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槐西雜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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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槐西雜志四
林教谕清标言:曩館崇安,傳有士人居武夷山麓,聞采茶者言,某岩月夜有歌吹聲,遙望皆天女也。
士人故佻達,乃借宿山家,月出辄往,數夕無所遇。
山家亦言有是事,但恒在月望,歲或一兩聞,不常出也。
士人托言習靜,留待旬馀。
一夕,隐隐似有聲,乃潛蹤急往,伏匿叢薄間。
果見數女皆殊絕,一女方拈笛欲吹,瞥見人影,以笛指之。
遽僵如束縛,然耳目猶能視聽。
俄清響透雲,曼聲動魄,不覺自贊曰:“雖遭禁制,然妙音媚态,已具賞矣。
”語未竟,突一帕飛蒙其首,遂如夢魇,無聞無見,似睡似醒。
迷惘約數刻,漸似蘇息。
諸女叱群婢曳出,谯呵曰:“癡兒無狀,乃窺伺天上花耶?”趣折修篁,欲行棰楚。
士人苦自申理,言性耽音律,冀竊聽幔亭法曲,如李暮之傍宮牆,實不敢别有他腸,希彩鸾甲帳。
一女微哂曰:“憫汝至誠,有小婢亦解橫吹,姑以賜汝。
”士人匍匐叩謝,舉頭已杳。
回顧其婢,廣颡巨目,短發髟傘鬙,腰腹彭亭,氣咻咻如喘。
驚駭懊惱,避欲卻走。
婢固引與狎,捉搦不釋。
憤擊仆地,化一豕嗥叫去。
岩下樂聲,自此遂絕。
觀于是婢,殆是妖,非仙矣。
或曰:“仙借豕化婢戲之也。
”倘或然欤? 劉燮甫言:有一學子,年十六七,聰俊韶秀,似是近上一流,甚望成立。
一日,忽發狂谵語,如見鬼神。
俟醒時問之,自雲:“景城社會觀劇,不覺夜深,歸途過一家求飲。
惟一少婦,取水飲我,留我小坐,言其夫應官外出,須明日方歸。
流目送盼,似欲相就。
愛其婉媚,遂相燕好。
臨行泣涕,囑勿再來,以二钏贈我。
次日視之,銅青斑斑,微有銀色,似多年土中者。
心知是鬼,而憶念不忘。
昨再至其地,徘徊尋視。
突有黑面長髯人,手批我頰。
踉跄奔歸。
彼亦随至。
從此時時見之,向我诟厲。
我即忽睡忽醒,不知其他也。
”父母為詣墓設奠,并埋其钏。
俄其子瞋目呼曰:“我婦失钏,疑有别故;而未得主名,僅倒懸鞭五百,轉鬻遠處。
今見汝竊來,乃知為汝所誘。
此何等事,可以酒食金錢謝耶?”颠痫月馀,竟以不起。
然則鑽穴逾牆,即地下亦尚有禍患矣。
李雲舉言:東光有熏狐者,每載燧挾罟,來往墟墓間。
一夜,伏伺之際,見一方巾衤闌衫人自墓頂出,<需鬼>々(苦侯反。
《說文》曰:“鬼聲也。
”)長嘯,群狐四集,圍繞叢薄,猙獰嗥叫,齊呼捕此惡人,煮以作脯。
熏狐者無路可逃,乃攀援上高樹。
方巾者指揮群狐,令鋸樹倒。
即聞鋸聲訇訇然。
熏狐者窘急,俯而号曰:“如蒙見釋,不敢再履此地。
”群狐不應,鋸聲更厲。
如是号再三,方巾者曰:“果爾,可設誓。
”誓訖,鬼狐俱不見。
此鬼此狐,均可謂善了事矣。
蓋侵擾無已,勢不得不铤而走險,背城借一。
以群狐之力,原不難于殺一人;然殺一人易,殺一人而激衆人之怒,不焚巢犁穴不止也。
僅使知畏而縱之,姑取和焉,則後患息矣。
有力者不盡其力,乃可以養威;屈人者使人易從,乃可以就服。
召陵之役,不責以僭王,而責以苞茅,使易從也;屈完來盟即旋師,不盡其力,以養威也。
講學家說《春秋》者,動議齊恒之小就。
