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蠻兄欺弟昧銀賢臣巧計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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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問你,家中有什麼人?作何生意?銀子放在何處?從實言來。

    ”富義口尊:“大老爺,容小的細禀:小的家住鐘鼓樓後。

    妻何氏,年三十二歲,小的三十五歲,子名素桂,八歲。

    做錢鋪生意。

    因乏銀錢,才把鋪屋變賣,銀價二十兩,心想添在鋪内。

    片時兄長前來借貸,有心周濟他,未等出口,小的留兄吃飯。

    我出去沽酒回來,兄長回家去了。

    小的就随即拉開抽屜,就不見銀兩。

    妻子說:‘屋中大伯坐着,又聽抽屜之聲。

    自兄長去後,再無人來。

    ’”賢臣聞聽,叫聲:“富義,你賣房二十兩銀子,共是幾塊?”富義答道:“小的銀子是三個半零四塊。

    ”賢臣說:“你二人乃一母所生,打鬧上公堂。

    富義聽妻之言,賴兄偷銀。

    不思弟忍兄寬,俱有罪過。

    ”賢臣故意大怒,說:“本府問你,到底見過他的銀子沒有?”富仁回答:“小的未見。

    隻聽旁人告訴小的,說他賣房二十兩銀子,小的方向他求借。

    見他是滿口推辭,小的就回家來。

    ”賢臣一聽為難,思想主意已定。

    回怒變喜,帶笑叫聲:“富仁,你家住金太監寺街西對過,你的妻子錢氏。

    ”賢臣又叫:“富義,你家住鐘鼓樓後,妻子何氏。

    銀子不用問,向本府刻巴。

    本府想來,你二人未必吃早飯。

    實說,吃了沒有?”二人見問,異口同音:“小的二人并未吃早飯。

    ”賢臣聞聽,說:“我說呢!不用你二人生氣,銀子向本府要。

    先賞你二人制錢三百文,先去吃飯;吃了飽飽的回來,好領銀子。

    ”言罷吩咐:“來人,把他二人帶去吃飯,不許為難。

    ”該值人答應。

    賢臣又叫施安,給了差人二百錢,差人接過。

    三人叩首站起,一同往外就走。

    賢臣下座,高叫:“公差劉用,把他二人帶回來。

    ”差人答應,又把富仁、富義帶回,跪在堂下。

    賢臣說:“忘了一事。

    放你二人去吃飯,須得留下些東西。

    你二個把襪子脫下,吃完回來好取銀子。

    ”兄弟答應,回身坐在地下,将襪脫了,當堂放下。

    二人穿鞋站起身來。

    賢臣吩咐:“吃飯去吧。

    ”二人出衙不表。

     卻說門外、堂下瞧看人等,不知其故。

    賢臣叫差人近前,附耳:“如此這般快來。

    ”郭鳳答應道:“是。

    ”回身走至堂前,把富仁穿的襪子拿起出衙,徑奔富仁家門而去。

    賢臣坐在堂上,心.内想法驚衆。

    忽見原告董成帶領少年人上堂,跪在面前。

    賢臣就問:“董成,這少年人上堂何故?”董成見問,尊聲:“老爺,此人是老奴家主名董鳳鳴,今日拿金子以作明證。

    叩求老爺明冤洗狀,老奴感恩匪淺。

    ”賢臣說;“董鳳鳴将金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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