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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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報複。

    ” “這倒也是,甯南侯跟史閣部大人,現下是朝廷兩根擎天柱,相公到他那兒,一定大有所為,你進行了沒有?” “前天他的監軍黃禦史來過,我已經托他帶信了,等他回京述職後返任,就會向左帥進說,我想一定不成問題,目前隻有等侯清息。

    ” 香君倒是十分替朝宗高興,兩人叙了一陣離情,倒覺得感情又推進了一步。

     但是香君卻一直不談她自己的事,倒是朝宗自己不過意,沉思片刻才道:“香君,我說過必不負卿,這句話不是說着玩玩的。

    ” 香君一笑道:“我知道,我交你,是為了你這個人,并沒有貪圖将來什麼的,我也明白自己的身份,絕對無法在你家裡插進一腳的。

    ” “不!香君,你錯了,現在我已是孑然一身,父親避寇亂南下,到現在還不知消息,重逢更不知何日,對我的婚事,他老人家也不會再有什麼意見了,臨走時,他老人家有過訓示,要我自行作主,但求賢德,不必講求家世。

    ” “這賢德二字,我就差得很遠。

    ” “香君,賢德二字是表現在婚後,你的品行,你的貞烈已是金陵皆知,這倒不去說它了,最主要的是我相信你定然能做一個好妻子,那就夠了。

    ” 香君頗感意外,“你說你要娶我?” “是的,不過現在卻是一片妄想了,我連養家的能力都沒有,更别說是為你贖身了。

    ” 香君的神色突變,“相公,你不嫌我的出身微賤。

    ” 朝宗道:“香君,你該知道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别說你仍是玉骨冰清,就算你下了海,我也一樣娶你的,我愛的是你這份情、這顆心。

    ” 香君忽然感動,淚落如雨道:“相公,你若不是哄我開心,就給我一個期限。

    ” 朝宗大感為難地道:“期限,香君,我實在無法說出這個期限來,即使我能夠在左帥軍中,短期内也無法籌措一筆钜款的。

    ” 香君想了一下道:“這倒也是,我不該這麼逼你的,但是隻要相公有這份心,我會着意留心的,好了,出來太久了,我該回去了,今天我是懇擾楊老爺叫條子把我調出來的。

    ” “楊老爺,那一位楊老爺。

    ” “當過貴州縣太爺的那位楊龍友老爺,他是有名的好好先生,也是我娘的好朋友,我知道你住在這兒,請他幫忙,讓我來見你一面,他答應了,借着在這兒宴客的機會,寫了條子叫我出來。

    ” “龍友兄倒是最近常見面,我還在他那兒問過你們的近況呢!” “他對我說了,也因為如此,我才來看你,否則我也以為你把我給忘了呢!” “天地良心,我怎麼會呢?” 香君一笑道:“我知道你不至于,對你,我比妥娘姐有信心,她那人,愛跟恨都是走極端的,愛人時,可是愛得要死,恨人時,也會恨得發瘋,她已經賭氣不理你了,可是我卻不灰心,一定要來問問。

    ” 朝宗隻有付之苦笑,香君又道:“現在話已經說開了,你也沒什麼不好意思了,一半天得空,不妨看看我跟妥娘姐去,别擔心化費,我們都不是那種狠心斬老裱的掘金娘子。

    ” 朝宗忙道:“我準定去,明天就去,以前我是怕見你不好交代,既然已經見了面,還有什麼好顧慮呢?三五兩銀子,我還負擔的了。

    ” 香君道:“不必要你那麼多,你人來就行,其餘我會打點的,朝宗,你要知道,你現在也是南京城的大紅人,光臨我們那兒坐一下,這也是我們的光榮呢!你就是一個錢不花,也是家家都歡迎的。

    ” 她怕朝宗不相信,還加以解釋道:“舊院的姑娘們要紅,最重要的是有人捧場,尤其是要有名氣的人捧場,才能為人所知,你侯公子刻下是南京的大紅人,上那一家去坐一下,都可以蓬壁生輝了,因此對你的來到那還敢不歡迎的?相反的,你本來是那一家的熟客戶,忽然不去了,那又是件大倒面子的事,幸好,妥娘姐跟我都沒有吹噓你是我們的朋友,否則我們可就混不下去了。

    ” 朝宗苦笑道:“香君,你看我每到傍晚,總是推掉一切的應酬,枯坐室中,那還不明白嗎?就是怕為了見到舊院中的姑娘。

    ” 香君憐惜的看了他一眼道:“現在我當然是明白了,不過相公,我可是要說你一句,你這個躲絕不是辦法,有了事情,應該挺身出來,面對問題去想辦法,這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問題,犯不着這樣躲呀。

    ” 朝宗笑道:“我又何嘗不知道,剛到的幾天,我就想看你去,但又怕見了面,不知如何對你啟齒的好,一拖下來,就更不敢去了,除了無顔以報外,又多了這新欠的債,對于來到南京一個多月不登門,我更是沒理由。

    ” 香君摸摸鬓角,妩媚地一笑道:“醜媳婦總算見過公婆了,以後再來定省,沒什麼不好意思了,我在家裡等你,而且先替你到妥娘姐那兒解說一番去,她定原諒你的,再見了。

    ” 她像頭小鳥般的輕盈飛走了,朝宗倒是有一點黯然銷魂之感,他發覺四年來,這小女郎不但成熟了,而且更具有女人的韻味了。

     她不但是更美,更懂得修飾打扮,胴體也豐滿多了,但長得最多的是她的風情,她不像四年前那樣稚嫩、生澀,已經懂得佻情,但因為一直是清倌人的緣故,她仍然顯得端莊,娴雅可人。

     香君,她已經成長為一個十全十美可愛的女人了。

     這樣的一個女人,作我終身的伴侶,我要嗎? 他開始問自己這個問題了,在四年前,雖然他曾親口應允過香君絕不相負,但那隻是在感于她癡心相許的激動心情下的行為,要他認真考慮回答時,他是會拒絕的,因為那時的香君雖然也十分的可人,卻缺少一般女人的韻味,她美麗,但不妩媚。

     她給人的感覺是可以為友,可以為幼妹,可以為弱女,惹人憐,但不可愛。

     現在,朝宗已經毫無考慮地立即回答:“要,像這麼一個知情着意的閨中良伴,打着燈籠也找不到。

    ” 但是,那也不過是心裡想想罷了,香君雖然隻是一名歌妓,卻比一個千金小姐還難以娶到手。

     閨閣千金的身價自然比香君高多了,替香君贖身有五六千兩銀子就夠了,娶一位閨閣千金小姐,至少得要數十萬兩金,量珠以聘,那是不能比的。

     不過,朝宗有着世家子弟的身份,也有着赫赫的文名,跟當朝最具實力的甯南侯左良玉有深厚的淵源,這些條件都是金錢無法估計的,他雖在難中,大家都很諒解,可以一文錢不化而娶得一位閨閣千金,還帶着幾十萬的陪嫁過來。

     這并非玄想,事實上也有幾起有心人已經做過試探,但是朝宗卻推辭了。

     他沒有錢,但還不至于窘困到三餐不濟,更不能靠讨個老婆來發财,肯出那種條件嫁女兒的人,不是崛起的暴發戶,看中他的身家,就是女兒又醜又兇,乏人問津,他不想把一輩子葬送掉,還有則是借重他身上的淵源,想打通一些關節的。

     朝宗想想又覺得十分的可笑,他可以一手推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