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印常侍利口飾非 許侍郎庇奸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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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罪孽滔天迹已彰,強詞飾辯冀鸱張。

     假饒濟惡憐同調,隻手難遮衆目光。

     話說駱箨因天子詢其出首根由,當下奏道:“臣原為印府門客,宮官因延齡購藥,方士莫角求獻一丹方,要吃四百九十個孩童腦髓,可以長生不死。

    印宮官已吸下三百九十七人之腦,其數未足,京師内外精潔孩童搜索殆盡。

    有監門火者與臣有隙,将臣幼弟筤兒報入,印宮官擲銀索弟。

    臣念父母雙亡,隻存幼弟,怎忍害之?挈弟逃入戴平章府中,出首鳴冤。

    現存價銀五十兩為證,伏乞聖鑒。

    ”奏罷,袖中取一錠大銀獻上。

     天子看了,龍顔大怒,喝衛士将印戟抓下,印戟高聲叫屈。

    天子道:“汝要長生,害及數百生靈之命,寸斬猶遲,兀敢聲屈?”印戟哭道:“待奴婢伸一言而死!”天子震怒不允。

    衛士正待擒下,隻聽見珠簾之内喝一聲:“停着!”天子回首道:“卿有何言?”武後道:“适聆戴平章所奏,隻以首告二人為據,一面情詞,未足憑信,須待印戟分辯一番。

    如果情真罪實,方可施刑。

    其間倘因仇釁生情,拴黨誣陷,豈不枉行殺戮?”天子道:“卿言良是。

    ” 印戟道:“奴婢感萬歲爺天恩,秉筆内禁。

    戴至德私行請托,奴婢奉公守法,不與徇私。

    今日駕言誣陷,禍基于此。

    奴婢前奉娘娘特旨,拜白馬寺住持懷義爺爺為師,遵守佛箴,茹素戒殺,凡一切具性有靈之物,皆不敢傷,反行那殺人取腦、至愚至惡之事?乞萬歲爺、娘娘聖鑒!”戴至德道:“現留方士在家,韓相、駱箨呈首,何得喋口強辯,蒙蔽聖聰?”印戟道:“韓相系未面無藉棍徒,駱箨盜銀懼罪,戴平章收留結構,嫁禍害人。

    據彼虛詞,誣奴婢殺害三百餘童之命。

    奴婢鬥室蝸居,又非荒野墳茔,将那三百餘副骸骨置于何地?隻此一節,立分真假。

    ” 武後笑道:“印戟這言語講的明白,終不二節,成那些孩童隻生腦子,無有屍骸的麼?”喝武士:“抓下韓相、駱箨,發刑部大獄監禁,候旨取決!戴至德妄奏欺君,本當取斬,姑念汗馬微勳,削職歸省。

    ”戴至德卸下冠袍,謝恩而退。

    韓相、駱箨押入天牢。

     劉仁軌匍伏禦案之前,厲聲道:“臣有事奏陳,幹渎天聽。

    印戟使利口,希圖脫罪。

    那四百口童子之冤,猶為細事。

    然其阿附權奸,紊亂國政,私結妖民,潛謀叛逆,待其黨惡齊發,未免驚動乘輿。

    臣叨聖恩,職任百揆,敢不冒死奏聞!” 武後聽了“阿附權奸,紊亂國政”八個字,連聲念誦數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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