方城漢水之固,不識可一戰勝乎?一戰而不勝,天下事尚可為乎?淮西、符離之事,吾征諸史冊矣。
族弟繼先,嘗宿廣甯門内友人家。
夜大風雨,有雷火自屋山(近房脊之牆謂之屋山,以形似山也。
範石湖詩屢用之)穿過,如電光一掣然,牆棟皆搖。
次日,視其處,東西壁各一小窦如錢大,蓋雷神逐精魅,貫而透也。
凡擊人之雷,從天而下;擊怪之雷,則多橫飛,以遁逃追捕故耳。
若尋常之雷,則地氣郁積,奮而上出。
餘在福甯度嶺,曾于山巅見雲中之雷;在淮鎮遇雨,曾于曠野見出地之雷,皆如煙氣上沖,直至天半,其端火光一爆,即訇然有聲,與铳炮之發無異。
然皆在無人之地。
其有人之地,則從無此事。
或曰:“天心仁愛,恐觸之者死。
”語殊未然。
人為三才之中,人之聚處,則天地氣通,通則弗郁,安得有雷乎?塞外苦寒之地,耕種牧養,漸成墟落,則地氣因之漸溫,亦此義耳。
王嶽芳言:其家有一刀,廷尉公故物也。
或夜有盜警,則格格作爆聲,挺出鞘外一二寸。
後雷逐妖魅穿屋過,刀堕于地,自此不複作聲矣。
世傳刀劍曾漬人血者,有警皆能自響。
是不盡然,惟曾殺多人者乃如是爾。
每殺一人,刀上必有迹二條,磨之不去。
幼年在河間揚威将軍哈公元生家,曾以其佩刀求售,雲夜亦有聲。
驗之,信然也。
或又謂作聲之故,乃鬼所憑,是亦不然。
戰陣所用,往往曾殺千百人,豈有千百鬼長守一刀者哉?飲血既多,取精不少,厲氣之所聚也。
盜賊兇鸷,亦厲氣之所聚也。
厲氣相感,躍而自鳴,是猶撫琴者鼓宮宮應,鼓商商應而已。
蕤賓之鐵,躍乎池内;黃鐘之铎,動乎土中,是豈有物憑之哉?至雷火猛烈,一切厲氣,遇之皆消,故一觸焰光,仍為凡鐵。
亦非豐隆、列缺,專為此物下擊也。
餘嘗惜西域漢畫,毀于煙煤,而稍疑一二千年筆迹,何以能在?從侄虞惇曰:“朱墨著石,苟風雨所不及,苔藓所不生,則曆久能存。
易州、滿城接壤處,有村曰神星。
大河北來,複折而東南,有兩峰對峙河南北,相傳為落星所結,故以名村。
其峰上哆下斂,如雲朵之出地,險峻無路。
好事者攀踏其孔穴,可至山腰。
多有舊人題名,最古者有北魏人、五代人,皆手迹宛然可辨。
然則洞中漢畫之存于今,不為怪矣。
”惜其姓名虞惇未暇一記也。
易州、滿城皆近地,當訪其土人問之。
虞惇又言:落星石北有漁梁,土人世擅其利,歲時以特牲祀梁神。
偶有人教以毒魚法,用芫花于上流挼漬,則下流魚蝦皆自死浮出,所得十倍于網罟。
試之良驗。
因結團焦于上流,日施此術。
一日,天方午,黑雲自龍潭暴湧出,狂風驟雨,雷火赫然,燔其廬為燼。
衆懼,乃止。
夫佃漁之法,肇自庖羲;然數罟不入,仁政存焉。
絕流而漁,聖人尚惡;況殘忍暴殄,聚族而坑哉!幹神怒也宜矣。
周書昌曰:“昔遊鵲華,借宿民舍。
窗外老樹森翳,直接岡頂。
主人言時聞鬼語,不辨所說何事也。
是夜月黑,果隐隐聞之,不甚了了。
恐驚之散去,乃啟窗潛出,匍匐草際,漸近竊聽。
乃講論韓、柳、歐、蘇文,各标舉其佳處,一人曰:‘如此乃是中聲,何前後七子,必排斥不數,而務言秦漢,遂啟門戶之争?’一人曰:‘質文遞變,原不一途。
宋末文格猥瑣,元末文格纖 ,故宋景濂諸公力追韓、歐,救以舂容大雅。
三楊以後,流為台閣之體,日就膚廓,故李崆峒諸公又力追秦漢,救以奇偉博麗。
隆、萬以後,流為僞體,故長沙一派,又反唇焉。
大抵能挺然自為宗派者,其初必各有根柢,是以能傳;其後亦必各有流弊,是以互诋。
然董江都、司馬文園文格不同,同時而不相攻也。
李、杜、王、孟詩格不同,亦同時而不相攻也。
彼所得者深焉耳。
