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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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科(《廣記》無“科”字)及第。

    天複辛酉歲,赴選至華陰,舍于逆旅,時京國多難,朝無親識,選事不能如意(《廣記》作“期”),亦(《廣記》作“意”)甚憂悶。

    會豫章郎(《廣記》作“邸”)吏姓楊,鄉裡舊知,同宿,于是因教己雲:“凡行旅至此,未嘗不禱于(《廣記》作“金”)天,必獲夢寐之報。

    縱無夢,則此店之妪亦能知方來事,苟獲一言亦可矣。

    ”彥伯因留一日,精意以祠之,爾夕竟無夢。

    既曙,店妪方迎送他客,又無所言,彥伯愈怏怏。

    将行忽失所著鞋,诘責僮仆甚喧,既即路,妪乃從而呼之曰:“少年何其喧耶?”彥伯因具道其事,妪曰:“嘻,此即神告也。

    夫将行而失其鞋,則(《廣記》無“則”字)是事皆不諧矣。

    非徒如此而已也,京國将有亂,當不可複振(《廣記》作“不複振振”,無“當”字,“可”字),君(毛本作“官”)當百艱備曆,然不足為(《廣記》“不足為”三字作“無”字)憂也。

    子之爵祿皆在江淮,官(《廣記》作“宜”)當至門下侍郎。

    ”彥伯因思之,江淮安得有門下侍郎?遂行至長安,适會大駕西幸,随至岐隴,梁寇圍城(《廣記》有“三年”二字),彥伯辛苦備至。

    駕既出城,彥伯逃還,吉州刺史彭珍厚遇之,累攝縣邑。

    僞吳平江西,複見選用,登朝至戶部侍郎,會臨軒策命齊王,彥伯攝為門下侍郎行事,既受命,思店妪之言,大不悅,數月遂卒。

    (《廣記》卷八十五)○劉處士張易在洛陽,遇處士劉某,頗有奇術,易恒與之遊。

    (《廣記》有“劉”字)常(《廣記》作“嘗”)賣藥于市(《廣記》作“賣銀與市”,下“市”字無),市中人負(《廣記》作“欠”)其直,劉從易往訴(《廣記》作“索”)之,市人既不酬直,又大罵劉,劉歸謂易曰:“彼愚人不識理,于是吾當小懲之,不爾必将為土地神靈之所(《廣記》有“重”字)譴也。

    ”既夜,滅燭就寝,積薪(《廣記》“積薪”作“劉床前”三字)熾炭燒藥。

    易寐未熟,暗中見一神(《廣記》作“人”)就爐吹火,火光中識其面,乃向之市人也,迨曙不複見。

    易後求其間(《廣記》“其間”二字作“之”字)問市人,雲:“一夕夢人召去,逼(毛本“逼”作“通”)使吹火,氣殆不續,既寤唇腫氣乏,旬日乃愈。

    ”劉恒為河南尹張全義所禮,會與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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