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單騎一劍江湖客 萬裡西風瀚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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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塞黃雲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綠鬓鬥霜華。

     剩水殘山思故國,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猶在莫興嗟。

     ——調寄浣溪沙 漠漠黃沙,驕陽似火。

    這正是蒙古庫裡戈壁上最炎熱的季節,七月裡的某一天的中午時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過氣來,在這萬裡無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靜止了,看不到什麼有生命的東西,隻偶爾可以看見沙石堆中綻出的幾根野草。

    可是就連這沙漠中生命力最堅韌的野草,也已經桔萎焦黃,縱有風來,它也不會迎風起舞了。

     沒有靜止的隻有流沙。

    一陣狂風過後,流沙四散,俨若驚濤。

    沙跟着風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過一樣。

    風沙起處,陽光也染成了一片黃。

    黃沙漫天的迷離煙霧之中,略略帶着一些淡紫的輕藍色,使人遠遠望去,總好像那遙遠的地方是一個浩瀚的美麗的海洋一樣。

    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兒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這真是天地間罕有的奇觀,隻有在大戈壁才能見着的奇景。

     在這萬裡無垠的大沙漠上,當真是一切都靜止了嗎?在這七月裡的中午時候。

     不,這隻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卻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還有一個人。

    他是一個約莫二十三四歲的粗豪少年,騎着一匹馬,正在庫裡戈壁上冒着風沙前行。

     這少年從來沒有過在沙漠旅行的經驗,此際他正震驚于眼前的奇景,心裡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說是:‘積河成旱,狀如驚濤。

    遇風則流,乍聚乍散。

    ’形容得真是一點不錯。

    ”這少年人是從中原來的,他曾經為了這次深入漠北的萬裡壯遊做過一些準備功夫,讀過一些有關沙漠的遊記,學過蒙古的語言。

    看過許多有關蒙古各個部落的風土人情的記述。

    但如今身曆其境,他隻覺得書上所描寫的遠不及他所見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驚心! 這少年隻是震驚于眼前的奇景,卻無心欣賞這眼前的奇景,在這樣炎熱的陽光底下,他的整個身體就像一塊塊要溶化的羊脂,他騎的一匹千中選一的國外良駒,也在口吐白沫,幾乎走不動了。

    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帶的幹糧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這少年在黃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熱風,隻覺身體就似要着火焚燒似的,十分難受。

    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壺裡的水,已是隻剩下薄薄的一圈了。

    這個大沙漠不知何時方能走出,他苦笑一聲,隻好又把壺蓋蓋上。

     這少年苦笑一聲,心裡想道:“人生際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

    我以為是要到江南去的,誰知卻到了漠北來!” 原來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東武城人氏,這次他到蒙古來,乃是奉了母命來尋訪他父親的。

     山東武城早已淪陷在金國的統治之下百有餘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

    李思南本來是将門之後,他的曾祖曾在韓世忠手下當過一個中級軍官,宋室南遷之際,沒有随行,從此便以務農為生。

    到了他的父親李希浩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農戶,已是沒有多大分别。

    李家的家傳武藝,也因數代務農,逐漸失傳,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隻是會一些尋常的弓馬,談不到有什麼武功了。

    所幸他知書識字,在鄉下開了一間私塾,務農而兼教學,勉強也還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甯宗開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鐵木真統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為“成吉思汗”,興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擄去作夫子。

    這次戰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國得以苟安,但金國的戰争結束了,李希浩卻沒有得到釋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帶回去了。

     李希浩被擄之時,李思南隻有三歲,他的這個名字,是他父親取的。

    宋室南遷,中原父老,遙盼彼旗,百年來仍是在異族統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國,是以把兒子名為“思南”。

     七歲那年,李思南有了一個奇遇。

    他父親童年時代的一個好友在少林寺學技,此時已經成為一個名滿江湖的大俠,回到故鄉,訪尋舊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勝歎息。

    他見李思南聰明伶俐,遂收了這個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個弟子。

     匆匆十載之後,李思南已是學成出師,他記着父親命名之意,準備待母親百年之後,便即投奔江南。

    居家數年之中,他與抗金志士也常有來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個當年與他父親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來,據說他在七八年前見過他的父親,後來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親年紀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尋父。

    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親的下落,就已被困在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潤濕那快要冒煙的喉嚨,極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裡想道:“隻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得繼續前行!” 好在這時狂風已過,流沙漸漸靜止,雖然仍是驕陽似火,大地則已恢複晴明,呼吸也沒有那麼艱難了。

     李思南簇馬緩緩而行,隻盼在這沙漠上出現奇迹,發現綠洲。

    不料綠洲未曾發現,卻先發現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風“搬開”了一個沙丘之後,所暴露出來的一堆白骨。

    因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還未曾給狂風吹得東零西散,排列得雖然淩亂無章,大體還可以看得出是兩具屍體。

    兩個破碎了的頭顱上還覆蓋着濃密的黑發。

    看來這兩具屍體生前應該是中年漢子。

    而且是死了還沒多久的,所以頭發都未脫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緣故。

    沙漠中的兀鷹是喜食腐肉的,這兩個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給兀鷹啄食盡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隻要自己一個支撐不住,倒了下來,便将變成這樣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觸目驚心,忽聽得極為刺耳的“嘎嘎”叫聲,擡頭一看,頭頂覆蓋着一片“黑雲”,卻原來是一隻碩大無比的兀鷹,兩隻翅膀張開來足有一丈多長!他剛剛看到被兀鷹啄盡皮肉的白骨,這隻食人的兀鷹就來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難道你也敢食我?”隻見那隻兀鷹從他頭頂掠過,向他前面的一個沙丘俯沖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經發現那裡有一個人!臉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還是活人。

    但四肢無缺,縱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屍體。

    李思南這才知道,兀鷹是要去啄食那個人的。

     李思南大怒,張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過去。

    弓如霹靂,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鷹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時,射個正着! 李思南雖然甚為疲累,畢竟是個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這一箭的勁道非比尋常,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