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閱判詞傷心墜淚 聞噩耗覓迹尋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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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回 閱判詞傷心墜淚 聞噩耗覓迹尋蹤
說起玉吉拾起一張草底來,正是王長山訪案的原報告。
自己從頭至尾看了一遍,由不得心驚肉跳,戰栗不止。
又見有一本細冊,翻開一看,正是大理院結案二次覆奏的原摺。
玉吉納悶道:“怪得很,怎麼長山手眼,這樣靈活,探訪這樣确呢。
一面驚異一面翻開細看。
見上面寫道: 大理院謹奏為審訊殺夫犯婦,他無證佐,謹就現供,酌拟辦法,由咨改奏,恭摺仰祈聖鑒事。
準步軍統領衙門咨送文光報稱,伊子春英被伊兒媳春阿氏砍傷身死一案,當将人犯解部審訊。
春阿氏初則賴稱伊夫春英,因撞見文光之妾範氏與普雲通奸,被文範氏謀殺斃命,迨提同環質,審系虛誣。
始據供認自尋短見,以緻誤傷春英身死。
法部恐案情不實,未及訊結,移交到院。
臣定成等督饬進派谳員,詳慎訊鞠。
春阿氏始猶藉詞狡賴。
當查照法部卷宗,嚴行駁诘。
複自認誤殺屬實。
臣院曾于上月十六日,瀝陳前後訊供情形,并聲明嚴饬承審各員。
予限訊鞠,如有别情發覺,自當據實推求。
如春阿氏始終堅執一詞,亦當酌取現供,會同法部拟議具奏等因。
奏奉谕旨:知道了。
欽此。
欽遵在案。
玉吉看到此外,不禁眼辣鼻酸,流淚不止。
暗暗咒怨自己,不該蓦地生事,陷害自幼的姊妹。
幸虧她明白大體,不然若供出我來,豈不把兩人名譽一齊都抹煞了嗎。
因又往下看: 阿氏堅認委因在家受氣,欲自行抹脖,以緻刀口誤碰傷春英身死,并無别情。
當饬取具現供,臣等詳加查閱。
據春阿氏供,系鑲黃旗滿洲松昆佐領下阿洪阿之女,伊父早年病故,有兄常祿充錄巡警。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間,由伊母阿德氏主婚,将伊嫁給本旗普津佐領下馬甲春英為妻。
過門後夫婦和睦,夫翁文光系領催,祖婆母德瑞氏,二婆母文範氏,及夫弟春霖,夫妹大正、二正,均待伊素好。
大婆母文托氏,系春英親母,平日管束較嚴。
家内早晚兩餐,俱由伊做飯。
自祖婆母以下衣服,皆由伊漿洗。
伊平素做事遲慢,每早梳頭稍遲,即被大婆母斥罵。
間逢家内諸人脫換衣服,漿洗過多不能早完,亦屢經大婆母斥責。
因此常懷愁急。
是年五月二十日後,大婆母因母家堂伯病故,定期接三。
當給伊孝衣數件,囑令漿洗,至晚尚未洗完。
大婆母嚴加責言,伊自思過門不及百日,屢被譴責,嗣後何以過度。
不如乘間尋死,免得日後受氣。
二十七日早飯後,大婆母帶同伊及大正至堂舅家吊喪,會見各門親戚。
以伊系屬新婦,同聲誇好。
大婆母聲稱做事無能,有何好處。
伊愈加氣悶。
傍晚時夫翁走至,将三事畢,大婆母天氣炎熱,堂舅家房屋過窄,商令夫翁将伊帶回。
伊随同夫翁坐車回歸。
至九點鐘後,伊在廚房收拾家具。
瞥見菜刀一把,觸此尋死情由,念不如自行抹脖,較為幹淨。
将刀攜回自己屋内,掖在鋪褥底下。
移時春英回房,搭鋪睡宿。
上房堂屋門亦己關閉。
伊仍在廚房溫水洗臉。
完後回至屋内,見春英側身向裡睡熟。
維時約近十二點鐘,全家及院鄰均已睡靜。
伊将菜刀取出,提在手内,走近春英床邊,向之愁歎。
忽見春英翻身轉動,伊心内發慌,站立不穩,撲在春英身上,以緻刀口碰傷其咽喉左近,春英哼喊一聲,滾跌床下。
伊見其頸脖冒血,慌急無措,趕即跑出,投入食水缸内,緻頭上扁方,磕傷左額角。
後伊夫翁等将伊救醒,聽聞春英業已身死。
文範氏略稱,須留活口。
伊心懷忿恨,時伊母阿德氏聞信前來,詢問殺死春英情由。
伊聲稱情願與之抵命。
當由夫翁報案,将伊帶至廳上。
眼同相驗後,解交步軍統領衙門送部移交過院。
今蒙訊問,伊夫春英咽喉受傷身死,實因伊自尋短見,以緻誤行碰傷。
盡情急投入缸内,委無别故。
伊身穿血衣委系由步軍統領衙門送案時,伊母阿德氏攜回家内洗催,以緻血迹不甚明顯。
至伊前供,春英撞見文範氏,與普雲通奸,緻被文範氏謀殺,将伊投入水缸各節,委因聽聞文範氏須留活口之言,心中懷恨。
