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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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獎金額數僅為320元,使得齊思新大失所望。

     32 楊陽此時依然在酒吧唱歌,毫無找工作的意向,他将自己寫的一些流行歌曲拿給田紅在酒吧演唱并為她彈奏吉他。

     一天,國内某位資深音樂制作人在酒吧聽到田紅的歌聲,認為很有特點,特别是她唱的那首歌曲。

    于是,他在田紅走下台後把她叫至桌前并給她要了一杯果汁。

     田紅認得這位大名鼎鼎的音樂人,不免有些受寵若驚。

     制作人見田紅略顯緊張,便裝出一副弱智的模樣說:“小姐,你剛才唱歌很好聽,能否給我簽個名,我好崇拜你。

    ”田紅被逗樂。

     他見田紅臉上綻開笑容,又說道:“你笑起來為比闆着臉好看多了。

    ” 于是兩個人聊了起來,制作人問田紅道:“你剛才唱的那首歌叫什麼名字?” “春天的約會。

    ” “我怎麼沒聽過?” “是自己寫的歌。

    ” “你寫的?” “不是,是剛才彈吉他的那個男孩寫的。

    ”田紅指着遠處的楊陽說,“就是他。

    ” 制作人問道:“你和他什麼關系?” “好朋友,一起在酒吧唱歌。

    ” “你的嗓音不錯,很有特點。

    ” “是嗎。

    ”田紅不好意思地說。

     “你在酒吧唱了多長時間了?” “四年。

    ” “不想簽公司嗎?” “想過,但後來又放棄了。

    ” “現在還想嗎?” 田紅猶豫了半天,沒有回答。

     “我可以幫你把剛才那首歌做成單曲,推薦給唱片公司。

    ”制作人點上一根煙說,“如果他們覺得可以的話,就會簽你。

    ” 田紅聽後眼睛閃爍出光芒。

     制作人說:“你跟寫歌的那個人商量一下,把這首歌的使用權搞定,我可以幫你制作。

    ”他掏出一張名片,推到田紅面前說,“有事兒打電話找我,我先走了。

    ” 晚上,田紅躺在床上向楊陽講述了這件事情,楊陽說:“你什麼意思?” 田紅說:“我想讓你把這首歌給我,我拿去錄音。

    ” 楊陽說:“你在酒吧唱可以,但不能出版。

    ” “為什麼?” “不為什麼!” “那要是唱片公司買這首歌呢?” “我不賣!” “為什麼不賣?” “不想,我困了,要睡覺了。

    ”楊陽轉過身,獨自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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