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灤陽續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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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灤陽續錄一 景薄桑榆,精神日減,無複著書之志,惟時作雜記,聊以消閑。

    《灤陽消夏錄》等四種,皆弄筆遣日者也。

    年來并此懶為,或時有異聞,偶題片紙;或忽憶舊事,拟補前編。

    又率不甚收拾,如雲煙之過眼,故久未成書。

    今歲五月,扈從灤陽,退直之餘,晝長多暇,乃連綴成書,命曰《灤陽續錄》。

    繕寫既完,因題數語,以志緣起。

    若夫立言之意,則前四書之序詳矣,茲不複衍焉。

     嘉慶戊午七夕後三日,觀弈道人書于禮部直廬,時年七十有五嘉慶戊午五月,餘扈從灤陽。

    将行之前,趙鹿泉前輩雲:有瞽者郝生,主彭芸楣參知家,以揣骨遊士大夫間,語多奇驗。

    惟揣胡祭酒長齡,知其四品,不知其狀元耳。

    在江湖術士中,其藝差精。

    郝自稱河間人,餘詢鄉裡無知者,殆久遊于外欤?郝又稱其師乃一僧,操術彌高,與人接一兩言,即知其官祿;久住深山,立意不出。

    其事太神,則餘不敢信矣。

    案相人之法,見于《左傳》,其書漢志亦著錄;惟太素脈、揣骨二家,前古未聞。

    太素脈至北宋始出,其授受淵源,皆支離附會,依托顯然。

    餘于《四庫全書總目》已詳論之。

    揣骨亦莫明所自起。

    考《太平廣記》一百三十六引《三國·典略》稱:北齊神武與劉貴、賈智等射獵,遇盲妪,遍扪諸人,雲并富貴;及扪神武,雲皆由此人。

    似此術南北朝已有。

    又《定命錄》稱:天寶十四載,東陽縣瞽者馬生,捏趙自勤頭骨,知其官祿。

    劉公《嘉話錄》稱:貞元末,有相骨山人,瞽雙目。

    人求相,以手扪之,必知貴賤。

    《劇談錄》稱:開成中,有龍複本者,無目,善聽聲揣骨。

    是此術至唐乃盛行也。

    流傳既古,當有所受。

    故一知半解,往往或中,較太素脈稍有據耳。

     誠謀英勇公阿公(文成公之子,襲封)言:燈市口東有二郎神廟。

    其廟面西,而曉日初出,辄有金光射室中,似乎返照。

    其鄰屋則不然,莫喻其故。

    或曰:“是廟基址與中和殿東西相直,殿上火珠(宮殿金頂,古謂之火珠。

    唐崔曙有明堂火珠詩是也)映日回光耳。

    ”其或然欤? 阿公偶問餘刑天幹戚事,餘舉《山海經》以對。

    阿公曰:“君勿謂古記荒唐,是誠有也。

    昔科爾沁台吉達爾瑪達都嘗獵于漠北深山,遇一鹿負箭而奔,因引弧殪之。

    方欲收取,忽一騎馳而至,鞍上人有身無首,其目在兩乳,其口在臍,語啁哳自臍出。

    雖不可辯,然觀其手所指畫,似言鹿其所射,不應奪之也。

    從騎皆震懾失次,台吉素有膽,亦指畫示以彼射未仆,此射乃獲,當剖而均分。

    其人會意,亦似首肯,竟持半鹿而去。

    不知其是何部族,居于何地。

    據其形狀,豈非刑天之遺類欤!天地之大,何所不有,儒者自拘于見聞耳。

    ”案《史記》稱:《山海經》、《禹本紀》所有怪物,餘不敢信。

    是其書本在漢以前。

    《列子》稱大禹行而見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堅聞而志之。

    其言必有所受,特後人不免附益又竄亂之,故往往悠謬太甚,且雜以秦漢之地名,分别觀之,可矣。

    必謂本依附《天問》作《山海經》,不應引《山海經》反注《天問》,則太過也。

    胡中丞太初、羅山人兩峰,皆能視鬼。

    恒閣學蘭台,亦能見之,但不能常見耳。

    戊午五月,在避暑山莊直廬,偶然話及。

    蘭台言:鬼之形狀仍如人,惟目直視。

    衣紋則似片片挂身上,而束之下垂,與人稍殊。

    質如煙霧,望之依稀似人影。

    側視之,全體皆見;正視之,則似半身入牆中,半身凸出。

    其色或黑或蒼,去人恒在一二丈外,不敢逼近。

    偶猝不及避,則或瑟縮匿牆隅,或隐入坎井,人過乃徐徐出。

    蓋燈昏月黑、日暮雲陰,往往遇之,不為訝也。

    所言與胡、羅二君略相類,而形狀較詳。

    知幽明之理,不過如斯。

    其或黑或蒼者,鬼本生人之餘氣,漸久漸散,以至于無。

    故《左傳》稱新鬼大,故鬼小。

    殆由氣有厚薄,斯色有濃淡欤? 蘭台又言:嘗晴晝仰視,見一龍自西而東,頭角略與畫圖同,惟四足開張,搖撼如一舟之鼓四棹;尾扁而闊,至末漸纖,在似蛇似魚之間;腹下正白如匹練。

    夫陰雨見龍,或露首尾鱗爪耳,未有天無纖翳,不風不雨,不電不雷,視之如此其明者。

    錄之亦足資博物也。

     趙鹿泉前輩言:孫虛船先生未第時,館于某家。

    主人之母适病危。

    館童具晚餐至。

    以有他事,尚未食,命置别室幾上。

    倏見一白衣人入室内,方恍惚錯愕,又一黑衣短人逡巡入。

    先生入室尋視,則二人方相對大嚼。

    厲聲叱之。

    白衣者遁去,黑衣者以先生當門,不得出,匿于牆隅。

    先生乃坐于戶外觀其變。

    俄主人踉跄出,曰:“頃病者作鬼語,稱冥使奉牒來拘。

    其一為先生所扼,不得出。

    恐誤程限,使亡人獲大咎。

    未審真僞,故出視之。

    ”先生乃移坐他處,仿佛見黑衣短人狼狽去,而内寝哭聲如沸矣。

    先生笃實君子,一生未嘗有妄語,此事當實有也。

    惟是陰律至嚴,神聽至聰,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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