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處“借”來玉骢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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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蹄濺過,幾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說過,莺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騎着玉骢馬招搖過市,額上的一點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風中。

    我随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絹繡着幾簇泛舊的冰梅,笑對着江南煙隴上的繁花似錦。

    段青衣口中莺莺燕燕的江南風情并沒讓我過多矚目。

     畢竟,從本質上講,我是一個賊,不關心風月,所關心的是哪些戰利品将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戰利品分文不值,偷它們等于浪費我寶貝的技術含量。

     胯下的玉骢馬,便是我的戰利品之一。

     兩天前,拜月廟香會上從一遠看上去模樣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裡,所得。

    之所以說“貌似模樣俊俏”,是因為我沒能到近前去考證,而據我多年累積的江湖經驗看來,男人這種動物,很多都是“遠看山有色,近看大驚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幫家丁還曾在馬屁股上追了半天。

    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來頭,但是再看他那張臉,分明是天外來客。

    我被這新物種吓得花容失色,緊張過度中,脫下一隻短靴扔了出去。

     要說我擲飛镖的技術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爛,但是這一次,短靴卻擲得不虛此發啊,嘭——就将此人砸倒在地。

    早知道這樣,我将以前的飛镖都做成靴子狀就好了。

    身後那些家丁并沒因此而總結教訓,依舊狂追不舍。

    唉,依照他們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兩條腿是不可能跑得過四條腿的。

     倒是那白衣公子,特沉得住氣,眼皮都不眨的,依舊跟拜月廟香會上剛泡的某一閨閣美妞扯扯小手,眉來眼去的。

    那神輕氣閑的樣子,根本沒把這匹馬放在心上。

     如此看來,我還是一個好人,替這馬換掉了無良的主人。

    在馬背上我還考慮了一個很具現實意義的問題,就是現在江湖上很多少俠,喜歡一身白衣打扮,他們以為這就飄飄出塵了,其實,特别土,一點兒都不時尚。

    最恐怖的是某些“老俠”,硬是一身白衣。

    他們以為老黃瓜刷上綠漆,可以蒙混過關。

    殊不知他們這身打扮,再配上稍稍風塵了的臉蛋,就算不像地獄中的白無常,也像是剛剛奔喪回來。

     另外,我第一次做賊的時候,所盜之物,就是做客到我們角浦一中年胖俠的一襲白衫。

    說到角浦,我得小小插上一段話,那就是,角浦雖然小,但是常有陌生人來此詭異的溜達;陌生人來的次數多了,也就不覺得詭異了。

    其實,我本來就沒當這其中的任何一陌生人詭異過,因為隻要你在角浦呆過,接觸到總是飛檐走壁且好愛偷看别人洗澡的一斛珠;或者将羽毛扇子上的羽毛摘下來插滿頭的劉師爺;哪怕是角浦裡那種甜瓜的劉土豆,甚至最不起眼的地保吳征福啊、江湖郎中蔣瞎子啊,你就知道什麼叫日新月異、鬥轉星移;其他人在角浦這各色人等之中,簡直就是再過平常不過了。

     繼續說那個被我偷了白衣的中年胖俠。

     令人沒想到的是,第二天,那中年胖俠居然又穿着另外一套白衣晃蕩在角浦的阡陌上,把酒臨風,作玉樹狀。

    我一看,惱了。

    你怎麼能這麼玷污“玉樹臨風”這個詞眼在我心中的偉岸形象呢?所以,我再接再厲,不屈不撓,長線作戰,一連偷了他十八次。

     看着第十八套白衣的時候,我心想,出一趟遠門居然會帶這麼多衣裳,這小子難道是販衣服的?靠,就是販衣服的,這下你該“山窮水盡”的穿别的顔色了吧? 為了慶祝這一革命性勝利到來的時刻,我特地一大清早抱着倆地瓜當午飯,跑到他落腳的那家客棧蹲點兒。

    結果,這個胖俠哥哥,在日上三竿的時候,下身穿着他僅有的小白褲衩,上身纏着客棧的白床單,一臉憤憤走上了大街。

    他的“白色”偏執狂驚得我将倆地瓜還沒啃,就“pia”掉在了地上,砸出兩個大窟窿。

     後來,白衣胖俠哥哥被角浦的地保吳征福給綁到了我們黃花縣府大衙,說是因為這中年胖俠衣着不整、破壞公共秩序;體态醜陋污染社會環境。

     馬蘭花,也就是這位胖俠,名字是後來得知的,刑滿釋放後,瘋哭着跑出黃花縣,他拿捏着蘭花指拔出腰間寶劍長嘯:天妒藍顔哪! 随後,離開。

     不出半月時間,此君(據我推測,是這白衣胖俠)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傳遍江湖。

    所以,“角浦”二字,便成了“賊窩”的代言詞,甚至被誤傳為:全民皆偷。

     但是,待我在江湖之上遊蕩久了,才知道,馬蘭花并不是對白色有偏執,而是那段日子,他正在披麻戴孝而已,不想一片孝心,卻被我無情的、硬生生的給蹉跎了。

     因為角浦村這灰色調傳聞的影響,黃花縣的政績一度停滞不前。

    政績上不去,縣太爺包孜普包大人滿心苦惱,茶飯不思,日漸消瘦。

     包夫人見老爺如此,憑借着女人獵犬一樣的知覺,外加縣太爺的紹興師爺跟村婦一斛珠有前科,便固執的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