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第一十六章 關燈 護眼 小 中 大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若避臭穢不親臨,往往誤事。屍首變動,臭不可近,當燒蒼術、皂角辟之,用麻油塗鼻,或作紙摅子揾油塞兩鼻孔,仍以生姜小塊置口内。遇檢,切用猛閉口,恐穢氣沖入。○量紮四至訖,用水沖去蛆蟲穢污,皮肉幹淨方可驗。未須用糟、醋。頻令新汲水澆屍首四面。屍首壞爛,被打或刃傷處痕損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貼骨不壞,蟲不能食。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