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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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雲裡手,幾乎性命難保。

    ”又失笑道:“他既做賊,我亦做賊,都是一樣,偏又稱他什麼好賊,卻像偷他心上快活一般。

    怎又這樣敬他,又道處處傳揚?真是奇事。

    莫管他,我以後隻将他貴名,做個護身符,自萬無一失。

    ”因此他的膽一發大了。

    一日偷到一個大鄉宦吳吏部家裡,正值吳吏部在房中與夫人飲酒,不知他怎麼弄個手段,撬開一根天窗明瓦椽子,悄悄伏在梁上。

    暗守直至三鼓将盡,還不得他睡,自己倒守得困倦起來。

    隻是要打盹,再熬不住,不知不覺瞌睡上來,猛向前一撞,險些跌下來。

    連忙折住身子,不妨腰間那把斧子脫下,正正掉在一個銅盆上,打得叮當,把吳吏部衆人吓上一跳,一齊哄然大喊:“有人伏在梁上。

    ”那見人躲吓得半死,飛往屋上一竄,沒命的跑脫。

    吳吏部着人追趕,并無蹤迹,次早拿起斧子一看,見名字在上,即動一張告捕呈子,連斧子一并送縣。

      知縣即刻差人緝拿,登時将雲裡手拿到縣前。

    馬快手因有别差,正在茶館與人吃茶,一聞此信,信得飛星趕來。

    見已解至縣門,沒法解救,遂附雲裡手耳邊囑道:“這事非小,你進去,隻抵死莫認自己綽号,我在外邊尋路救你。

    這是萬萬認不得,謹記在心,要緊。

    ”雲裡手含淚道:“多蒙指教,殺身難忘,若我有些差池,老母在家,全賴仁〔兄〕照管,不緻饑寒,我死亦瞑目。

    ”說罷,同衆人進去。

    縣主問道:“你就叫做雲裡〔手〕麼?你盜了吳鄉紳多少物件,好好招來,免受刑罰。

    ”雲裡手道:“小的不曉什麼雲裡手,自來素守法律,并不曾盜甚吳鄉紳對象,這是那裡說起。

    ”縣主道:“你這賊嘴還要抵賴,本縣把個證據與你。

    ”随将斧子擲下,道:“你去看來!”雲裡手看了,方知是向日被盜去之物,故作不解之狀,說:“這斧子不知是那個的?柄上現有記号,爺爺照号查出便知。

    ”縣主道:“雲裡手是你名字,難道斧子又是别人的麼?”雲裡手道:“小的名喚張三,并不是雲裡手,求青天老爺細察。

    ”縣主發怒道:“我曉你這賊骨頭不打不招。

    ”遂掣簽正待動刑,忽報府裡太爺有緊急公事,請老爺會叙,請即刻起馬。

    縣主看了來文,吩咐名下人,将雲裡手寄監,待回發落。

    正是:雖因府裡有公事,畢竟天公救善人。

     再說見人躲那晚從吳吏部家逃出,驚得半死,連日不敢出門。

    過有兩三日,事已冷淡,他道:“想是那家也聞得雲裡手的大名,故此置之不論。

    ”依舊出來摸索,卻溜進一個典當鋪,甚是得手。

    背着一捆衣服往外正走,不防裡面跑出三四條狼狗,連肉帶骨的緊緊咬住不放,見人躲痛不可忍,跌倒地上死掙,驚動鋪中人,一齊起來輕輕捉住。

    見人躲着急道:“不得無禮亂動,我是有名的雲裡手。

    ”衆人笑道:“莫說你是雲裡手,就是雲裡腳,也不能走脫,你既自〔報〕名字,我們也不打你,隻到明日送官處治。

    ”次早五鼓,恰好縣主回來坐堂,就提雲裡手來審。

    正在嚴審,外邊又說解進一個雲裡手進來,那縣主詫異,叫帶進來同審。

    縣主問見人躲道:“你是雲裡手麼?”見人躲見官府口氣和軟,認為好意,忙應道:“犯人是雲裡手。

    ”縣主又問雲裡手道:“你委實不是雲裡手麼?”雲裡手道:“小的叫做張三,是人人知道的,委真不是雲裡手,求爺爺明鏡照察。

    ”縣主暗道:“早是不曾加刑,豈不是個冤枉。

    ”還不放心,又問見人躲道:“你果系雲裡手麼?”見人躲道:“犯人果是雲裡手,名字是假不得的,外邊人沒個不曉得犯人的賤名,不敢欺瞞爺爺。

    ”縣主連叫三聲,他連應三聲。

    縣主遂吩咐将張三逐出,賞他銀子,慰他監中辛苦。

     雲裡手磕了兩個頭,公然大模大樣的走出來。

    縣主因為屈了張三,一團怒氣俱放在雲裡手身上,将桌案一拍,厲聲問見人躲道:“你這奴才,也是惡貫滿盈,今日自現。

    ”遂掣簽要打。

    見人躲見官府忽然變了卦,方才着忙,連連喊道:“犯人不是雲裡手。

    ”縣主見他重新改口抵賴,勃然大怒,叫将斧子與他驗看。

    見人躲才知前事也來發作,懊悔不過,不覺失虛沉吟。

    縣主見他啞口無言,一發認為真實,便冷笑道:“也不論你是雲裡手與不是雲裡手,難道今日典鋪中之事,你還賴得去麼?”見人躲一發得答應不來,縣主就丢下六枝簽來,将他打了三十大毛闆,寄監再審定罪,不題。

     這雲裡手出得縣門,馬快手接着,這喜非常,遂攜手回家。

      不知後事竟是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