後之學者,論甘則忌辛,是丹則非素,所得者淺焉耳。
’語未竟,我忽作嗽聲,遂乃寂然。
惜不盡聞其說也。
”餘曰:“此與李詞畹記饴山事均以平心之論托諸鬼魅,語已盡,無庸歇後矣。
”書昌微愠曰:“永年百無一長,然一生不能作妄語。
先生不信,亦不敢固争。
” 董曲江言:一儒生頗講學,平日亦循謹無過失,然崖岸太甚,動以不情之論責人。
友人于五月釋服,七月欲納妾。
此生抵以書曰:“終制未三月而納妾,知其蓄志久矣。
《春秋》誅心,魯文公雖不喪娶,猶喪娶也。
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不以告。
其何以教我?”其持論大抵類此。
一日,其婦歸甯,約某日返,乃先期一日。
怪而诘之。
曰:“吾誤以為月小也。
”亦不為訝。
次日,又一婦至。
大駭愕,覓昨婦,已失所在矣。
然自是日漸尪瘠,因以成痨。
蓋狐女假形攝其精,一夕所耗已多也。
前納妾者聞之,亦抵以書曰:“夫婦居室,不能謂之不正也;狐魅假形,亦非意料之所及也。
然一夕而大損真元,非恣情縱欲不至是。
無乃燕昵之私,尚有不節以禮者乎?且妖不勝德,古之訓也。
周、張、程、朱,不聞曾有遇魅事。
而此魅公然犯函丈,無乃先生之德尚有所不足乎?先生賢者也,責備賢者,《春秋》法也。
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不以告。
先生其何以教我?”此生得書,但力辯實無此事,裡人造言而已。
宋清遠先生聞之曰:“此所謂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 袁愚谷制府(諱守侗,長山人,官至直隸總督,谥請悫),少與餘同硯席,又為姻家。
自言三四歲時,尚了了記前生。
五六歲時,即恍惚不甚記。
今則但記是一歲貢生,家去長山不遠,姓名籍貫,家世事迹,全忘之矣。
餘四五歲時,夜中能見物,與晝無異。
七八歲後,漸昏暗。
十歲後,遂全無睹,或夜半睡醒,偶然能見,片刻則如故。
十六七後以至今,則一兩年或一見,如電光石火,彈指即過。
蓋嗜欲日增,則神明日減耳。
景州李西崖言:其家一佃戶,最有膽。
種瓜畝馀,地在叢冢側。
熟時恒自守護,獨宿草屋中,或偶有形聲,亦恬不為懼。
一夕,聞鬼語嘈雜,似相喧诟。
出視,則二鬼冢上格鬥,一女鬼癡立于旁。
呼問其故。
一人曰:“君來大佳,一事乞君斷曲直:天下有對其本夫調其定婚之妻者耶?”其一人語亦同。
佃戶呼女鬼曰:“究竟汝與誰定婚?”女鬼靦腆良久,曰:“我本妓女。
妓家之例,凡多錢者皆密訂相嫁娶。
今在冥途,仍操舊術,實不能一記姓名,不敢言誰有約,亦不敢言誰無約也。
”佃戶笑且唾曰:“何處得此二癡物!”舉首則三鬼皆逝矣。
又小時聞舅祖陳公(諱穎孫,歲久失記其字号。
德音公之弟,庚子進士,仙居知縣秋亭之祖也)說親見一事曰:“親串中有殁後妾改适者,魂附病婢靈語曰:‘我昔問爾,爾自言不嫁。
今何負心?’妾殊不懼,從容對曰:‘天下有夫尚未亡,自言必改适者乎!公此問先愦愦,何怪我如是答乎?’”二事可互相發明也。
有講學者論無鬼,衆難之曰:“今方酷暑,能往墟墓中獨宿納涼一夜乎?”是翁毅然竟往,果無所見。
歸益自得,曰:“朱文公豈欺我哉!”餘曰:“重赍千裡,路不逢盜,未可雲路無盜也;縱獵終日,野不遇獸,未可雲野無獸也。
以一地無鬼,遂斷天下皆無鬼;以一夜無鬼,遂斷萬古皆無鬼,舉一廢百矣。
且無鬼之論,創自阮瞻,非朱子也。
