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烈婦碰死申前冤施公審決誘兇徒

關燈
戶,往來走動,彼此難分,好似至親。

    後來他不幸得病而亡。

    妻子孤苦無親,少兒缺女,又沒兄弟,悲啼無法,無力殡葬。

    可喜馮氏賢惠,賣身改嫁葬夫,偏偏媒人提到小的名下。

    打聽我自幼并未娶過妻室,倒說‘朋友不過義氣,且是一舉兩得。

    ’小的因思郝兄死後,需錢置備棺木,馮氏嫂子也有依靠。

    死者入土為安,生者終身有賴。

    小的那日帶酒應允,聘禮拿去。

    小的醉醒,追悔莫及。

    剛過七日,催娶過門。

    想起郝兄,至今慚悔。

    幸而夫妻和順,兒女已長成七歲。

    不料蠢婦偶得氣迷瘋癫,進衙告狀,此是以往的實情。

    小的代婦懇求寬恕回家,感恩不淺。

    ”連連叩頭碰地。

     施公微微冷笑,叫聲,“董六,念其朋情,又是明媒正娶,何言後悔?此事世上常有。

    本縣再問你,郝遇朋何病身亡?”董六見問,神鬼撥亂,不由答道:“老爺,他那裡有什麼病,吃酒死的。

    ”施公心下明白,忙問:“你——你也會吃酒不會?”惡人見問,認是好話,答道:“小的也會吃點酒。

    ”施公又問:“不知你吃酒吃得多少呢,多吃害人不害。

    ”惡人說:“小的也不瞞哄老爺,還吃過數斤。

    ”施公說:“這等說來,你還吃不過本縣了。

    本縣除了辦事,退堂後是吃酒為樂。

    隻有一宗毛病很不好:最好飲酒,懶意吃萊;就愛吃姜,圖它性暖有火料也!”惡人一聽此言,大聲道:“老爺,老爺!快别拿姜下酒,很不好呢!”此必是冤魂當報,怨鬼撥亂他的性。

    施公聽得話内有因,就得了主意了。

    故意說:“姜、酒不可同吃,也不知怎麼講呢。

    你若解說得明白,真有不好之處,本縣就不用了。

    ”惡人見問,才覺住口,驚得渾身打戰,張口結舌,又不敢不說。

    施公見此光景,冷笑罵道:“迷徒!你既不說,本縣少不得要動刑追你。

    ”吩咐把馮氏帶上來對詞。

    青衣答應而去。

    施公又問姜、酒不可同吃之故。

    惡人不敢說出,隻是發怔,立刻把臉都變青了。

    施公心中明白,複又哈哈大笑。

    看見青衣把馮氏帶來跪下。

    施公吩咐:“馮氏,你把董六謀死你前夫細細說來。

    ”馮氏答應,又照前所告之言,一一哭訴。

     施公問:“董六,你可聽真了嗎?難怪你方才說姜、酒不可同吃,内中有些隐情。

    爛肺之事,你這該死的囚徒快快說來,免得用刑。

    ”惡人見問,不住的叩頭,淚流滿面,無可奈何,口稱:“老爺,小的貿易守法,不敢越禮胡行。

    小的便娶馮氏,乃是明媒正娶,他也願從。

    今來告狀,無憑無據,若以姜、酒爛肺,謀死前夫,何不早告?含冤數年,忽又喊冤,而且贓證全無
0.09853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