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梨魂 第二十七章 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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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頗極變幻,此時餘亦不遑細述,妹後詢夢霞可得其詳。

    今欲為妹言者,餘一片苦心,固未嘗有負于妹耳。

    妹之姻事,餘所以必欲玉成之者,餘蓋自求解脫,而實亦為妹安排也。

    事成之後,妹以失卻自由,郁郁不樂,餘心為之一懼。

    而彼夢霞,複抵死相纏,終不肯移情别注,餘心更為大懼。

    蓋餘已自誤,萬不可使妹亦因餘而失其幸福。

    而欲保全妹之幸福,必先絕夢霞戀餘之心。

    于是餘之死志決矣。

    移花接木,計若兩得,今乃用心之左也。

     上所言者,即餘緻死之由。

    然餘幸無不可告妹之事,偶惹癡情,遽罹慘劫。

    此一死非殉情,聊以報妹,且以謝死者耳。

    餘求死者非一日矣,而今乃得如願。

    餘死而餘之宿孽可以清償,餘之餘情可以抛棄。

    以餘之遭遇,直可為普天下古今第一個薄命紅顔之标本,複何所戀而寶貴其生命哉?妹閱此,當知餘之所以死,莫以餘為慘死之人,而以餘為樂死之人,則不當痛餘之死,惜餘之苦,且應以餘得及早脫離苦海而為餘賀也。

    餘固愛妹者,妹亦愛餘者,姑嫂之情,熱于姊妹。

    十年來耳鬓厮磨,蘭閨長伴。

    妹無母,餘無夫,一樣可憐蟲,幾為同命鳥。

    妹固不忍離餘而去,餘亦何忍棄妹而逝哉?然而筵席無不散之時,楸枰無不了之局,餘已作失群之孤雁,妹方為出谷之雛莺。

    春蘭秋菊,早晚不同;老幹新枝,榮枯互異。

    餘之樂境已逐華年而永逝,妹之樂境方随福命以俱長。

    則餘與妹之不能久相與處者,命也,亦勢也。

    然餘初謂與妹不能長聚,而孰知與妹竟不能兩全也。

    今與妹長别矣,與使餘忍恥偷生,而使妹之幸福因以減缺,則餘雖生何樂?且恐其苦有更甚于死者。

    蓋此時妹之幸福完全與不完全,實以餘之生死為斷。

    餘生而妹苦,餘亦并無樂趣,無甯餘死而妹安,餘亦可了癡情也。

    餘言至此畢矣,尚有一語相要。

    餘不幸為命所磨,為情所誤,心雖糊塗,身猶幹淨。

    今以一死保全妹一生之幸福,妹能諒餘苦心,幸為餘保全死後之名譽也。

    至家庭間未了之事,情關骨肉,妹自能為餘了之,毋煩餘之喋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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