就下令逮捕了那個和尚,審問他與某甲妻子通奸害死某甲的罪行,和尚抵賴不過,從實招供。

    事後,有人問元绛:“你怎麼知道那婦人有奸情,謀夫害命?”元绛說:“我見她哭而不哀,而且她和傷者同床睡覺,褲子上卻沒血迹,因此知道她有重大嫌疑”。

     詠械 《堅瓠集》:從前,有位才女,善作詩著詞,因與别人有奸情,被人押送到郡裡。

    郡守久聞其名,便指着刑具對她說:“你以刑具為題作詞一首,作的好,我就放了你。

    ”才女應聲就作了一首《黃莺兒》說:奴命木星臨,霎時間,上下分。

    松衫裁就圓領,交頸怎生? 畫眉不成,眼睛兒,盼不見弓鞋影。

    為多情,風流太守,特贈與佳人。

     郡守看了這首詞,大加稱贊,于是,就把她放了。

     孫秀 《山齋客譚》:孫秀,是杭州人,自幼與楊文龍訂了婚。

     十四歲時,還沒出嫁。

    夏季的一天,她在屋裡沐浴,她的鄰居吳起龍那個流氓,從門檻下伸進手來拽她的腳。

    孫秀大怒,罵了他個狗血噴頭,并警告他,如果不老實,就到官府告他。

    吳起龍見孫秀動怒,趕快溜走了。

     吳起龍有個狐朋狗友叫嚴面子,他是個北方人,來杭州後,竟然稱霸一方,聚集一些地痞無賴,在鄉裡橫行霸道,恣意妄為,鄉裡人因他這種德性,訛稱他為嚴太師。

    當他聽說吳起龍拽人家的腳被罵出來後,拍着胸膛說:“這點小事算什麼,看大爺我的。

    ”于是,當天就替吳起龍去找孫秀的婆婆,讓她協助解決這事。

    嚴面子還拿了杯茶水送給孫秀,說是替吳起龍請罪,可是,卻趁機嬉皮笑臉調戲孫秀,極不恭敬。

    孫秀覺得受了莫大的恥辱,把杯子摔到地上,怒罵他。

    嚴面子惱羞成怒,撒起潑來,又打又罵。

    孫秀的婆婆是個傻乎乎的老太婆,平日裡就懼怕嚴面子,現在她見嚴面子發這麼大的火,更擔心禍及她的兒子,便也幫着嚴面子大罵孫秀。

    孫秀内外交戕,已經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

    于是,當婆婆和嚴面子離去後,她便把自己的衣服上下口縫合好,喝了一杯鹵水自殺了。

    死時,适逢盛暑,為了等待官府來驗屍,家人不得不把屍體停放在家裡兩天兩夜,可是奇怪,竟然沒有一點穢氣。

    鄰居們憤恨不平,聯合起來到縣裡為她鳴冤。

    大中丞張公審查此案屬實,便将幾乎漏網的嚴面子緝拿歸案,把他的腦袋砍掉了,而那個吳起龍也沒逃脫法網。

     河南農家子 《右台仙館筆記》:河南某縣,講故事的人忘了縣名。

    這個縣習慣于為小兒子娶大媳婦,想讓媳婦操持家事,支撐門戶。

     有位農家子弟,剛十三四歲,而娶的媳婦卻二十六七了。

    新婚的第二天,前來賀禮的人雲集院内,可是新房的門卻遲遲不開。

     公婆見天已将午,便在門外叫他們起床。

    但隻聽見兒子應答,卻不見他出來。

    父母覺得奇怪,就把窗戶紙捅了個洞往裡看,這一看,吓了父母一大跳,剛作新郎的兒子被捆在床腳下。

    父母忙問他為什麼搞成這樣。

    兒子帶着哭腔說:“昨天晚上半夜時,有個男子突然從床下鑽了出來,把我綁在這裡,而他卻摟着新娘睡覺。

    ”父母問他:“這是怎麼回事?”兒子說:“我不敢說,要是說了,他就要殺死我。

    ”話音剛落,新娘和那男子都從床帳中走了出來。

    那男子高呼道:“我與你們的新媳婦自幼就有交情,昨天我乘人多雜亂,鑽進這洞房裡,你們要讓我盡歡而去,如果有人敢破門而入的,我就把你們的兒子肚子剖開。

    ”說着,從衣袖中掏出一把尖刀,指着新郎。

    全家人都很驚詫,不知所措。

    而那男人在屋裡是又要酒,又要肉,還索飯,索湯餅。

    并威脅說:“你們要是不給我,我就把你們的兒子殺了;要是做的味道不香,我也把他殺了。

    ”其家不得已,一樣一樣給他準備好,送給他。

    那男子怕新郎家乘他不備暗算他,就讓送東西的人自己從窗戶眼裡把食物放在案幾上,然後用長繩子把新郎捆好,叫他去窗邊取食物。

    等到吃的時候,他先讓新郎品嘗幾口,他再吃。

    把吃剩的給新郎充饑。

