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回 俠士戮奸伸大義 簿司移釁詐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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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丫鬟等共二十七人,那男婦死屍堆棧滿地,此時未買貨物的商人卻自散了,尚有五、七個放帳未曾取貨之客守定行囊未去。

    簿司檢罷屍傷,又親自進兩家内室客房看了一遍,令左右将衆客商鎖了,取出封條,把潘家箱籠櫥櫃盡行封了,委地方保正等辦棺收殓一家屍首,令士兵數十人擊梆更番巡邏,把潘家左右前後排鄰亦行吊了,并前客商,一同帶入縣衙。

    先進公廳,對堂尊附耳說了一番,然後将屍單呈上。

    大尹看罷,即委簿司把一幹人犯審明開報。

    簿司帶客商、排鄰等四十餘人進側衙,審鞫潘有廉合家緻死根由。

    衆客商道:“商人等俱系金陵人氏,年規到爺台貴治收買香料胡椒。

    誰想貨少客多,現錢亦難交易,隻得放帳,陸續收貨,日昨大小數人殺害潘家良賤,客商等系是外境初到者,倉猝間不知來曆,怎好救應?”簿司喝道:“胡講!那強盜偏隻認的潘家一門,剿滅無遺,留出汝等,毫無傷損,個中決有情弊!莫非汝等通同一路,大行劫殺之事?”客商道:“某等雖系外境商人,都頗頗有些家資。

    千山萬水來作經營,都指望賺錢獲利,養活家口,怎幹這殺人放火的大孽?自古說:鳥投林,人投主。

    隻有店家謀害客商,焉有客商反害店家之理?”薄司道:“爾等金。

    陵地面,貼近揚子江中,正是大盜出沒之處,怎說那客商不傷店主之話?我老爺也好做方便的,則要汝等舉出殺人之賊,便放爾等歸家。

    ”衆客商一齊喧嚷不息。

    簿司令左右把衆商帶在一旁,又喚潘有廉排鄰保正問道:“爾等都是潘家比鄰,他家上盜,何故不行救應?使彼一門受害,必系知情,故而坐視!” 排鄰道:“老爺這衙門乃人煙辏聚之處,士兵軍健人等不下千人,兀自敵賊不過,也遭傷害,放他走了,小人等怎敢出頭,自送其命?”簿司道:“你不見士兵衆役将那賊徒殺傷而去麼?” 衆鄰道:“賊人雖帶重傷,兩足尚能行走。

    爺台人役縱勝,可惜仰面向天。

    ”簿司大怒道:“我這裡單問縱盜殺人、不行救應之罪,誰許你利口喋喋,大膽觸犯官長?本待一頓竹片,姑且記下這次打罷。

    ”喝左右将客商、排鄰人等押出,逐名讨保,俟候查點。

    這夥人出了縣門,互相商議:“衙官恁般做作,分明是索詐财物。

    若不如意,終日價随衙聽候,何以了結?”隻得鬥出銀兩,乘夜送入衙裡,簿司才方罷手。

     有詩為證: 避盜若虎,食民如蠶。

     罔思公議,惟利是貪。

     再說簿司賺那心事入手,次日進見大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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