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梨魂 第二十一章 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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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癡者,夢霞之第二知己也。
傾蓋三月,便賦河梁之句。
梅花嶺樹,遙隔浩然。
朗月清風,辄思元度。
相知如兩人,相違已半稔念。
秋水伊人之歎,屋梁落月之思,與時俱集,亦易地皆然矣。
今者歸期已定,良觌非遙,片紙才飛,吟鞭便起。
夕陽衰草,忽歸南浦之帆;夜雨巴山,再剪西窗之燭。
在石癡固不勝快慰,在夢霞當若何歡迎乎?然而理想竟有與事實絕對相反者。
夢霞聞石癡歸,固并不表歡迎之意,而轉望其參宿出晝,姗姗來遲也。
非夢霞對待知己之誠,較前遽形淡薄,至不願與之相見。
蓋石癡歸來,與薄命之筠倩有絕大之關系,行将以海外客作冰上人,虛懸待決之姻事,從此成為不磨之鐵案矣。
我書至此,知閱者必有所感。
何惑乎?則曰:夢霞對于姻事,究持若何之态度,願乎?不願乎?其願也,則兩意相同,撮合至易。
幸冰人之自至,便玉鏡以飛來,朝詠好逑之什,夕占歸妹之爻,斬斷私情之糾葛,即與筠倩正式結婚。
事亦大佳,何必假惺惺作态。
如其不願,則結婚自由,父母且不能禁制,梨娘何人,能以強迫手段施之夢霞。
承諾與否,主權在我,拒絕之可矣,何為而模棱兩可,優柔寡斷,既不能抛卻梨娘,複不能放過筠倩。
聚九洲鐵,鑄一大錯,昏愦哉夢霞!其存一箭雙雕之想,而竟忍欺人孤兒寡婦,以謀一己之幸福乎?則其人格亦太低矣。
斯言也,以之質問夢霞,當噤口不能答一辭。
然人有恒言:“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矧事涉愛情之作用,尤具絕大之魔力,足以失人自主之權。
夢霞戀戀于梨娘,未嘗不自知其逾分,而情之所鐘,不能自制。
即易地以觀,梨娘亦何獨不然。
梨娘不能絕夢霞,故必欲主張姻事。
夢霞亦不能忘梨娘,故不能拒絕姻事。
而一念及筠倩之無辜被陷,心中亦有難安者,明知事成之後,惟一無二之愛情,決不能移注于筠倩。
故當此将未成之際,情與心訟,憂與喜并,顯示依違遲疑之态度。
夢霞之誤,誤在前此之妄用其情,既一再妄用,百折不回,有此牽連不解之現象,則與筠倩結婚,即為必經之手續,莫逃之公案。
而此時石癡既歸,更有一會逢其适之事,足以促姻事之速成者,則同時筠倩亦于校中請假,一棹自鵝湖歸也。
鴛鴦簿上,錯注姓名;燕子樓中,久虛位置。
以
石癡者,夢霞之第二知己也。
傾蓋三月,便賦河梁之句。
梅花嶺樹,遙隔浩然。
朗月清風,辄思元度。
相知如兩人,相違已半稔念。
秋水伊人之歎,屋梁落月之思,與時俱集,亦易地皆然矣。
今者歸期已定,良觌非遙,片紙才飛,吟鞭便起。
夕陽衰草,忽歸南浦之帆;夜雨巴山,再剪西窗之燭。
在石癡固不勝快慰,在夢霞當若何歡迎乎?然而理想竟有與事實絕對相反者。
夢霞聞石癡歸,固并不表歡迎之意,而轉望其參宿出晝,姗姗來遲也。
非夢霞對待知己之誠,較前遽形淡薄,至不願與之相見。
蓋石癡歸來,與薄命之筠倩有絕大之關系,行将以海外客作冰上人,虛懸待決之姻事,從此成為不磨之鐵案矣。
我書至此,知閱者必有所感。
何惑乎?則曰:夢霞對于姻事,究持若何之态度,願乎?不願乎?其願也,則兩意相同,撮合至易。
幸冰人之自至,便玉鏡以飛來,朝詠好逑之什,夕占歸妹之爻,斬斷私情之糾葛,即與筠倩正式結婚。
事亦大佳,何必假惺惺作态。
如其不願,則結婚自由,父母且不能禁制,梨娘何人,能以強迫手段施之夢霞。
承諾與否,主權在我,拒絕之可矣,何為而模棱兩可,優柔寡斷,既不能抛卻梨娘,複不能放過筠倩。
聚九洲鐵,鑄一大錯,昏愦哉夢霞!其存一箭雙雕之想,而竟忍欺人孤兒寡婦,以謀一己之幸福乎?則其人格亦太低矣。
斯言也,以之質問夢霞,當噤口不能答一辭。
然人有恒言:“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矧事涉愛情之作用,尤具絕大之魔力,足以失人自主之權。
夢霞戀戀于梨娘,未嘗不自知其逾分,而情之所鐘,不能自制。
即易地以觀,梨娘亦何獨不然。
梨娘不能絕夢霞,故必欲主張姻事。
夢霞亦不能忘梨娘,故不能拒絕姻事。
而一念及筠倩之無辜被陷,心中亦有難安者,明知事成之後,惟一無二之愛情,決不能移注于筠倩。
故當此将未成之際,情與心訟,憂與喜并,顯示依違遲疑之态度。
夢霞之誤,誤在前此之妄用其情,既一再妄用,百折不回,有此牽連不解之現象,則與筠倩結婚,即為必經之手續,莫逃之公案。
而此時石癡既歸,更有一會逢其适之事,足以促姻事之速成者,則同時筠倩亦于校中請假,一棹自鵝湖歸也。
鴛鴦簿上,錯注姓名;燕子樓中,久虛位置。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