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殺戮王

關燈
無聞。

    他殺盡雷家的宿敵,然而卻得不到門人應有的尊重。

     他一向反對“霹靂堂雷家”要門裡子弟放下以前曾在武林中立下極大威名的刀法和劍訣,專心精研炸藥的定策。

     他知道這是朝廷的主張:霹靂堂為了自保,不得不作這樣的改變。

     可是雷怖認為就算遵從,也是陰奉陽違,因為專事研究炸藥,其實是朝廷故意給霹靂黨的束縛,限制了雷家堡子弟的發展——炸藥做的再好,也隻不過去粉飾太平,作為皇帝老子或東南王朱勳父子等人賀壽、迎春的點綴品而已! 大丈夫豈能沉迷于這等小玩意中! ——就算成功研制了爆破力較矩的炸藥,不是給朝廷限制不準再造,便是隻有将秘法獻于天子:鬼才知道皇帝老子幾時才得空發展,關注這門技藝! 還是不如刀好。

     ——刀法好,一刀就把敵人殺了! 是以,雷怖立志要自行幹出一番事業來! 因而,他更急攻猛進: 以緻有人唆使他在京城殺人以立威,屠戮以懾京師武林,他居然也受之不疑,欣然接受,以此為傲、大開殺戒!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他好殺。

     ——别人的建議,正好正中他下懷,所以他才殺得那麼痛快! 他隻是想找個藉口,殺個痛痛快快。

     而今,他正殺得痛快。

     不意卻冒出了兩個年青人,要他棄刀。

     他的刀,有個名堂,就叫做“步步刀。

    ”——皆因他的刀法,一向都是“步步進迫”,每一招幾乎都是攻的,每一步都是逼進的,故而武林中人畏之懼之,稱之為“步步刀”! 如今居然要他放棄手中的: 步步刀! ——非但攻不了,還得要棄刀! 這還得了!? 2.殺傷力 ——棄刀就棄刀,有什麼大不了! 在戰場上,最重要的就是取得勝利。

     在戰鬥中,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放棄的,惟有這樣,才有望在強敵手上取勝;但隻有一事決不能棄,那就是: 命! ——有命才能殺敵。

     ——活着才可以取勝。

     ——如果死了,縱大獲全勝也全無意義了。

     雷怖一向都秉持這樣的想法。

     所以他棄刀便棄刀——棄刀又如何? 唯一不棄的,是他的命! 他的手一松,身便自由,閃身使宋展眉那一劍刺了一個空。

     這時候,孫青牙手上的“是非剪”仍卡着他的“步步刀”,宋展眉的劍正發了出去,由于速度太急,一時不及回劍自保,雷怖就在這一霎瞬間觑出孫青牙的六個破綻及宋展眉的七處空隙,可以一擊攻殺。

     但他手上已無刀。

     沒有了刀,雷怖眼裡:孫青牙隻剩下兩個破綻,而宋展眉仍有三個空隙,他一樣可以徒手搏殺之。

     可是孫青牙和宋展眉不止兩個人來。

     他們還帶來了十三位手足。

     這十三名子弟,也決不閑着。

     他們一齊攻向雷怖,有的拿刀,有的待劍,有的執棍,有的發箭,有的舞棍,更有的就憑一身“十三太保橫練”來成的“鐵頭功”,對着他就撞了過來。

     要換作平時,雷怖對付的方法也很簡單:他手中有刀,一刀一個、來一個便殺一個,誰也接近不了他,所以一切攻擊形同白廢。

     不過現在不同。

     他的刀正給敵人奪去。

     他的赤手空拳——炸藥一時還派不上用場,就算能急用的,但這漫天風雨中,也一時燃不着。

     所以他隻有退。

     疾退。

     他邊打邊退,一路退回“名利圈”——不管怎麼說,先退到店裡緩一口氣再說。

     急退。

     他飛退的時候,一面見招拆招,一面還念念不忘一件事: 店裡的人,他還沒有殺完,而今正好退回原處,引追擊他的人也一并入内,他正好将他們全數殺掉。

     對殺人,他就像一個餓苦了的饑民面對一碟珍肴美食一般,真可謂點滴不放過。

     他沒想到的是: ——那些他“還沒有殺光”的人,都已給他的殺戮激起了殺性,也等着要殺他。

     他滑步退入店裡,他的步子,“滑”得就像在雨中濕地“滑”了一破般地“滑”了進去。

     他是背部向着店子的。

     他可不怕有人向他背後出擊。

     他本身就是地雷。

     地雷可不怕人踐踏——隻怕沒人踐踏,踩不着他的爆炸刀。

     他有的是殺傷力。

     他已把“殺傷力”布于全身,誰碰着他,誰就得死。

     現在,他已退回“名利圈”。

     ——他隻要把這些店裡的人殺光,就會有名有利。

     因為他已立了威,有了權。

     ——有了權,還怕沒有利?有權有利,還會少得了名嗎? 人就是這樣,活着,不是争名,就是逐利,要不來,就為權鬥個死去活來——而且,大部分人明明是争名取利奪權,卻偏偏不能承認,還得表面上虛僞謙讓,不許人戳破,還口口聲聲指斥他們放不開名利權威,自己卻暗裡下毒手,什麼卑鄙下流伎倆做早,為了也隻不過是這些他們口頭上甚為鄙夷唾棄的東西。

     當年,少年蕭秋水初出道的時候,曾揚言:好名好利,但更好任俠——結果,給武林各派鹹認為大逆不道、邪門異類,攻诘、诽謗、圍剿、暗算、此起彼落。

     其實,當時蕭秋水與“神州結義”一衆兄弟,隻是飛揚蹿厲,實話實說。

    對蕭秋水而言,他出道是為了要打擊、重挫當日君臨天下、肆虐江湖的“權力幫”,他人世是為了要行俠仗義,他人間天上走一趟,為的是赴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戀,以及用他一生去寫一首悲壯的詩。

    之後,他便一切放下、舍棄、隐退、出世。

     很多人戀棧權利,但嘴巴裡不說,對敢但承然而又放得下,看得開的人,口誅筆伐,誣陷加害,實際上,對名權利祿,這些人比誰都看得重。

     是以,必須夠“虛僞”夠“矯情”,才能在這大江大湖裡渡得過大風大浪。

     ——真材實料,實話實說的人,反而常遭懷才不遇,郁郁以終的下場。

     雷怖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