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則 嚼舌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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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員乜克忠為妻,不幸夫亡,甘心守節。

    獸惡克信,素窺嫂氏姿色,淫兇無隙可加。

    機乘齋醮完功,意料嫂倦酣卧,突入房帷,姿抱奸污。

    女羞咬恨,嚼舌吐血,登時悶死。

    狐綏綏,犬靡靡,每痛恨此賤行。

    鹑奔奔,鵲強強,何堪聞此醜聲。

    家庭偶語,将有丘陵之歌。

    外衆聚談,豈無牆茨之句。

    在女申雪無由,不殉身不足以明節。

    在惡奸殺有據,不填命不足以明冤。

    哀求三尺,早正五刑。

    上告。

     此時,乜克信聞得蔣光國告己強奸兄嫂,羞慚無地。

    撫兄之靈痛哭喪心,嘔血數升,頃刻立死。

    魂歸陰府,得遇克忠,叩頭哀訴。

    克忠泣而語之道:“緻汝嫂于死地者,嚴道人也。

    有銀一封在菊香手可證,汝嫂存日已登簿上,可執之見官,冤情自然明白,與汝全不相幹。

    我的陰靈決在衙門來輔汝,汝速速還陽,事後可薦拔汝嫂。

    切記切記!”克信蘇轉,已過一日。

    包公拘提甚緊,隻得忙具狀申述道: 訴為生者暴死,死者不明;死者複生,生者不愧事:寡嫂被強奸而死,不得不死,但死非其時;嫂父見女死而告,不得不告,但告非其人。

    何謂死非其時?寡嫂被污,隻宜當時指陳明白,不宜死之太早;嫂父控冤,會須訪确強暴是誰,不應枉及無幹。

    痛身拜兄為師,事嫂如母,語言不通,禮節尤謹。

    毫不敢亵,豈敢加淫?污嫂緻死,實出嚴道。

    嫂父不察,飄空誣陷。

    惡人得計,實出無辜。

    魚網高懸,鴻離難甘代死。

    泣訴。

     包公亦準克信訴詞,即喚原告蔣光國對理。

    光國道:“女婿病時,克信欲移入書房服藥養病,我女不從,留在房中服侍,後來女婿不幸身亡,克信深怨我女緻兄死地,故強逼成奸,因而緻死,以消忿怒。

    ”克信道:“厚吾嫂之身以緻吾嫂之死者,皆嚴道人。

    ”光國道:“嚴道人僅做一日功果,安敢起奸淫之心入我女房,逼她上閣?且功果完成之時,嚴道人齊齊出門去了,大衆皆見其行。

    此全是虛詞。

    ”包公道:“道人非一,單單說嚴道人有何為憑為證?”克信泣道:“前日光國誣告的時節,小的聞得醜惡難當,即刻撫兄之靈痛哭傷心,嘔血滿地,悶死歸陰。

    一見先兄,叩頭哀訴,先兄慰小人道,嚴道人緻死吾嫂,有銀在菊香處為證。

    吾嫂已有登記在簿上。

    乞老爺詳察。

    ”包公怒道:“此是鬼話,安敢對官長亂談!”遂将克信打三十闆,克信受刑苦楚,泣叫道:“先兄陰靈尚許來輔我出官,豈敢亂談!”包公大罵道:“汝兄既有陰靈來輔你,何不報應于我?”忽然間包公困倦,遂枕于案上,夢見已故生員乜克忠泣道:“老大人素稱神明,今日為何昏暗?污辱吾妻而緻之死者,嚴道人也,與我弟全不相幹。

    菊香獲銀一封,原是大人季考賞賜生員的,吾妻賞賜道人,登注簿上,字迹顯然,幸大人詳察,急治道人的罪,釋放我弟。

    ”包公夢醒,撫然歎曰:“有是哉!鬼神之來臨也。

    ”遂對克信道:“汝言誠非謬談,汝兄已明白告我。

    我必為汝辨此冤誣。

    ”遂即差人速拿菊香拶起,究出銀一封,果是給賞之銀。

    問菊香道:“汝何由得此?”菊香道:“此銀在娘子身上,衆人擡她下閣時,我從後面拾得。

    ”又差人同菊香入房取淑貞日記簿查閱,果有用銀五錢加賜嚴道人字迹。

    包公遂急差人緝拿嚴道人來,才一夾棍,便直招認,講出擅用邪藥強奸淑貞緻死,謬以原賜賞銀一封納其胸中是實,情願領罪,與克信全不相幹。

    包公判道: “審得嚴華元,紊迹玄門,情迷欲海,濫叨羽衣之列,竊思紅粉之嬌。

    受賞出門,陽播先歸之語,貪淫登閣,陰為下賤之行。

    彈藥染貞婦之身,清修安在?貪花殺服婦之命,大道已忘。

    淫污何敢對天尊,冤業幾能逃地獄?淑貞含冤,喪嬌容于泉下;克忠托夢,作對頭于陽間。

    一封之銀足證,數行之字可稽。

    在老君既不容徐身之好色,而王法又豈容華元之橫奸?填命有律,斷首難逃。

    克信無幹,從省發還家之例。

    光國不合,拟誣告死罪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