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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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即行蹤不明。

    十三日午後,死者丈夫貴傳名剛三向警方通報其妻去向不明後,始發現前日卧軌自殺的死者為貴傳名光子。

     但因未發現任何遺書,且自殺動機不明,遺體上又出現些疑點等現象,M警局也不排除有他殺可能,目前正着手調查…… 第三節犯罪的計劃 ——八月某日 需要兩把刀! 一把用斬肉的菜刀就可以,另一把最好是可折疊式的攜帶型鋸刀。

    兩種都要! 光用大菜刀想鋸斷骨頭可不容易!隻用鋸子的話,又怕肉層卡在鋸齒上動不了。

    最理想、又最有效率的方法是:先用菜刀切下筋肉脂肪,再用鋸子鋸斷骨頭。

     還有手套,當然,是為了避免留下指紋。

    看過多得泛濫的偵探小說及電視節目,一集又一集的刑事劇場,關于“指紋”的知識早就變成了常識。

    這年頭會在犯罪現場留下指紋的罪犯才令人驚訝呢! 還有繩子。

    最好是又細又輕,又強韌。

     然後—— 要有個大袋子。

    一定要找個恰當的,防水的最好。

    大垃圾袋不夠大又容易破,一定要個更大、更牢固的袋子才行。

    比如呢?對了!登山用的睡袋應該可以…… 然後—— 除了長繩子外,還有細又不易斷的細繩索。

    這個呢,可以用粗釣魚線。

     釣魚線前端連着一顆球:要能夠在球上穿洞。

    嗯!網球之類的球倒滿恰當的。

     然後——最後這項或許有點困難。

    市面上的或許就能派上用場,隻是要動手加工才行。

    事先一定要确認它的耐重度。

    嗯!稍微動手加工應該不很難吧!不行!一定得弄個萬全。

     這幾樣東西,絕對要萬無一失,千萬不可留下任何蛛絲馬迹。

    還有,切忌急躁,隻要買東西前仔細考慮清楚的話,應該很安全,我想一定沒關系…… ——為什麼? 為什麼?我會用這種方法來做案? 從某個角度來看,的确是最好的方法。

    但相反的,也可說是極端冒險、荒謬的作法。

     恨不得殺了那個男人——任誰也動搖不了我的決心,不管用任何手段也要殺了他。

    如果現在不下手,我想将來一定會懊悔死了。

     隻是——也不是沒其他更簡單的方法。

     的确有無數選擇。

    我隻是在這種狀況之下,經過再三考慮,才想出這個最适當的方法——我該不會在不知不覺中,陷入瘋狂了吧!目的與手段、手段和目的——本末倒置?又或是越陷越深?…… 不!再想也沒用了。

     即便如此,我也顧不了這麼多了。

    在這種狀況下,根據目前的條件想出這種計策,這些偶然交錯的機率,不也是命運嗎?不論是偶然或者命運——都是上天的——不!是魔鬼的巧妙安排! ——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