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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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身披個樹葉的坎肩,下體遮一圈紫葉就算是衣服了。

    居住的地方,大都是石穴洞府,并沒有房舍屋宇,很有上古時風氣。

    男女進出佩刀,一言不合便用性命相搏。

    夫婦極和睦,倘婦與别個男子嘻笑狎玩,本夫瞧見了也不以為意,唯不得碰着蓮船。

     苗人婦女的雙腳兒卻非常貴重,除本夫外不得撫弄,否則就是看輕她了。

    妻子和人有私,本夫在側并不禁止的。

    若一弄到她的雙足,本夫便指為通奸,即抽刀與妻一并殺死。

    父母死後,子女毫不悲哀,轉把屍首分解了,在火上薰一過,家人圍坐着大嚼一頓,名稱腹葬,将五髒六腑等給野獸吃,謂父母已仙去了。

    到了第二年的秋季,聽得杜鵑在枝高啼苗中杜鵑,如漢人之燕子,春去秋來,以定時節,子女才痛哭道:“鳥已回來了,父母卻仙去不回。

    ”于是在空地上豎一塊石頭,算是墳墓的意思。

     女子到了春期見天癸至謂之春期,口吹蘆管,在草地上跳舞,男子幾十名跟随在後,女的看中哪一個男子,便和那男子雙雙到僻靜的所在苟合,把蘆管插在路口,苗人瞧見這枝蘆管,就知道在這裡面苟合,必須繞道他去。

    如走入蘆管之内,是為破紅敗人好事的意思,由男的趕出來,把誤走的那人殺死,不得索償。

    這樣的苟合之後,女的如其有娠,便由那男子迎歸配為夫婦;如不受孕的,女子仍須吹着蘆管另擇男子去苟合,終至腹大便為止。

    夫婦中男女不得再醮,由親族人等把寡婦殺了,倘夫死了是這樣,與男屍一并抛入海裡,叫作水葬。

     女的先死,丈夫即須自殺,自殺的法兒各自不同:有抱妻子屍首從高岩上躍下來跌死的,有擁屍投海的。

    又小孩生至五歲,便離了父母自入深山去找野食為活。

      友朋、親戚、鄰舍有不知睦發生龃龉的,便由忒朗判斷是非忒朗是苗中的土官。

      誰是理短的,把刀插在耳根,也算罪名最輕的。

    犯罪稍重的,拿刀割去耳目口鼻,犯奸的削去腎囊,頂重的盜犯盜野獸等,就要刳腹洗腸,把肚子剖開取出肝心肺飼犬,而且要自己動手的,如未曾取出髒腑,人已痛倒在地時,便算不得喀喇苗語是英雄。

    苗俗的奇特,諸如此類的,真有不可勝紀之概。

     當時韓起鳳破了黃牛峽,次日就攻進大藤峽,擒住牛鼻子和獅兒,殺散苗瑤,砍斷峽口的藤梁,從此生苗不能再出。

    韓起鳳因生苗不服王化,未易處治,所以也不深入。

    隻封峽令漢苗隔絕,一面知照高雷朱勇,荔浦王強,即日班師。

    大兵一路北還,經過濟南,不見濟南府等來接,起鳳很覺詫異,便召附近問保甲話,保甲回說:“現值汪公來此開府,大小官員都經更調過了,如今布政司、按察使等方伴着汪公在妓館飲酒,以是沒有閑工夫來接待過往官吏了。

    ”起鳳問汪公是誰,保甲叩頭道:“就是諱直字的汪公公。

    ”韓起鳳聽了大怒道:“汪直是一個太監,怎地開起府來了?待俺親去拜望他。

    ”說罷,命那保甲引導,吩咐雲天彪将兵馬紮住,自己帶了那保甲直入濟南城中。

    到了望江樓前,保甲遙指道:“那邊紅樓高牆的,是汪公歌宴的地方。

    ”起鳳見說,叫保甲侍候在那裡,便獨自向那高牆走去。

    遠遠聞得笙歌聒耳,雜着清脆的莺聲,似在樓上彈唱,起鳳不由地心頭火起,就大踏步望着紅樓直奔上去。

    不知韓起鳳上樓怎樣,再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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