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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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媽媽約好了晚上去南門逛街買東西,還一起吃飯。

    媽媽說看起來最近我心情怎麼不好一起出去散散心。

    南門人真的很多。

    看到穿着校服拉着手走在一起的男女生後,我不知不覺心中感到一陣刺痛。

    一周之前我還……呼…… “俊喜,這件衣服怎麼樣?” “嗯,很漂亮。

    ” “那麼這件怎麼樣?皮膚白穿什麼都很好看呢。

    ” “很漂亮。

    ” 經過曾經和錦聖一起吃過飯的小店。

    下次不要再來南門這種地方了,滿腦子都是和錦聖的事。

    和他一起并肩走過的南門這條街……街上處處都看得見他的影子讓我難受。

     我再次來到了錦聖家門前。

    那門前依然飄着黃色手絹如錦聖等我似地看着我。

     “知道了,知道了。

    那麼我隻要看到那個(黃手絹)就認為你已經原諒我了,然後對你大笑着跑過去可以了吧?是嗎?” “那當然,你這家夥!你什麼也不用做隻要乖乖地回來就行了。

    ” 就這樣回去可以了,我就這麼對你笑着跑過去就行了。

    可是如果我說我不能回到你身邊的理由都是為你好的話,你會生我的氣吧?可是現在想回去也……回不去了。

    為了你我不能回去……我沒法遵守約定,對不起。

     “我先回去了。

    ” “嗯,路上小心,明天見。

    ” “俊喜,打起精神來,路上小心哦。

    ” “好。

    ” 昨晚又哭了一夜,最近臉都哭腫了。

    呼……,t_t眼睛腫得像金魚眼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我變成這個樣子了。

    從教室來向校門走過去的時候看見了熟悉的幾個面孔。

    為什麼站在那裡?是來打我的嗎?假裝沒看見經過好了,跟他們說話會累死的。

     “樸俊喜!去哪兒!!” 雲君叫住了我,曾經還因為那小子開心過呢……。

     “幹嗎?找我有事嗎?” 看來真要打我了。

    好,我不會反抗的。

    如果打我能讓你們解心頭這恨我不會反抗的。

     “現在開始仔細聽我說的每一句話!!” “是什麼話?” “你知道錦聖現在要去哪兒嗎?” “……” 不會是為了昨天的事去少年看守所吧??那怎麼行!!-0–“要去哪兒?” “說這個之前先問你一句話吧。

    你喜歡錦聖吧?” 很認真。

    李雲君好認真了。

    =_=“你亂說什麼?行了。

    ” “錦聖今天要去美國。

    ” “什麼?美國?!” “嗯。

    今天下午6點的飛機!” “是嗎?讓他玩得開心再回來吧。

    ” 去美國。

    突然間為什麼去美國?呼……玩完了會回來吧。

     “喂!再也不回來了!!他是要去移民去呀!姜錦聖!他以後在美國生活了!這樣你也不抓住他?啊?!我說錦聖再也不會回來!幹脆在美國跟金發女郎生活到死都不回來了!” 哐!!突然間像被誰打了一棒。

     “你說什麼?你剛才說他移民?是移民嗎?!” “是啊。

    錦聖他媽一個人在美國生活,所以趁這次機會幹脆移民,今天就走了!” “我們怎麼挽留也都沒用,但你可以做到!” 連泰民也這麼說……移民?姜錦聖要移民去?再也不回韓國?再也不能見面了嗎?是嗎? “是啊,俊喜。

    你不是很喜歡錦聖嗎。

    不要否認了,我們都知道。

    明明喜歡對方卻要放棄對方是最膽怯的,愛不需要給很多東西。

    ” 錦聖要走了?去美國?不回來了?再也不能見到錦聖了?不要!我不要再也見不到他! 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了。

    隻想着錦聖真的要去美國怎麼辦。

    真該怎麼辦?看來,我真的很愛他,我現在沒有姜錦聖真的不行了。

     “俊喜,留住隊長吧。

    ” “是啊,隻有你能做到。

    好嗎?” “我……我去能留住他嗎?你們都無法做的事,如果我讓他不要去,錦聖真會留下來嗎?” 志珲聽了我的話笑着拍拍我的背。

     “傻瓜,那當然!你不知道錦聖多麼喜歡你呀。

    ” “我對錦聖做了很多對不起他的事,錦聖會原諒我嗎?” “傻瓜,說不定早已原諒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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