朱子特謂魂升魄降為常理,而一切靈怪非常理耳,未言無也。
故金去僞錄曰:‘二程初不說無鬼神,但無如今世俗所謂鬼神耳。
’楊道夫錄曰:‘雨風露雷,日月晝夜,此鬼神之迹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
若所謂有嘯于梁,觸于胸,此則所謂不正邪暗、或有或無、或來或去、或聚或散者。
又有所謂褥之而應,祈之而獲,此亦所謂鬼神同一理也。
’包揚錄曰:‘鬼神死生之理,定不如釋家所雲,世俗所見;然又有其事昭昭,不可以理推者,且莫要理會。
’又曰:‘南軒亦隻是硬不信。
如禹鼎魑魅魍魉之屬,便是有此物,深山大澤,是彼所居。
人往占之,豈不為祟。
豫章劉道人,居一山頂結庵。
一日,衆晰蜴入來,盡吃庵中水。
少頃,庵外皆堆雹。
明日,山下果雹。
有一妻伯劉文,人甚樸實,不能妄語。
言過一嶺,聞溪邊林中響,乃無數蜥蜴,各抱一物如水晶,未去數裡下雹。
此理又不知如何。
舊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
後被一無狀宗子斷其首。
民聚哭之,佛頸泥木出舍利。
泥木豈有此物,隻是人心所緻。
’吳必大錄曰:‘因論薛士龍家見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謂實有在天地間;其不信者,斷然以為無鬼。
然卻又有真個見者,鄭景望遂以薛氏所見為實。
不知此特虹霓之類耳。
問:虹霓隻是氣,還有形質?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腸肚。
隻才散便無,如雷部神亦此類。
’林賜錄曰:‘世之見鬼神者甚多,不審有無如何?曰:世間人見者極多,如何謂無,但非正理耳。
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别是一理。
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魂魄無所歸,自是如此。
昔有人在淮上夜行,見無數形象
士人故佻達,乃借宿山家,月出辄往,數夕無所遇。
山家亦言有是事,但恒在月望,歲或一兩聞,不常出也。
士人托言習靜,留待旬馀。
一夕,隐隐似有聲,乃潛蹤急往,伏匿叢薄間。
果見數女皆殊絕,一女方拈笛欲吹,瞥見人影,以笛指之。
遽僵如束縛,然耳目猶能視聽。
俄清響透雲,曼聲動魄,不覺自贊曰:“雖遭禁制,然妙音媚态,已具賞矣。
”語未竟,突一帕飛蒙其首,遂如夢魇,無聞無見,似睡似醒。
迷惘約數刻,漸似蘇息。
諸女叱群婢曳出,谯呵曰:“癡兒無狀,乃窺伺天上花耶?”趣折修篁,欲行棰楚。
士人苦自申理,言性耽音律,冀竊聽幔亭法曲,如李暮之傍宮牆,實不敢别有他腸,希彩鸾甲帳。
一女微哂曰:“憫汝至誠,有小婢亦解橫吹,姑以賜汝。
”士人匍匐叩謝,舉頭已杳。
回顧其婢,廣颡巨目,短發髟傘鬙,腰腹彭亭,氣咻咻如喘。
驚駭懊惱,避欲卻走。
婢固引與狎,捉搦不釋。
憤擊仆地,化一豕嗥叫去。
岩下樂聲,自此遂絕。
觀于是婢,殆是妖,非仙矣。
或曰:“仙借豕化婢戲之也。
”倘或然欤? 劉燮甫言:有一學子,年十六七,聰俊韶秀,似是近上一流,甚望成立。
一日,忽發狂谵語,如見鬼神。
俟醒時問之,自雲:“景城社會觀劇,不覺夜深,歸途過一家求飲。
惟一少婦,取水飲我,留我小坐,言其夫應官外出,須明日方歸。
流目送盼,似欲相就。
愛其婉媚,遂相燕好。