    吃完以後,再讓新郎把空杯子空碟子送到窗口,令新郎的父母把它收拾走。

    于是,觀者沓至紛來,但都怕傷了新郎,誰也想不出好辦法來。

    就這樣相持了三天,有人上報了縣衙,縣官親自前來探看,見情況屬實,便問:“這新娘有父母嗎?”新郎的家人說:“有。

    ”縣官便派人把她的父母抓來,讓他們叫自己的女兒。

     可是,新娘的父母喊破了嗓子,新娘也不答應。

    縣官大怒,下令衙吏用竹闆子打新娘父親的屁一股,抽新娘母親的嘴巴。

    父母忍受不住痛打,悲哀号叫,其聲慘不忍聞。

    縣官又命令他們呼喊女兒,新娘還是不吭聲。

    縣官非常氣憤,讓衙吏狠狠地抽了新娘母親一百個大嘴巴,而新娘父親的屁一股則挨了二百下。

    兩人被打得血流不止,皮開肉綻,跪在門外,哀求女兒開門。

    可是,不管他們怎樣哀号乞求,女兒都置若罔聞。

    縣官見此情形,也無可奈何,隻好先派人在這裡巡邏看守,把新娘的父母押走了。

     此時,監獄裡關押着一個善鑿人家牆壁的盜賊,縣官就命令他到那新郎的家去,等那奸夫一一婬一一婦睡熟時,從牆後鑿洞進屋,用刀把捆新郎的繩子割斷,拽出了新郎。

    而事先埋伏在門外的兵卒,則破門而入,抓住了那對男女。

    縣官讓人把他們押送到縣,一時間,滿縣轟動,來看熱鬧的從大門一直排到大堂。

    縣官坐在堂上審訊他們。

    那男的竟是個屠戶,臉上又長麻子又有胡須,黑醜黑醜,樣子猙獰可怕。

    而那新娘白白淨淨,細皮嫩肉,纖腰弓足,頗有風緻,很是可人。

    縣官把新娘叫到面前,手指着她厲聲罵道:“我見的人多了,卻從來沒見過像你這樣厚顔無恥的,也沒見過像你這樣不孝順的人。

    你是連豬狗都不如,更甭說人類了。

    依朝廷法律,婦女犯奸,要剝掉衣服,挨棍子懲罰,可是你怎麼能跟人相提并論呢?”于是下令衙吏把她的衣服全都扒光,寸絲不留。

    先跟打她母親一樣,抽她一百嘴巴,再按打她父親的數目,給她屁一股二百竹闆。

    然後,又以法律條文判她通奸罪,打了她四十大杖,才讓她父母把她領回家,并勒令他們即日歸還新郎家的彩禮。

     父母扶着裸體女兒走出縣門,各脫衣服給女兒穿,而前來觀看的幾千人争先恐後上前搶奪衣服,不讓她穿,那新娘隻好光着身子回了家。

    那個屠夫被打了二千大闆,還沒死。

    第二天。

     又要打兩千,還沒等打完,他就一命嗚呼了。

    新娘的父母又羞又憤,回家沒幾天就相繼死去。

    新娘的傷不久就痊愈了,她倒沒什麼事。

    幾年後,有人在旅店中見到了她,正在陪人喝酒。

     風緻如故,隻是臉上還留有抽打的疤痕。

    若是問她那傷疤是怎麼來的,她也不避諱,向人叙說前情原委,甚至公堂受辱的情狀也娓娓道來,講得有聲有色。

    人們都很樂意聽她講述這段經曆。

    父母死後,她沒有生活來源,便作了妓一女來維持生計。

     釋母拘妻 《青箱雜記》:乖崖的張詠到益都為官時,正值李順造反兵戰之後。

    當時的益都民不聊生,政業不舉。

    李順的下屬中有人殺了耕牛而畏罪潛逃了,張詠就下令允許他自首免罪。

    可是,等了幾天,也不見他來自首。

    張詠便派人把他母親捉了來,關押了十天,但潛逃者仍不露面,張詠便放了他母親,把他的妻子逮捕了,還沒關上一天,潛逃者就來自首。

    張詠判決道:“囚禁你母親十天,你不來;剛把你妻子關押不足一夜,你就上門自首,可見你對母親是多麼不孝,而對你的妻子是多麼鐘情。

     你本為叛亂者,現在又畏罪潛逃,答應讓你自首,你又猶豫不定,罪不可赦,斬首示衆。

    ”于是,把他殺了,自他死後,不少人來自首,張詠都赦免了他們,讓他們回家重操舊業。

    蜀地百姓由此安居。

     清澗疑案 《守一齋筆記》:陝西清澗縣某鄉,有位婦人回娘家住了十幾天後,父親送她回婆家。

    當走到曆山時,突然狂風驟起,婦人的褲子衣服不知道被刮到哪兒去了,隻赤裸裸地站在路邊,父親無奈,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她穿好,扶着她往前走。

