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情中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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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她打個半死,夜裡又把她墜上石頭,扔進池塘。

    第二天,有人從池塘邊過,看見有人浮在水面,走近看才看清是那個讨飯的姑娘,石頭依然系在身上,就大聲驚呼。

    李榮的鄰居認識這塊石頭,報告官府将李榮逮捕,按法律定罪。

    當地士紳在姑娘墳頭立了碑,請求官府按烈女祭祀,并周濟其母親很多錢财讓她回邳州老家。

    天河評論說:史書上記載的烈女一般都是世家豪門居多,哪裡有人從乞丐中尋找烈女呢?從這件事可看出我們家鄉的先輩的厚道。

    四海之内高尚的行為被埋沒的多了。

    那些當官的人無能無見識,就以為貧民百姓中沒有優秀女子,下流社會中沒有優秀人才。

    唉! 無一陽一不能獨立 《遼史·耶律術者妻蕭氏傳》:蕭氏小名叫訛裡,原是國舅孛董的女兒,品行端正誠實,容貌美好,從小就和其他姑娘不一樣。

    十八歲時嫁給術者,嚴謹寬厚,正派溫順,被同輩女人尊重。

    在給術者服喪期間,極其哀痛。

    葬禮過後,她對身邊人說:“夫婦間的關系如同一陰一和一陽一、表和裡,沒有了一陽一,一陰一不能獨立;沒有了表,裡無所依附。

    我如今不幸失去依靠,況且有生必有死,這是自然之理。

    術者年輕時就上朝當官,有才華無壽祿,這是上天懲罰我,使我遭此災難,我還有什麼依靠呢! 如果死者還可見到,我就跟随他;如果見不到,我就與他同歸于盡。

    ”侍女們寬慰勸解都不能使她回心轉意,終于用刀自殺。

     茉莉花殺烈婦 《晉江汪烈婦傳》:烈婦是儒生楊希闵的妻子,二十三歲。

     丈夫死後沒留下兒子,想上吊自殺,可家裡人防備得很嚴密。

     她估計找不到自殺機會,聽人說茉莉花有毒,能毒死人,就想辦法搜集。

    家裡人不知道她的意圖,每天送她幾百朵。

    過一個月,其家人祭奠死者,烈婦親自撰寫祭文,言辭哀切。

    當夜五更天,防護她的人稍疏忽,她就把積攢的茉莉花拿出煮水喝下去,天亮時就死去了。

     仙人渡危坐 《辍耕錄》:郭氏,天台縣人,嫁給某士兵為妻,長得很漂亮。

    軍官李某暗暗看上了她。

    趕上士兵去遠地戍邊,李某每天都到士兵家裡來,百般調戲郭氏,郭氏堅決拒絕不讓他侵犯。

     其丈夫歸家後,郭氏把實情都告訴了丈夫。

    一天李某到士兵家來,士兵想起往事,表現出憤怒,立即拿出刀來。

    李某已經逃走,到縣裡上告,審案根據持刀殺自己長官要判死刑的法律規定,把士兵投進監獄。

    郭氏每天都親自到監獄給丈夫送飯,關起門來紡線織布維持生活。

    時間長了,有個姓葉的獄卒,對郭氏産生好感,就多方照顧其丈夫,每天供他飯吃,感情像兄弟一樣親密。

    士兵對獄卒刻骨镂心地感激。

    忽然傳聞五府長官要到縣裡來,這是要斬決囚犯的。

    姓葉的把這消息告訴士兵。

    士兵就對郭氏說:“我眼看就要死了,這個姓葉的獄卒沒有妻子,你可以嫁給他。

     “郭氏說:“你是因我的容貌死的,我還能再嫁人去偷生嗎? “回家後,抱着兩個小孩子哭泣着對他們說:“你們的父親就要死了,媽媽也很快就死。

    我的孩子沒有依靠,最終要凍餓而死。

    現在我要把你們賣掉讓你們活命。

    你們到别人家,和在父母跟前不一樣了,不要再撒嬌淘氣。

    ”她的兒女很懂事,理解了母親的話,抱着母親大哭,拉住衣襟不肯撒手。

    郭氏領着兩個孩子,找人送給他。

    過路人見此都傷心落淚。

    有一家富人可憐她,收下其子女,送她三十貫錢。

    郭氏用一半錢買了酒食到監獄門前,要求和丈夫再見一面。

    姓葉的獄卒讓她進去,郭氏見到丈夫哭得說不出話來。

    老半天才說:“您叨擾葉獄卒太多了,可用酒飯稍稍報答人家一下。

    還有一些錢您可留着用。

    我要到一個有錢人家去幹活,為了吃飯,恐怕要有十幾天不能來看您。

    ”哭泣着告别丈夫,跑到仙人渡地方的河水中端坐死去。

     這條河水深流急,竟然沒能把郭氏沖倒。

    有人看見,報到縣裡,去人檢驗果然如此,都大驚失色,為她準備棺木将其埋葬,并在墓石上刻下“貞烈”二字。

    宣撫使調查到事情原委,原諒了士兵将他釋放。

    那個富人也把其子女送回。

    這個士兵也發誓終身不再續娶。

