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則 二陰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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婿左鄰王文家取銀,因問可立為人何如,王文對我說道:‘那人是個孝子,因未還母銀不敢宿妻是實。
’”進祿道 :“我家若富,也把幾兩助他,我又不能自給,女又不肯改嫁,在我家也不是了局。
”進壽道:“侄女既賢淑,侄婿又是孝子,天意必不久困此人,我正為此事已湊銀二十兩,又将田典銀十兩,共三十兩與侄女去,他後來有得還我亦可,沒得還我便當相贈他孝子。
人生有銀不在此處用,枉作守虜何為?”月娥得伯父助銀,不勝欣喜,拜謝而回。
父命次子伯正送姐姐到夫家,伯正便回。
月娥回至房中,将銀擺在桌上看了一番,數過件數,乃收置櫥内,然後入廚房炊飯,誰料右鄰焦黑在壁縫中窺見其銀,遂從門外入來偷去,其房門雖響,月娥隻疑夫回入房,不出來看。
少時,周可立回來,入廚房見妻,二人皆有喜色,同吃了午飯,即入房去,不見其銀。
問夫道 :“銀子你拿何處去了?”夫不知來曆,問道 :“我拿什麼銀子?”妻道 :“你莫欺我,我向伯父借銀三十兩與你還婆婆,我數過二十五件,青綢帕包放在櫥内。
方才你進來房門響,是你入房中拿去,反要故意惱我。
”夫道 :“我進到廚房來,并未入卧房去。
你伯父甚大家财,有三十兩銀子借你 ?你用這辦法來賴我,要與我成親。
我定要嫁你,決不落你圈套。
”呂氏道:“原來你有外情,故不與我成親。
把我的銀子拿去,又要嫁我,是将銀催你嫁也,且何處得銀還得伯父?”可立再三不信。
呂氏本想今夜必然好合,誰知遇着此變,心中十分惱怒,便去自缢,幸得索斷跌下,鄰居救了,卻去本司告首,無處追尋。
包公每夜祝告天地,讨求冤白。
卻有天雷打死一人,衆人齊看,正是焦黑,衣服燒得幹淨,渾身皆炭,隻褲頭上一青綢帕未燒,有膽大者解下看是何物,卻是銀子,數之共二十五件。
衆人皆道 :“可立夫婦正争三十兩銀子,說二十五件,莫非即此銀也。
”将來秤過,正是三十兩,送呂氏認之。
呂氏道:“正是。
”衆人方知焦黑偷銀,被雷打死。
驚動呂進祿、進壽、衛思賢、房氏皆聞知來看,莫不共信天道神明,皆稱周可立孝心感格;呂月娥之義不改嫁,此志得明 ;呂進壽之仗義疏财,無不稱服。
由是,衛思賢道 :“呂進壽百金之家耳,肯分三十金贈侄女以全其節孝,我有萬金之家,隻親生二子,雖捐三百金與你之前子亦不為多。
”即寫關書一扇,分三百金之産業與周可立收執。
可立堅辭不受道 :“但以母與我歸養足矣,不願産業。
”思賢道 :“此在你母意何如。
”房氏道:“我久有此意,欲奉你終身,或少延殘喘,則回周門。
但近懷三個月身孕,正在兩難。
”思賢道:“孕生男女,則你代撫養,長大還我,以我先室為母,你子有母,我亦有前妻。
若強你回我家,則你子無母,你前夫無妻,是奪人兩天也。
向三百産業你兒不受,今交與你,以表二年夫婦之義。
”将此情呈于包公,包公為之旌表其門。
房氏次年生一子名恕,養至十歲還衛家,後中經魁。
’”進祿道 :“我家若富,也把幾兩助他,我又不能自給,女又不肯改嫁,在我家也不是了局。
”進壽道:“侄女既賢淑,侄婿又是孝子,天意必不久困此人,我正為此事已湊銀二十兩,又将田典銀十兩,共三十兩與侄女去,他後來有得還我亦可,沒得還我便當相贈他孝子。
人生有銀不在此處用,枉作守虜何為?”月娥得伯父助銀,不勝欣喜,拜謝而回。
父命次子伯正送姐姐到夫家,伯正便回。
月娥回至房中,将銀擺在桌上看了一番,數過件數,乃收置櫥内,然後入廚房炊飯,誰料右鄰焦黑在壁縫中窺見其銀,遂從門外入來偷去,其房門雖響,月娥隻疑夫回入房,不出來看。
少時,周可立回來,入廚房見妻,二人皆有喜色,同吃了午飯,即入房去,不見其銀。
問夫道 :“銀子你拿何處去了?”夫不知來曆,問道 :“我拿什麼銀子?”妻道 :“你莫欺我,我向伯父借銀三十兩與你還婆婆,我數過二十五件,青綢帕包放在櫥内。
方才你進來房門響,是你入房中拿去,反要故意惱我。
”夫道 :“我進到廚房來,并未入卧房去。
你伯父甚大家财,有三十兩銀子借你 ?你用這辦法來賴我,要與我成親。
我定要嫁你,決不落你圈套。
”呂氏道:“原來你有外情,故不與我成親。
把我的銀子拿去,又要嫁我,是将銀催你嫁也,且何處得銀還得伯父?”可立再三不信。
呂氏本想今夜必然好合,誰知遇着此變,心中十分惱怒,便去自缢,幸得索斷跌下,鄰居救了,卻去本司告首,無處追尋。
包公每夜祝告天地,讨求冤白。
卻有天雷打死一人,衆人齊看,正是焦黑,衣服燒得幹淨,渾身皆炭,隻褲頭上一青綢帕未燒,有膽大者解下看是何物,卻是銀子,數之共二十五件。
衆人皆道 :“可立夫婦正争三十兩銀子,說二十五件,莫非即此銀也。
”将來秤過,正是三十兩,送呂氏認之。
呂氏道:“正是。
”衆人方知焦黑偷銀,被雷打死。
驚動呂進祿、進壽、衛思賢、房氏皆聞知來看,莫不共信天道神明,皆稱周可立孝心感格;呂月娥之義不改嫁,此志得明 ;呂進壽之仗義疏财,無不稱服。
由是,衛思賢道 :“呂進壽百金之家耳,肯分三十金贈侄女以全其節孝,我有萬金之家,隻親生二子,雖捐三百金與你之前子亦不為多。
”即寫關書一扇,分三百金之産業與周可立收執。
可立堅辭不受道 :“但以母與我歸養足矣,不願産業。
”思賢道 :“此在你母意何如。
”房氏道:“我久有此意,欲奉你終身,或少延殘喘,則回周門。
但近懷三個月身孕,正在兩難。
”思賢道:“孕生男女,則你代撫養,長大還我,以我先室為母,你子有母,我亦有前妻。
若強你回我家,則你子無母,你前夫無妻,是奪人兩天也。
向三百産業你兒不受,今交與你,以表二年夫婦之義。
”将此情呈于包公,包公為之旌表其門。
房氏次年生一子名恕,養至十歲還衛家,後中經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