     傍晚時分,回到了婆家。

    她的丈夫覺得很奇怪,問道:“發生了什麼事,搞得這樣狼狽?”妻子便把路上發生的事告訴了他。

    丈夫一聽很驚詫,憤怒地說:“是什麼妖魅,敢欺負到我的頭上。

    等明天早晨我拿槍去把他殺了。

    ”說着便各自安歇。

     黎明時分,婦人突然驚叫起來,家人跑來一看,她丈夫的頭不知那兒去了。

    其家上報了官府,縣令戴君親自坐堂審訊,讓她交代是不是與人通奸謀殺了丈夫。

    婦人不承認,縣令就下令給她上刑,可是不論怎樣拷打,婦人拒不認帳。

    她的父親跪在地上向縣令哭着講述了兩天來發生的怪事。

    戴君遂親自率領衙役,讓那婦人的父親作向導,把他們帶到刮風丢衣的地方。

    在縣令的指揮下,衙役們開始搜索,終于在山側發現了一個深不可測的黑洞。

    縣令懸賞了若幹金錢。

    招募敢進山洞的人,一個健壯的衙役應募進洞。

    他手拿火炬,走了幾十丈遠,忽然看見一束亮光,而在一個土床上躺着位面目猙獰的和尚,這和尚正閉着眼睛睡得很香。

    衙役沒敢招惹他,悄悄退了回來,把看到的情形向縣令作了彙報。

    戴君便又派幾個強壯的衙役拿着繩索跟着剛才回來的那位進了洞穴。

    當他們走到那裡的時候,和尚已經醒了,大家呼喊着上去捉住了他,押着他來見縣令。

    縣令再三盤問他,他也不說一句話,縣令大怒,讓人抽他的嘴巴,可他還是沉默不語。

    縣令無奈,便将他捆綁了幾十道,讓衙役們圍成一圈,押着他往縣城走,打算先把他投進監獄再想辦法。

     一行人就要到達縣城時,忽然狂風大作,衙役們都倉惶不知所措,眼睛也沒法睜。

    狂風過後,那和尚與衙役們便都不知去向了。

    戴君不得已,隻好停止追查。

    這位戴君,名樹屏,是宜興人。

    這事是他幕中同僚說的。

    事情發生于乾隆癸醜年(公元年)。

     殺人者此 《青州府志》:某氏,是益都人張孝的妻子。

    張孝與無賴少年曾東關系密切,兩人常在一起飲酒作樂。

    一天,張孝偶然外出,曾東見隻有某氏一人在家獨宿,便在夜裡拿着刀來到了她家。

    此時,某氏正點着燈,抱着孩子玩,見曾東進來了,吃驚地問:“這麼晚了你還來幹什麼?”曾東嬉皮笑臉地說:“這還用問,我來不為你,能幹什麼!”某氏憤怒地說:“你這禽獸不如的家夥,平日裡和張孝稱兄道弟,他剛走,你就來欺負我,你怎麼有臉見張孝!”曾東見某氏不從,便用刀逼她就範,某氏奮力反抗,曾東惱羞成怒,揮刀把她懷裡的兒子殺了。

     某氏見兒子被殺,更為憤恨,哭罵着跟他拼命,曾東便殺了她。

     某氏正懷着身孕,曾東把她殺死後,竟慘無人道地剖開她的腹部,将胎兒弄出來摔死。

     曾東剛進張家院門時,一位婢女在屋裡,曾東給了她一刀,她假裝死去倒在地上。

    等曾東走了,她才戰戰兢兢地爬起來。

     第二天,官府派人來驗屍緝拿兇手,問婢女,婢女說:“我能認出那兇手,但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于是,縣官下令讓那條街上的人都到縣衙去聽審,後到的治罪。

    再說,曾東那天夜裡殺人後,便想遠竄,可是走到城門口卻迷迷瞪瞪地出不去,轉來轉去,天都快亮了,他還是沒走出城門。

    沒辦法,便回去等死。

    剛到家,就聽到縣官的命令,無奈,他隻好來到縣衙門外。

    縣官先讓那婢女藏在堂案下,一個一個地辨認,當叫到曾東時,曾東快步從堂前走過。

    婢女說:“殺某氏的就是這個人。

     ”縣官遂下令讓兩邊的衙吏把他拿下,曾東還想抵賴,縣官讓婢女出來對證,曾東見人證物證俱在,不得不交代了他的罪行。

     臨刑前,他說:“天讓我償命,我還能推辭得了嗎?”于是,将他處以極刑。

    縣衙出厚資安葬了某氏,并表彰了她的貞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