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則 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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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則 栽贓 話說永平縣周儀,娶妻梁氏,生女玉妹,年方二八,姿色蓋世,且遵母訓,四德兼修,鄉裡稱賞。

    六七歲時許配本裡楊元,将行禮親迎 ;為母喪所阻。

    土豪伍和,因往人家取讨錢債,偶過周儀之門,回頭顧盼,隻見玉妹倚欄刺繡,人物甚佳,徘徊眷戀。

    遂問其仆道:“此誰家女子?真的可愛。

    ”仆道:“此是周家玉妹。

    ”和道:“可配人否?”仆道:“不知。

    ”和遂有心,日夜思慕,相央魏良為媒。

    良見周儀,談及:“伍和家資巨萬,田地廣大,世代殷富,門第高華,欲求為公家門婿,使我為媒,萬望允人。

    ”周儀答道:“伍宅家勢富豪,通縣所仰。

    伍官人少年英傑,衆人所稱,我豈不知?但小女無緣,先年已許配本處楊元矣。

    ”魏良回報于和道:“事不諧矣,彼多年已許聘楊元,不肯移嫁。

    ”和怒道:“我之家财人品,門第勢焰,反出楊元之下。

    奈何辭我,我必以計害之,方遂所願。

    ”魏良道:“古人說得好,争親不如再娶,官人何必苦苦戀此?”和終不聽,欲興訟端。

    周儀知之,遂托原媒擇日送女到楊元家,成就姻緣,杜絕争端。

     和聞之,心中大怒,使人密砍杉木數株,浸于楊元門首魚池内,興訟報仇。

    乃作狀告于水平縣主秦侯案下,原被告并鄰裡幹證一一拘問。

    鄰裡皆道:“杉木果系伍和墳山所産,實浸置于楊元門首池中,形迹昭昭,不敢隐諱。

    ”楊元道:“争親未得,伐木栽贓,圖報仇恨,冤慘何堪?”伍和道:“盜砍墳木,驚動先靈,死生受害,苦楚難當。

    ”秦侯道:“伍和何必強辯?你實因争親未遂,故此栽贓報恨。

    ”遂打二十闆,問其反坐之罪。

    判道: “審得伍和與楊元争娶宿仇,連年秦越。

    自砍杉木,私浸元池,黑暗圖賴,其操心亦甚勞,而其為計何甚拙也。

    裡鄰實指,蓋徒知元池有贓,而不知贓之在池由于和所丢耳。

    元系無辜,和應反坐。

    某某幹證,俱落和套術中,姑免究。

    ”此時,伍和詭謀不遂,怒氣沖沖,痛恨楊元:“我不緻此賊于死地,誓不甘休!”思思慮慮,常想害元。

    一日,忽見一乞丐覓食,與他酒肉,問道:“你往各處乞食,還是哪家豐富,肯施舍錢米濟你貧民?”乞丐應道:“各處大戶人家俱好乞食;但隻有楊元長者家中正在整酒做戲還願,無比快活,甚好讨乞,我們往往在那裡相熟,多乞得些。

    ”伍和道:“做戲完否?吃酒罷否?”乞丐道:“還未完,明日我又要往他家。

    ”伍和道:“他東廊有一井,深淺何如?與衆共否?”乞丐道:“隻是他家獨自打水。

    ”伍和道:“我再賞你酒肉,托你一事,肯出力幹否?若幹得來,還有一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