臨行泣涕,囑勿再來,以二钏贈我。
次日視之,銅青斑斑,微有銀色,似多年土中者。
心知是鬼,而憶念不忘。
昨再至其地,徘徊尋視。
突有黑面長髯人,手批我頰。
踉跄奔歸。
彼亦随至。
從此時時見之,向我诟厲。
我即忽睡忽醒,不知其他也。
”父母為詣墓設奠,并埋其钏。
俄其子瞋目呼曰:“我婦失钏,疑有别故;而未得主名,僅倒懸鞭五百,轉鬻遠處。
今見汝竊來,乃知為汝所誘。
此何等事,可以酒食金錢謝耶?”颠痫月馀,竟以不起。
然則鑽穴逾牆,即地下亦尚有禍患矣。
李雲舉言:東光有熏狐者,每載燧挾罟,來往墟墓間。
一夜,伏伺之際,見一方巾衤闌衫人自墓頂出,<需鬼>々(苦侯反。
《說文》曰:“鬼聲也。
”)長嘯,群狐四集,圍繞叢薄,猙獰嗥叫,齊呼捕此惡人,煮以作脯。
熏狐者無路可逃,乃攀援上高樹。
方巾者指揮群狐,令鋸樹倒。
即聞鋸聲訇訇然。
熏狐者窘急,俯而号曰:“如蒙見釋,不敢再履此地。
”群狐不應,鋸聲更厲。
如是号再三,方巾者曰:“果爾,可設誓。
”誓訖,鬼狐俱不見。
此鬼此狐,均可謂善了事矣。
蓋侵擾無已,勢不得不铤而走險,背城借一。
以群狐之力,原不難于殺一人;然殺一人易,殺一人而激衆人之怒,不焚巢犁穴不止也。
僅使知畏而縱之,姑取和焉,則後患息矣。
有力者不盡其力,乃可以養威;屈人者使人易從,乃可以就服。
召陵之役,不責以僭王,而責以苞茅,使易從也;屈完來盟即旋師,不盡其力,以養威也。
講學家說《春秋》者,動議齊恒之小就。
方城漢水之固,不識可一戰勝乎?一戰而不勝,天下事尚可為乎?淮西、符離之事,吾征諸史冊矣。
族弟繼先,嘗宿廣甯門内友人家。
夜大風雨,有雷火自屋山(近房脊之牆謂之屋山,以形似山也。
範石湖詩屢用之)穿過,如電光一掣然,牆棟皆搖。
次日,視其處,東西壁各一小窦如錢大,蓋雷神逐精魅,貫而透也。
凡擊人之雷,從天而下;擊怪之雷,則多橫飛,以遁逃追捕故耳。
若尋常之雷,則地氣郁積,奮而上出。
餘在福甯度嶺,曾于山巅見雲中之雷;在淮鎮遇雨,曾于曠野見出地之雷,皆如煙氣上沖,直至天半,其端火光一爆,即訇然有聲,與铳炮之發無異。
然皆在無人之地。
其有人之地,則從無此事。
或曰:“天心仁愛,恐觸之者死。
”語殊未然。
人為三才之中,人之聚處,則天地氣通,通則弗郁,安得有雷乎?塞外苦寒之地,耕種牧養,漸成墟落,則地氣因之漸溫,亦此義耳。
王嶽芳言:其家有一刀,廷尉公故物也。
或夜有盜警,則格格作爆聲,挺出鞘外一二寸。
後雷逐妖魅穿屋過,刀堕于地,自此不複作聲矣。
世傳刀劍曾漬人血者,有警皆能自響。
是不盡然,惟曾殺多人者乃如是爾。
每殺一人,刀上必有迹二條,磨之不去。
幼年在河間揚威将軍哈公元生家,曾以其佩刀求售,雲夜亦有聲。
驗之,信然也。
或又謂作聲之故,乃鬼所憑,是亦不然。
戰陣所用,往往曾殺千百人,豈有千百鬼長守一刀者哉?飲血既多,取精不少,厲氣之所聚也。
盜賊兇鸷,亦厲氣之所聚也。
厲氣相感,躍而自鳴,是猶撫琴者鼓宮宮應,鼓商商應而已。
蕤賓之鐵,躍乎池内;黃鐘之铎,動乎土中,是豈有物憑之哉?至雷火猛烈,一切厲氣,遇之皆消,故一觸焰光,仍為凡鐵。
亦非豐隆、列缺,專為此物下擊也。
餘嘗惜西域漢畫,毀于煙煤,而稍疑一二千年筆迹,何以能在?從侄虞惇曰:“朱墨著石,苟風雨所不及,苔藓所不生,則曆久能存。
易州、滿城接壤處,有村曰神星。
大河北來,複折而東南,有兩峰對峙河南北,相傳為落星所結,故以名村。
其峰上哆下斂,如雲朵之出地,險峻無路。
好事者攀踏其孔穴,可至山腰。