     鳳卷落花愁 《辍耕錄》:宋朝末年嶽州徐君寶的妻子被金人俘虜來到杭州,放置在韓靳王府。

    從嶽州到杭州幾千裡,金人軍官多次要奸污她,都被她用計擺脫。

    這是因為她長得美,當事人不忍殺她。

    一天,主人暴怒,就要強一姦她。

    她估計躲不開了,就對主人說:“等我祭奠一下先前的丈夫,然後再給您作妻子也不晚啊,您何必生氣呢?”主人笑着允許了。

    她便穿好衣服祭悼完畢,拿筆在牆上題下《滿庭芳》詞一首,投水自殺。

    詞中說:漢上繁華,江南人物,尚遺宣政風流。

    采窗朱戶,十裡爛銀鈎。

    一旦刀兵齊舉,旌旗擁,百萬貔貅。

    長驅入,歌台舞榭,風卷落花愁。

    清平三百載,典章文物,掃地俱休。

    幸此身未北,猶客南州。

    破鏡徐郎安在?空惆帳,相見無由。

    從今後,夢魂千裡,夜夜嶽一陽一樓。

     杭州徐子祥和韓府君是鄰居,曾聽到當地人士為這件事惋惜慨歎,并見到了她寫的詞,所以能講清事情始末。

    女人的姓氏我一時想不起來了。

     保全阖邑儒家 《汝州志》:丁氏,是董英的妻子,坊廓裡儒生丁亨的女兒。

    正德年間的辛未年,流寇猖獗,聚衆号稱四十萬人,攻破寶豐城。

    丁氏藏到密室裡,流寇突然到來,砸破門進屋,要把丁氏帶走。

    丁氏大罵說:“狗強盜别胡來!我是讀書人的妻子,豈肯受你們這些狗強盜的污辱!”盜賊仍婉言乞求,要她服從。

     丁氏愈加惱怒挺立,用手裡的剪刀去刺盜賊。

    賊人拿出匕首向她脖子上比劃恫吓,丁氏就用雙手把住匕首廣自己割斷了脖子。

    賊人怒氣不消,又用大刀劈丁氏的額頭,腦漿流到地上。

     賊兵都吓壞了,去報告賊頭趙燧。

    趙燧正在和群賊一起喝酒,大聲說:“我從山東起兵以來,到現在已七年了,還沒聽說有這種事!”就領着群盜親自去吊唁,準備了豬羊,撰寫了祭文,一齊下拜。

    又贈送五錠白銀作喪葬費用。

    抓住那個為首的惡棍王昌,在宣化坊砍頭。

    接着下達命令:凡是士紳之家,不得随便闖入,有違犯者立即斬首。

    因此整個城市的儒生之家都得以保全。

     手撮中衣 《萊州府志》:小二姐,平度州人,是孫伯光的女兒,十四歲,長得很美。

    鄰居有個叫李太仆的流氓喜歡上她。

    一天,姑娘的父母因天雨被阻在田間未回家,李太仆得知,提着刀乘夜跳牆溜進姑娘卧室,要奸污她。

    二姐号哭大罵拒絕。

    李太仆用棉花塞住她的口,要強一姦,姑娘拼命反抗。

    刀把脖子割斷,而手仍緊緊握住中衣不放。

    事情被發覺後,官家命令有關部門樹牌坊表彰其家。

     山鳴三晝夜 《明外史·烈女傳》:林端娘,瓯甯人,已答應許配給陳廷策。

    後聽到陳廷策的死訊,端娘捎去信說:“先别人殓,我要去同死。

    ”她父親說:“雖然許配給他,可還未過彩禮,你去幹什麼?”端娘說:“既然已許配了,彩禮還有什麼意義。

     “其父小心防備。

    她又對父親說:“要死,在哪兒還不能死。

     “父親說:“女婿家窮。

    沒錢裝殓你。

    ”端娘說:“我是為裝殓嗎?”父親又說:“女婿家窮,誰能宣揚你的名聲?”端娘說:“我是為名聲嗎?”于是到廷策家,哭祭完畢,自己定下死的時間,拴上布帛,拜了三拜後上吊氣絕。

    陳家住在青一陽一山。

     山下人說,端娘死時,山響了三天三夜。

     腸在水缸下 《青州府志》:常維的女兒小課兒,博興人,十六歲,姿容秀美。

    正德年間,流寇叛亂,其父母擔心女兒被賊搶走,就到外邊偵察,家裡挖個地窖把女兒藏進去,留祖父常富看家。

     賊寇突然到來,抓住其祖父要殺,姑娘從窖裡跳出來,抱住祖父要求代死。

    賊寇放掉其祖父,把姑娘帶走,要奸污她,不服從。

    賊用刀割破她的面頰,她咬牙大罵。

    賊又砍斷她的胳膊和兩腳,她仍罵不絕口。

    于是把她肢解,剖出心肝。

    賊寇退走後,其父母收屍埋葬。

    當天夜裡,還沒睡着,仿佛看見女兒來說:“我有一段腸子在水缸下邊,怎麼不埋?”第二天早晨果然在水缸下找到一尺多長的腸子埋掉。

    縣裡官員以保全全城去向上級領賞,于是這件事就沒有報告上去,最後也沒得表彰。

    太仆卿顧釋為她作傳表揚了她。

     刀穿左右頰 《博平縣志》:南城有位打工的婦女,不知姓甚名誰,和丈夫住在南城,家貧無固定職業,靠替人洗衣讨生活。

    正德辛未年,縣城被流寇攻人,見到這個婦女要侵犯她。

    她不服從。

     賊寇舉刀逼她,說:“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