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惡淫婦阻擋收棺 賢縣令誠心宿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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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尋找。

    哪知走到六裡墩地方,見有一口棺柩,招人認領,小婦人就請人将告示念了一遍,那所開的身材年歲,以及所穿的衣裳,是我丈夫汪宏。

    不知何故被人殺死,這樣冤枉,總要求太爺理楚呢。

    ”說着在地下痛哭不止。

    狄公聽她說得真切,隻得解功了一番,允她刻期緝獲,複又賞給了十吊錢,令她将屍柩領去,汪仇氏方才退去。

     狄公一人悶悶不已,想道:“我到此間,原是為國為民,清理積案,此時接連出這無頭疑案,不将這事判明,何以對得百姓?六裡墩那案,尚有眉目,隻要邱姓獲到,一鞫便可清楚,惟畢順這事,驗不出傷來,卻是如何能了結?看那周氏如此兇惡,無論她不容我含糊了事,就是我見畢順兩次顯靈,也不能為自己的功名,不代他追問。

    惟有回衙默禱陰官,求了暗中指示,或可破了這兩案。

    ”當時煩惱了一會,小二送進酒飯,勉強吃了些飲食。

    複與洪亮二人出去,私訪了一次,仍然不見端倪,隻得胡亂回轉店中,安歇了一夜,次日一早乘轎回衙。

    先繞道六裡墩見汪仇氏,将屍柩領去,方才回到衙中。

    先具了自己自處的公事,升坐大堂,将周氏帶至案前,與她說了一遍,道:“本縣先行請罪,但這案一日不明,一日不離此地。

    汝丈夫既來告你明狀,今晚且待本縣出了陰差,将他提來詢問明白,再為訊斷。

    ”周氏哪裡相信,明知他用話欺人,說道:“太爺不必如此做作,即使勞神問鬼,他既無傷痕,還敢再來對質麼?太爺是堂堂陽官,反而為鬼所算,豈不令人可笑!既是詳文繕好,小婦人在此候信便了。

    ”當時狄公聽她這派譏諷的話頭,明知是當面罵他,無奈此時不好用刑懲治,隻得命原差仍然帶去,自己退入後堂,具了節略,将那表寫好。

    然後齋戒沐浴,令洪亮先到縣廟招呼,說今晚前來宿廟,所有閑雜人等,概行驅逐出去。

    自己行禮已畢,将表章跪誦一遍,在爐内焚去。

    命洪亮在下首伺候,一人在左邊,将行李鋪好,先在蒲團上靜坐了一會,約至定更以後,複至神前禱告一番,無非謂:“陰陽雖隔,司理則同。

    官有俸祿,神有香火。

    既有此職,應問此事。

    叩我冥司,明明指示。

    ”這幾句話禱畢,方到鋪上坐定,閉目凝神,以待鬼神顯靈。

     不知狄公此次宿廟,将這兩案可否破獲,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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