多有舊人題名,最古者有北魏人、五代人,皆手迹宛然可辨。
然則洞中漢畫之存于今,不為怪矣。
”惜其姓名虞惇未暇一記也。
易州、滿城皆近地,當訪其土人問之。
虞惇又言:落星石北有漁梁,土人世擅其利,歲時以特牲祀梁神。
偶有人教以毒魚法,用芫花于上流挼漬,則下流魚蝦皆自死浮出,所得十倍于網罟。
試之良驗。
因結團焦于上流,日施此術。
一日,天方午,黑雲自龍潭暴湧出,狂風驟雨,雷火赫然,燔其廬為燼。
衆懼,乃止。
夫佃漁之法,肇自庖羲;然數罟不入,仁政存焉。
絕流而漁,聖人尚惡;況殘忍暴殄,聚族而坑哉!幹神怒也宜矣。
窗外老樹森翳,直接岡頂。
主人言時聞鬼語,不辨所說何事也。
是夜月黑,果隐隐聞之,不甚了了。
恐驚之散去,乃啟窗潛出,匍匐草際,漸近竊聽。
乃講論韓、柳、歐、蘇文,各标舉其佳處,一人曰:‘如此乃是中聲,何前後七子,必排斥不數,而務言秦漢,遂啟門戶之争?’一人曰:‘質文遞變,原不一途。
宋末文格猥瑣,元末文格纖 ,故宋景濂諸公力追韓、歐,救以舂容大雅。
三楊以後,流為台閣之體,日就膚廓,故李崆峒諸公又力追秦漢,救以奇偉博麗。
隆、萬以後,流為僞體,故長沙一派,又反唇焉。
大抵能挺然自為宗派者,其初必各有根柢,是以能傳;其後亦必各有流弊,是以互诋。
然董江都、司馬文園文格不同,同時而不相攻也。
李、杜、王、孟詩格不同,亦同時而不相攻也。
彼所得者深焉耳。
後之學者,論甘則忌辛,是丹則非素,所得者淺焉耳。
’語未竟,我忽作嗽聲,遂乃寂然。
惜不盡聞其說也。
”餘曰:“此與李詞畹記饴山事均以平心之論托諸鬼魅,語已盡,無庸歇後矣。
”書昌微愠曰:“永年百無一長,然一生不能作妄語。
先生不信,亦不敢固争。
” 董曲江言:一儒生頗講學,平日亦循謹無過失,然崖岸太甚,動以不情之論責人。
友人于五月釋服,七月欲納妾。
此生抵以書曰:“終制未三月而納妾,知其蓄志久矣。
《春秋》誅心,魯文公雖不喪娶,猶喪娶也。
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不以告。
其何以教我?”其持論大抵類此。
一日,其婦歸甯,約某日返,乃先期一日。
怪而诘之。
曰:“吾誤以為月小也。
”亦不為訝。
次日,又一婦至。
大駭愕,覓昨婦,已失所在矣。
然自是日漸尪瘠,因以成痨。
蓋狐女假形攝其精,一夕所耗已多也。
前納妾者聞之,亦抵以書曰:“夫婦居室,不能謂之不正也;狐魅假形,亦非意料之所及也。
然一夕而大損真元,非恣情縱欲不至是。
無乃燕昵之私,尚有不節以禮者乎?且妖不勝德,古之訓也。
周、張、程、朱,不聞曾有遇魅事。
而此魅公然犯函丈,無乃先生之德尚有所不足乎?先生賢者也,責備賢者,《春秋》法也。
朋友規過之義,不敢不以告。
先生其何以教我?”此生得書,但力辯實無此事,裡人造言而已。
宋清遠先生聞之曰:“此所謂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 袁愚谷制府(諱守侗,長山人,官至直隸總督,谥請悫),少與餘同硯席,又為姻家。
自言三四歲時,尚了了記前生。
五六歲時,即恍惚不甚記。
今則但記是一歲貢生,家去長山不遠,姓名籍貫,家世事迹,全忘之矣。
餘四五歲時,夜中能見物,與晝無異。
七八歲後,漸昏暗。
十歲後,遂全無睹,或夜半睡醒,偶然能見,片刻則如故。
十六七後以至今,則一兩年或一見,如電光石火,彈指即過。
蓋嗜欲日增,則神明日減耳。
