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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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作證。
其實,我從來都沒有這麼想過。
我從不覺得我有何高貴,在我内心裡,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來。
而且,隻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個瘋狂的女孩。
沒有誰,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瘋狂。
瘋狂的頭腦,常常讓我有說不出多詭異的瘋狂想法。
這些想法通常都和讓我自己受傷有關。
比如,我想一個人走到這座誠城市最雄偉的建築——高達48層的蓮花大廈樓頂,一直爬到高高的電視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後脫掉我的襪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縱身一躍,就這樣草草結束生命。
我想在紅燈亮起的那一瞬間,穿着一雙紅色高跟鞋——它必須是紅色的才夠帶勁,尖叫着從市中心最繁華的那個十字路口跑過——隻是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聲和那些汽車的尖叫聲相比,哪一個更慘烈。
當然,這些想法,隻是存在于我的腦海裡,從未付諸實踐。
我還不想死,但這不代表,我不喜歡刺激。
對我來說,最刺激的遊戲就是:給自己一刀。
簡單的說,就是:自殘。
我第一次自殘,是初三畢業之後的那個晚上。
我剛洗完澡,穿着吊帶睡裙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
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麼邪,居然把我錯看成他的女人。
他一坐上沙發就過來摟我,滿身酒氣地摟着我,親我的脖子。
我一把推開他的同時尖聲驚叫,媽媽正端着水果盆從裡屋出來,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條癞皮狗一樣癱在了地上。
我隻是跳起來,飛快跑進我自己的屋子裡。
我奮力打開我房間的一扇小窗戶,想換口氣。
可是沒過一分鐘,我房間的門卻被打開了,走進來的人是我媽。
她劈頭蓋臉給了我兩巴掌。
我該怎麼描述當時的她呢?雙眼發紅,頭發散亂,還帶着圍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個剛剛強暴過她的流氓。
她用無比冷漠的聲音對我說:“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麼也沒說。
她轉身走出門的時候,用力帶上了房門。
我的臉還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然後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圓規,我對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紮了下去。
我不知自己軋了多少下,也不覺得疼痛,仿佛是在紮一個軟和的瓶塞,過了許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給一個脹滿了氣的皮球放掉氣似的,說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帶着一身粘濕的汗水和腫的快要擡不起來的右胳膊醒來的。
但是,我受傷的心卻已經完全好了。
媽媽在日積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經變成一個敵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
其實我早該明白的,自從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該指望她一丁點。
她是那個死去在她肚子裡的幼小男嬰的媽媽,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該做的,就是拍拍塵土,自己上路。
我這樣告訴自己的同時,又有些懷疑——其實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沒有發現于根海對我做了什麼。
但是我還是說服不了我自己的偏執。
我就是堅定的認為,她是個敵人,她壓根沒有把我當女兒看待。
自殘對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藥。
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後,我用我的水果刀割傷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靈巧的避開了血管,所以皮膚上隻是有些血痕。
半夜,我在衛生間蹲下,用涼水沖自己凝固的血液,有絲絲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戰,卻覺得暢快無比。
我就這樣沖刷幹淨了自己的傷口,把那些細微的刀口都沖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紙蓋上,心滿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繼續睡覺。
半夜,我聽到田丁丁呓語:林枳……别,别傷害自己。
我吓得魂飛魄散,待确定她确實是睡着了,我才把頭重重的擱在枕頭上,長長地籲出一口氣。
然後我按着自己瘋狂的心跳,傷口抽搐般疼痛起來。
可是我的心裡卻又說不出的好過。
我好過我終于報複了自己,好過我報複了那個為了愛情不顧一切陪酒賣笑的自己,那個為了愛情可以欺瞞朋友,拿朋友的錢撒謊消災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長袖的厚外套去上課,忍着疼痛照常記筆記,沒人發現我的異樣。
唯一有所察覺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從何處看到了我的傷口,他隻是趁午休教室沒人之時迅速地塞給我兩包雲南白藥,壓低聲音快速地說:“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記得給傷口消毒。
” 然後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給我說“謝謝”的時間。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陣發愣,他囑我擦藥時兇巴巴的神情,沒來由地讓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隻要我一刻未見他,心便一刻不得安甯。
