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洗脂粉嬌女增嬌 弄娉婷醜妻出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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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洗脂粉嬌女增嬌 弄娉婷醜妻出醜 詩雲: 閨中隐禍自誰萌?狡婢從來易惹情。

     代送秋波留去客,慣傳春信學流莺。

     隻因出閣梅香細,引得窺園蝶翅輕。

     不是紅娘通線索,莺莺何處覓張生? 這首詩與這回小說都極道婢子之刁頑,梅香之狡狯,要使治家的人知道這種利害,好去提防覺察她,庶不緻内外交通,閨門受玷。

    乃維持風教之書,并不是宣一一婬一一敗化之論也。

    從古及今,都把“梅香”二字做了丫鬟的通号,習而不察者都說是個美稱,殊不知這兩個字眼古人原有深意:梅者,媒也;香者,向也。

    梅傳春信,香惹遊蜂,春信在内,遊蜂在外,若不是她向裡向外牽合攏來,如何得在一處?以此相呼,全要人顧名思義,刻刻防閑;一有不察,就要做出事來,及至玷污清名,梅香而主臭矣。

    若不是這種意思,丫鬟的名目甚多,哪一種花卉、哪一件器皿不曾取過喚過?為何别樣不傳,獨有“梅香”二字千古相因而不變也? 明朝有個嫠婦,從二八之年守寡,守到四十餘歲,通族逼之不嫁,父母勸之不轉,真是心如鐵石,還做出許多激烈事來。

    忽然一夜,在睡夢之中受了奸人的玷污,将醒未醒之際,覺得身上有個男子,隻說還在良人未死之時,摟了奸夫盡情歡悅,直到事畢之後,忽然警醒,才曉得男子是個奸人,自家是個寡婦,問他“何人引進,忽然到此?”奸夫見她身已受染,料無他意,就把真情說出來。

    原來是此婦之婢一向與他私通,進房宿歇者已非一次,誠恐主母知覺,要難為她,故此教導奸夫索性一網打盡,好圖個長久歡娛,說:“主母平日喜睡,非大呼不醒,乘她春夢未醒,悄悄過去行奸,隻要三寸落肉,大事已成,就醒轉來也不好喊叫地方再來捉獲你了。

    ”奸夫聽了此話,不覺色膽如天,故此爬上床來,做了這樁歹事。

     此婦乍聞此言,雖然懊恨,還要顧惜名聲,不敢發作。

    及至奸夫去後,思想二十餘年的苦節,一旦壞于丫鬟之手,豈肯甘心?忍又忍不住,說又說不出,隻把丫鬟叫到面前,咬上幾口,自己長歎數聲,自缢而斃。

    後來家人知覺,告到官司,将奸夫處斬,丫鬟問了淩遲。

    那爰書上面有四句雲:“仇恨雖雪于死後,聲名已玷于生前;難免守身不固之愆,可為禦下不嚴之戒。

    ”另有一個梅香,做出許多奇事,成就了一對佳人才子費盡死力撮不攏的姻緣,與一味貪一一婬一一壞事者有别。

    看官們見了,一定要侈為美談,說:“與前面之人不該同年而語。

    ”卻不知做小說者頗谙《春秋》之義:世上的月老,人人做得,獨有丫鬟做不得;丫鬟做媒,送小姐出閣,就如奸臣賣國,以君父予人,同是一種道理。

    故此這回小說原為垂戒而作,非示勸也。

    宋朝元皊年間,有個青年秀士,姓裴,名遠,字子到,因他排行第七,人都喚做裴七郎。

    住在臨安城内,生得俊雅不凡,又且才高學富,常以一第自許。

    早年娶妻封氏,乃本郡富室之女,奁豐而貌啬,行卑而性高,七郎深以為恥。

    未聘封氏之先,七郎之父曾與韋姓有約,許結婚姻。

    彼時七郎幼小,聲名未著,及至到弱冠之歲,才名大噪于裡中,素封之家人人欲得以為婿。

    封氏之父就央媒妁來議親。

    裴翁見說他的妝奁較韋家不止十倍,狃于世俗之見,決不肯取少而棄多,所以撇卻韋家,定了封氏。

     七郎做親之後,見她狀貌稀奇,又不自知其醜,偏要豔妝麗服,在人前賣弄,說她是臨安城内數得着的佳人。

    一月之中,定要約了女伴,到西湖上遊玩幾次。

    隻因自幼嬌養,習慣嬉遊,不肯為人所制。

    七郎是個風流少年,未娶之先,曾對朋友說了大話,定要娶個絕世佳人,不然,甯可終身獨處。

    誰想弄到其間,得了個東施嫫姆!恐怕為人恥笑,任憑妻子遊玩,自己再不相陪,連朋友認得的家僮也不許他跟随出去,貼身服事者俱是内家之人,要使朋友遇見,認不出是誰家之女,哪姓之妻,就使他笑罵幾聲,批評幾句,也說不到自己身上。

     一日,偶值端一陽一佳節,阖郡的男女都到湖上看競龍舟,七郎也随了衆人夾在男子裡面。

    正看到熱鬧之處,不想飓風大作,浪聲如雷,竟把五月五日的西湖水變做八月十八的錢塘江,潮頭準有五尺多高,盈舟滿載的遊女都打得渾身透濕。

    搖船之人把捺不定,都叫他及早上岸,再遲一刻就要翻下水了。

    那些女眷們聽見,哪一個不想逃生?幾百船的婦人一齊走上岸去,竟把蘇堤立滿,幾乎踏沉了六橋。

     男子裡面有幾個輕薄少年,倡為一說道:“看這光景,今日的風潮是斷然不住的了,這些内客料想不得上船,隻好步行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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