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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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就死在父母前,可以免難,亦甘心焉!若使不能免難,任從父母主張也。

    ”屈和氏泣扶起,言曰:“兒勿傷情,我言于父,差人去納款夏王,以求和好。

    将汝許他,他決以禮娶汝去。

    汝這般乖巧,隻怕有好日子過度,也未見得。

    兒勿傷情。

    ”妹喜拭淚而起。

    屈和氏命葛天生報施君,可許夏王女,求和罷。

    施獨遂使雍和請于辛到庭上陪禮謝罪,說願許女求和之情。

    于辛大喜,即請施君遣使同行,施獨為于辛整饬車馬、儀衛,使雍和受辭,奉璧及币帛之禮并牛羊酒食犒師之物,開門出城,直諸夏王軍前,納款請罪。

     于辛先見了桀,說了上項事情一遍。

    桀見于辛來了,早已五分歡喜。

    又知肯以女求和,便喜十分。

    乃命雍和進見。

    雍和陳辭宛轉,桀又喜。

    便受施君璧帛犒師等物,賞雍和纻制絲表裹。

    當日已暮。

     十九日命于辛領了侯知性、武能言二内臣赉了珠冠、寶帔、金花、文錦、币帛、牛羊、酒果等各禮物進城,即日娶女。

    施獨接待了來使,受了禮物。

    對屈和氏說:“須說過從容日把才好,太急奈何?”施獨告于辛,于辛說道:“我王性急,這話回複他不得。

    君即從命為是。

    ”施獨與夫人俱無計可施,隻得來問女妹喜。

    妹喜曰:“此何難事?父可垂簾于堂中,叫他内臣到簾外。

    母可引兒上堂,立于簾内。

    兒自有話發落他。

    ”施獨從之。

    設簾于半堂,命群臣遠立堂下。

    請侯、武二人立簾外,于辛遠立,葛天生立簾傍内外之間。

    妹喜與母出堂,于辛等但聞環佩铿然。

    侯武系于簾下,谛聽妹喜命葛天生曰:“引王使于簾外見我。

    王既聘我,我即其主也。

    ”于辛聞言,大驚。

    天生引侯、武二人中立北面,就簾而拜于後。

    妹喜于簾中南面受拜。

    禮畢,乃命立聽。

    妹喜言曰:“天子命賢使臣來問罪乎?加禮乎?”侯、武二人對曰:“君王聞内主令淑,特遣下臣行禮聘内主以為妃,非有他也。

    ”妹喜言曰:“既行禮矣,禮者吉也,兵者兇也。

    吉則緩以情言,兇則暴以威劫,必不俟矣!今大兵圍城而不解王命,即日而娶女,毋乃類于威劫也乎!又安所雲禮?今王命娶女,豈不願福而乃從兇?國君生女,上嫁于王而不擇吉,匪特國君與女之醜,實王之醜也。

    敢煩賢使反于王前,稱小童此意,上渎天聽。

    若王寬其罪,三五日以為期,使得順父母之命。

    若其不許,有死而已,不用命也。

    雖滅家國,實負王心,枉勞賢使矣!”言畢而退。

    嬌喉宛轉,妙舌輕調,鳴鳴嘤嘤,如泣如訴之聲,猶在簾際。

     于辛等聽之,魂魄俱飛,心志喪盡,不能凝立,伏地而拜送之。

    領命下堂。

    于辛謂侯、武二人曰:“是天生異人以配我主也。

    我等此行大有功矣!”二人皆喜曰:“以此告君,萬無不聽。

    ”遂三人同出複命于桀,詳述妹喜所言之情。

    又極誇妹喜之言,宛轉清徹,其妙才雅緻如此如此。

    桀聞之,亦魂魄飛動。

    大喜曰:“是真吾妃也。

    ”即命三人再入城通好,許以退兵三十裡,約從三日内女行。

     施氏通國大許。

    當夜夏桀退兵三十裡。

    次早二十日,施獨命其夫人一面治女行奁,自己一面率臣下出城朝桀。

    桀以禮接見,仍谕以速送女歸。

    施獨唯唯而退。

    那桀手下臣士将帥,俱各縱軍士,劫掠蒙山地方周圍士大夫百姓人家,食其酒肉,淫其妻女,劫其财貨。

    諸侯之兵亦大家效尤,都倚桀之兇威,一概妄為如此。

    這蒙山國隻為了一個美女,城内雖幸免殺戮,已成和好;城外還遭這等荼毒,坑得人家吊死多少不受辱的貞女烈婦,又坑殺多少倔強逢兇的士民。

    施獨稍稍知之,對屈和氏道,不如早打發女兒去罷。

    ”遂于二十一日,施獨夫妻自送妹喜豔裝出城,來朝桀于行營。

    桀意就留妹喜營中歇宿,緩緩發遣諸侯。

    妹喜便令葛天生傳奏苴:“天子至尊,豈宜野宿路處?願先發一軍,護臣妾先行,君王自發遣諸侯振旅還國。

    臣妾待之于國門之外。

    ”桀既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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