我伸出手,撫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複複對自己說,他是愛我的,他是愛我的。
我終于又回去找他。
那個晚上,我口袋裡放着于根海給我的1500元錢,這筆錢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開抽屜的時候,它們在裡面好好地放着。
我抓起它們,塞進口袋,往外沖。
媽媽忽然問我說:“你去哪裡?” “有事。
”我說。
“你坐下。
”她喚我。
我站着沒動。
“我有話跟你說。
”她說。
“說吧。
”我的聲音是連我自己都感到吃驚的冷漠。
我們這
其實,我從來都沒有這麼想過。
我從不覺得我有何高貴,在我内心裡,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來。
而且,隻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個瘋狂的女孩。
沒有誰,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瘋狂。
瘋狂的頭腦,常常讓我有說不出多詭異的瘋狂想法。
這些想法通常都和讓我自己受傷有關。
比如,我想一個人走到這座誠城市最雄偉的建築——高達48層的蓮花大廈樓頂,一直爬到高高的電視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後脫掉我的襪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縱身一躍,就這樣草草結束生命。
我想在紅燈亮起的那一瞬間,穿着一雙紅色高跟鞋——它必須是紅色的才夠帶勁,尖叫着從市中心最繁華的那個十字路口跑過——隻是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聲和那些汽車的尖叫聲相比,哪一個更慘烈。
當然,這些想法,隻是存在于我的腦海裡,從未付諸實踐。
我還不想死,但這不代表,我不喜歡刺激。
對我來說,最刺激的遊戲就是:給自己一刀。
簡單的說,就是:自殘。
我第一次自殘,是初三畢業之後的那個晚上。
我剛洗完澡,穿着吊帶睡裙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
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麼邪,居然把我錯看成他的女人。
他一坐上沙發就過來摟我,滿身酒氣地摟着我,親我的脖子。
我一把推開他的同時尖聲驚叫,媽媽正端着水果盆從裡屋出來,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條癞皮狗一樣癱在了地上。
我隻是跳起來,飛快跑進我自己的屋子裡。
我奮力打開我房間的一扇小窗戶,想換口氣。
可是沒過一分鐘,我房間的門卻被打開了,走進來的人是我媽。
她劈頭蓋臉給了我兩巴掌。
我該怎麼描述當時的她呢?雙眼發紅,頭發散亂,還帶着圍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個剛剛強暴過她的流氓。
她用無比冷漠的聲音對我說:“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麼也沒說。
她轉身走出門的時候,用力帶上了房門。
我的臉還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然後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圓規,我對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紮了下去。
我不知自己軋了多少下,也不覺得疼痛,仿佛是在紮一個軟和的瓶塞,過了許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給一個脹滿了氣的皮球放掉氣似的,說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帶着一身粘濕的汗水和腫的快要擡不起來的右胳膊醒來的。
但是,我受傷的心卻已經完全好了。
媽媽在日積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經變成一個敵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
其實我早該明白的,自從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該指望她一丁點。
她是那個死去在她肚子裡的幼小男嬰的媽媽,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該做的,就是拍拍塵土,自己上路。
我這樣告訴自己的同時,又有些懷疑——其實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沒有發現于根海對我做了什麼。
但是我還是說服不了我自己的偏執。
我就是堅定的認為,她是個敵人,她壓根沒有把我當女兒看待。
自殘對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藥。
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後,我用我的水果刀割傷了我的胳膊。
我剜得并不算狠,靈巧的避開了血管,所以皮膚上隻是有些血痕。
半夜,我在衛生間蹲下,用涼水沖自己凝固的血液,有絲絲疼痛,我全身都在打寒戰,卻覺得暢快無比。
我就這樣沖刷幹淨了自己的傷口,把那些細微的刀口都沖成白色,再用厚厚的面紙蓋上,心滿意足的回到我的床上,繼續睡覺。
半夜,我聽到田丁丁呓語:林枳……别,别傷害自己。
我吓得魂飛魄散,待确定她确實是睡着了,我才把頭重重的擱在枕頭上,長長地籲出一口氣。
然後我按着自己瘋狂的心跳,傷口抽搐般疼痛起來。
可是我的心裡卻又說不出的好過。
我好過我終于報複了自己,好過我報複了那個為了愛情不顧一切陪酒賣笑的自己,那個為了愛情可以欺瞞朋友,拿朋友的錢撒謊消災的自己。
第二天我穿一件長袖的厚外套去上課,忍着疼痛照常記筆記,沒人發現我的異樣。
唯一有所察覺的人是丁力申,我不知道他從何處看到了我的傷口,他隻是趁午休教室沒人之時迅速地塞給我兩包雲南白藥,壓低聲音快速地說:“每天擦三次,擦之前記得給傷口消毒。
” 然後他迅速地跑出了教室,甚至不留給我說“謝謝”的時間。
我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陣發愣,他囑我擦藥時兇巴巴的神情,沒來由地讓我想起周楚暮。
周楚暮。
隻要我一刻未見他,心便一刻不得安甯。
我伸出手,撫摸挂在掏前的白色蝴蝶,反反複複對自己說,他是愛我的,他是愛我的。
我終于又回去找他。
那個晚上,我口袋裡放着于根海給我的1500元錢,這筆錢多得超乎我的想象,在我回家拉開抽屜的時候,它們在裡面好好地放着。
我抓起它們,塞進口袋,往外沖。
媽媽忽然問我說:“你去哪裡?” “有事。
”我說。
“你坐下。
”她喚我。
我站着沒動。
“我有話跟你說。
”她說。
“說吧。
”我的聲音是連我自己都感到吃驚的冷漠。
我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