景州李西崖言:其家一佃戶,最有膽。
種瓜畝馀,地在叢冢側。
熟時恒自守護,獨宿草屋中,或偶有形聲,亦恬不為懼。
一夕,聞鬼語嘈雜,似相喧诟。
出視,則二鬼冢上格鬥,一女鬼癡立于旁。
呼問其故。
一人曰:“君來大佳,一事乞君斷曲直:天下有對其本夫調其定婚之妻者耶?”其一人語亦同。
佃戶呼女鬼曰:“究竟汝與誰定婚?”女鬼靦腆良久,曰:“我本妓女。
妓家之例,凡多錢者皆密訂相嫁娶。
今在冥途,仍操舊術,實不能一記姓名,不敢言誰有約,亦不敢言誰無約也。
”佃戶笑且唾曰:“何處得此二癡物!”舉首則三鬼皆逝矣。
又小時聞舅祖陳公(諱穎孫,歲久失記其字号。
德音公之弟,庚子進士,仙居知縣秋亭之祖也)說親見一事曰:“親串中有殁後妾改适者,魂附病婢靈語曰:‘我昔問爾,爾自言不嫁。
今何負心?’妾殊不懼,從容對曰:‘天下有夫尚未亡,自言必改适者乎!公此問先愦愦,何怪我如是答乎?’”二事可互相發明也。
有講學者論無鬼,衆難之曰:“今方酷暑,能往墟墓中獨宿納涼一夜乎?”是翁毅然竟往,果無所見。
歸益自得,曰:“朱文公豈欺我哉!”餘曰:“重赍千裡,路不逢盜,未可雲路無盜也;縱獵終日,野不遇獸,未可雲野無獸也。
以一地無鬼,遂斷天下皆無鬼;以一夜無鬼,遂斷萬古皆無鬼,舉一廢百矣。
且無鬼之論,創自阮瞻,非朱子也。
朱子特謂魂升魄降為常理,而一切靈怪非常理耳,未言無也。
故金去僞錄曰:‘二程初不說無鬼神,但無如今世俗所謂鬼神耳。
’楊道夫錄曰:‘雨風露雷,日月晝夜,此鬼神之迹也,此是白日公平正直之鬼神。
若所謂有嘯于梁,觸于胸,此則所謂不正邪暗、或有或無、或來或去、或聚或散者。
又有所謂褥之而應,祈之而獲,此亦所謂鬼神同一理也。
’包揚錄曰:‘鬼神死生之理,定不如釋家所雲,世俗所見;然又有其事昭昭,不可以理推者,且莫要理會。
’又曰:‘南軒亦隻是硬不信。
如禹鼎魑魅魍魉之屬,便是有此物,深山大澤,是彼所居。
人往占之,豈不為祟。
豫章劉道人,居一山頂結庵。
一日,衆晰蜴入來,盡吃庵中水。
少頃,庵外皆堆雹。
明日,山下果雹。
有一妻伯劉文,人甚樸實,不能妄語。
言過一嶺,聞溪邊林中響,乃無數蜥蜴,各抱一物如水晶,未去數裡下雹。
此理又不知如何。
舊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
後被一無狀宗子斷其首。
民聚哭之,佛頸泥木出舍利。
泥木豈有此物,隻是人心所緻。
’吳必大錄曰:‘因論薛士龍家見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謂實有在天地間;其不信者,斷然以為無鬼。
然卻又有真個見者,鄭景望遂以薛氏所見為實。
不知此特虹霓之類耳。
問:虹霓隻是氣,還有形質?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腸肚。
隻才散便無,如雷部神亦此類。
’林賜錄曰:‘世之見鬼神者甚多,不審有無如何?曰:世間人見者極多,如何謂無,但非正理耳。
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别是一理。
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魂魄無所歸,自是如此。
昔有人在淮上夜行,見無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