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王寶珠貪淫損命 錄金言警世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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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非草木,孰能無情?但邪腸一軟,而苟合遂成,于是壞名節,夫恥以為妻,子恥以為母,翁姑恥以為媳,父母恥以為女。

    族黨因之而含羞,戚友因之而蒙垢,辱及宗祖,污流數代,難辭其咎,天地所不容也。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兄弟,淫人者,不獨亂夫婦一倫,并亂人父子兄弟,甚至使彼祖先,有非類之痛,神誅鬼責,豈能逆乎?乃有人饑寒窮困,萬不得已,将女賣于人,原是切齒痛心之事,為主人者,當如己女看待,勿行污辱,其愛惜之心,實與我女無所異也。

    以禮遣嫁,則亦良家夫婦,苟從而亂之,是即淫人妻女矣,夫天地又豈能寬假而不加譴責乎?人于婢女,不肯留心憐恤,稍有姿色,即行奸淫,但情衰愛弛,又複轉賣取值。

    甚或死于毒婦之手,流落淫娟之家,而獨不思彼離其父母,而歸于我者,即以我為父母,忍令摧殘棄擲,若如此者乎?平心思之,通身汗下矣。

     婢女二十歲,即宜擇配,不宜禁锢終身,以損無窮之德也。

    每逢見少年仆婦,執役房中,見其有色,則肆意淫亂,使其夫知之,小則懷怨憤之心,大則懷殺主之意,即或不知,或奸而生子,是使我為父也,忍乎哉?即不生子,而堂堂六尺,與奴婢下賤,愛此敗柳殘花,屑乎哉?此其罪即輕于良家婦,而禍之烈始有甚焉。

    然陰律斷淫罪,未嘗雲淫婢女仆煙者減一等論,則其罪無異于良家。

    倘獲婦女,多被淩逼,試思此輩皆良民,或因貧賣身,既役其身,又複亂其妻女,作何消受。

    及亂而生子,則此子流為其仆,使此子事我,是兄弟相主仆也。

    萬一生女有色,己複亂之,是父奸其女也,己之子侄從而亂之,是兄弟姐妹相奸也,聚室宣淫,廉恥盡喪。

    以淫色之故,乃使祖父相承,而血脈自我而亂,豈不傷哉?今之主人者,多以非禮辱使仆婦,甚至宿其将嫁之女,奸其初婚之媳,使其含羞忍辱,不可對人,至于貧人之婦,或資乳食糊口,彼既撫抱我子,不為無功,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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