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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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拍在地上,刹那間琴箱粉碎,木屑亂飛,琴弦“嗖”地一聲斷開,蹦到那人臉上,頓時抽出好幾條血迹,他一邊“哎喲”地捂着臉一邊向楊陽撲去,兩人撕扭在一起。

     最後的結局是,楊陽覺得熱身還沒有開始,那個人卻已鼻孔出血,仰着腦袋跑掉了。

     楊陽又坐回原地,抱着吉他唱起來。

     就在楊陽收拾好錢準備離開的時候,兩個警察出現在他的面前,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在此非法賣唱,還打架鬥毆,把一個師大的學生都打流血了,你跟我們到所裡走一趟吧!” 楊陽不去,警察拽住他的吉他,企圖将他強行帶走。

     楊陽怕他們拽壞吉他,一揚胳膊,正巧打在其中一個警察的臉上,于是,他們便以防礙公務歐打警察為名,給予楊陽拘留兩周的處罰。

     警察問楊陽的工作單位在哪裡,要将此事通告單位領導,楊陽說他是無業青年,以賣唱為生,地下通道就是他的工作單位,他是無政府主義者,所以沒有領導。

     警察說:“你他媽的還敢嘴硬!”一把将楊陽推上開往清河拘留所的警車。

     楊陽用剛剛賣唱得來的錢買了一套洗漱用具,便從此開始了牢獄生活。

     兩個星期的監獄生活使得楊陽改掉許多不良習慣,戒了煙、吃起粗糧、早睡早起,但同時也使他增添了喜歡開口說粗話的毛病,動不動就“x你媽”、“你大爺”的。

     44 楊陽從拘留所出來後立志重新做人,剛呼吸了兩天新鮮空氣,卻再次受到緻命打擊,學校開除了楊陽的學籍,勒令其退學。

     原來,楊陽離開拘留所的時候不慎将學生證遺落在牢房的牆角,被一個因偷東西被捕的犯人拾到,他把它交給看守人員,以為可以榮獲個拾金不昧的獎勵,減刑幾天,可所長卻認為是他在獄中偷了楊陽的東西,又給他加了三天的刑。

    看守人員從學生證的照片上認出楊陽,原來這個号稱待業青年的人是北x大的學生,于是他便秉公執法地把楊陽被拘留的事情打電話通知給學校,教務主任二話不說,執行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凡在校期間結婚或被捕入獄的學生,一律按開除學籍處理,楊陽便因此離開了學校。

     楊陽已經在這裡生活了四年,畢業前夕卻遭此飛來橫禍,這件事情讓我們感覺異常殘酷,但它實實在在地發生了。

     學校開除一名學生要比招入簡單許多,隻有送足夠多的禮,請無數次客,托各種關系,方可勉強入校,而離開學校卻如此輕而易舉,無需多事。

     當年,我對學校失去興趣要退學的時候,楊陽光着膀子坐在羊肉串攤勸導我;而今天,這件事卻發生在他的身上,使得他措手不及。

     楊陽離開學校後便整日呆在家中無所事事,他的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後氣憤非常,尤其是楊陽的父親,他脫下皮鞋向楊陽扔去,楊陽躲也沒躲,一伸手就接住了皮鞋,他爸又要解皮帶抽他,他媽在一旁攔住說:“你冷靜點兒,打也不是個辦法,孩子都老大不小的了!” 他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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