又因普雲當日,代夫翁賃取孝衣來家,故捏造春英對尹聲說,撞見文範氏與普雲通奸,希冀死無對證,藉圖抵制,其實并無其事等語。
玉吉看到此處,正在驚心動魄之際,忽的房門一響,長山自外面走來,笑嘻嘻的道:“了不得,了不得,福爾摩斯的文犢,竟被你給偵查着了。
”說着,把玉吉所看的
自己從頭至尾看了一遍,由不得心驚肉跳,戰栗不止。
又見有一本細冊,翻開一看,正是大理院結案二次覆奏的原摺。
玉吉納悶道:“怪得很,怎麼長山手眼,這樣靈活,探訪這樣确呢。
一面驚異一面翻開細看。
見上面寫道: 大理院謹奏為審訊殺夫犯婦,他無證佐,謹就現供,酌拟辦法,由咨改奏,恭摺仰祈聖鑒事。
準步軍統領衙門咨送文光報稱,伊子春英被伊兒媳春阿氏砍傷身死一案,當将人犯解部審訊。
春阿氏初則賴稱伊夫春英,因撞見文光之妾範氏與普雲通奸,被文範氏謀殺斃命,迨提同環質,審系虛誣。
始據供認自尋短見,以緻誤傷春英身死。
法部恐案情不實,未及訊結,移交到院。
臣定成等督饬進派谳員,詳慎訊鞠。
春阿氏始猶藉詞狡賴。
當查照法部卷宗,嚴行駁诘。
複自認誤殺屬實。
臣院曾于上月十六日,瀝陳前後訊供情形,并聲明嚴饬承審各員。
予限訊鞠,如有别情發覺,自當據實推求。
如春阿氏始終堅執一詞,亦當酌取現供,會同法部拟議具奏等因。
奏奉谕旨:知道了。
欽此。
欽遵在案。
玉吉看到此外,不禁眼辣鼻酸,流淚不止。
暗暗咒怨自己,不該蓦地生事,陷害自幼的姊妹。
幸虧她明白大體,不然若供出我來,豈不把兩人名譽一齊都抹煞了嗎。
因又往下看: 阿氏堅認委因在家受氣,欲自行抹脖,以緻刀口誤碰傷春英身死,并無别情。
當饬取具現供,臣等詳加查閱。
據春阿氏供,系鑲黃旗滿洲松昆佐領下阿洪阿之女,伊父早年病故,有兄常祿充錄巡警。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間,由伊母阿德氏主婚,将伊嫁給本旗普津佐領下馬甲春英為妻。
過門後夫婦和睦,夫翁文光系領催,祖婆母德瑞氏,二婆母文範氏,及夫弟春霖,夫妹大正、二正,均待伊素好。
大婆母文托氏,系春英親母,平日管束較嚴。
家内早晚兩餐,俱由伊做飯。
自祖婆母以下衣服,皆由伊漿洗。
伊平素做事遲慢,每早梳頭稍遲,即被大婆母斥罵。
間逢家内諸人脫換衣服,漿洗過多不能早完,亦屢經大婆母斥責。
因此常懷愁急。
是年五月二十日後,大婆母因母家堂伯病故,定期接三。
當給伊孝衣數件,囑令漿洗,至晚尚未洗完。
大婆母嚴加責言,伊自思過門不及百日,屢被譴責,嗣後何以過度。
不如乘間尋死,免得日後受氣。
二十七日早飯後,大婆母帶同伊及大正至堂舅家吊喪,會見各門親戚。
以伊系屬新婦,同聲誇好。
大婆母聲稱做事無能,有何好處。
伊愈加氣悶。
傍晚時夫翁走至,将三事畢,大婆母天氣炎熱,堂舅家房屋過窄,商令夫翁将伊帶回。
伊随同夫翁坐車回歸。
至九點鐘後,伊在廚房收拾家具。
瞥見菜刀一把,觸此尋死情由,念不如自行抹脖,較為幹淨。
将刀攜回自己屋内,掖在鋪褥底下。
移時春英回房,搭鋪睡宿。
上房堂屋門亦己關閉。
伊仍在廚房溫水洗臉。
完後回至屋内,見春英側身向裡睡熟。
維時約近十二點鐘,全家及院鄰均已睡靜。
伊将菜刀取出,提在手内,走近春英床邊,向之愁歎。
忽見春英翻身轉動,伊心内發慌,站立不穩,撲在春英身上,以緻刀口碰傷其咽喉左近,春英哼喊一聲,滾跌床下。
伊見其頸脖冒血,慌急無措,趕即跑出,投入食水缸内,緻頭上扁方,磕傷左額角。
後伊夫翁等将伊救醒,聽聞春英業已身死。
文範氏略稱,須留活口。
伊心懷忿恨,時伊母阿德氏聞信前來,詢問殺死春英情由。
伊聲稱情願與之抵命。
當由夫翁報案,将伊帶至廳上。
眼同相驗後,解交步軍統領衙門送部移交過院。
今蒙訊問,伊夫春英咽喉受傷身死,實因伊自尋短見,以緻誤行碰傷。
盡情急投入缸内,委無别故。
伊身穿血衣委系由步軍統領衙門送案時,伊母阿德氏攜回家内洗催,以緻血迹不甚明顯。
至伊前供,春英撞見文範氏,與普雲通奸,緻被文範氏謀殺,将伊投入水缸各節,委因聽聞文範氏須留活口之言,心中懷恨。
又因普雲當日,代夫翁賃取孝衣來家,故捏造春英對尹聲說,撞見文範氏與普雲通奸,希冀死無對證,藉圖抵制,其實并無其事等語。
玉吉看到此處,正在驚心動魄之際,忽的房門一響,長山自外面走來,笑嘻嘻的道:“了不得,了不得,福爾摩斯的文犢,竟被你給偵查着了。
”說着,把玉吉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