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回 母女當堂對詞一案完結兩案

關燈
第四十七回母女當堂對詞一案完結兩案 賢臣說:“王蘭芝,快些招來!”瞎子道:“爺爺容禀。

    ”就将見錢起意,待晚飯後,打發表兄睡熟,把錢摸得,話也是真,從頭訴完。

    賢臣聞聽,罵聲:“刁奴才!本府分解你聽:若是你的錢,無别味;要是回子的錢,他不住地賣羊肉,接錢手上有油,錢上必有膻氣。

    不然皂白難明,那知本府專判奇怪之事。

    本府看你訛詐之過,理應重處,另枷于羊肉鋪門首示衆。

    姑念你母孤寡無靠,拉下重打二十大闆,免枷。

    ”青衣答應,用頭号闆打得兩腿進裂。

    打完跪在一旁。

    回子見他表弟挨打,心内不忍,将兩串錢領出與瞎子一串。

    王蘭芝摸着不顧疼痛,一齊叩頭欣然而去。

     又見從角門進來男女幾人,上堂跪下。

    差人上前回禀施公:“小的等将陳魁、張義、陶氏帶到。

    ”賢臣擺手,公差退下。

    賢臣說:“報名上來。

    ”“小的金鋪陳魁。

    ”“小的張義。

    ”“小婦人陶氏。

    ”賢臣聽畢,叫聲:“人來,把陳、張二人帶下去,命陶氏快快實說。

    ”陶氏口尊:“老爺請聽:小婦人夫主貿易為生,金鋪打雜。

    小婦人終日閉戶家坐。

    單夫獨妻,度過光陰。

    無故招災拿進衙門,莫把旁言,信以為真。

    ”賢臣聞聽動怒,說:“刁婦住口!少提胡言,與我拶起來!”青衣答應,上前拶起來。

    惡婦人實難忍,滿口說招。

    賢臣聞聽冷笑,罵:“狗婦!不怕你不招。

    ”吩咐:“松刑,快些實說。

    ”陶氏口尊:“大老爺,是小婦害了女婿。

    禍起陳魁,卻是張義之錯。

    夫主無能,家道貧寒,金鋪做手藝,引誘東家,入我之門。

    張義飲酒吃醉,陳魁又将女兒灌醉強奸。

    陳魁又定計:門鬥孟文科,缺少三親六眷,便生心将他謀死,好拐女兒同走。

    安心把張義撂在京城,小婦人又教女兒叫應允小婦人母女同着他去。

    陳魁惟恐小婦人女兒不去,取出攢龍金子穩他。

    ”施公聞聽,叫聲:“陶氏,金子不知有多重,快快說來!”陶氏說:“陳魁言及足足十兩八錢。

    正面雕的是團龍,又說:‘金子為定,決無更改。

    你母女跟我回南,快活無窮。

    你們母女害死孟文科之後,金子為聘,不必煩媒。

    若不允從此事,金子退還。

    ’是以母女當時滿口應允。

    小婦人三人定計,将文科灌醉,命
0.08377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