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回 鄭青天借宿拒奔女 甘瘤子挾怨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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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舉動。

    他身上的衣服,隻脫去了一件紗套,還穿着團花紗袍也沒上腳鐐手铐,隻用一條尋常的鐵鍊,鎖住手腕,隻不過是形式上表示他是一個犯人而已。

    由一個差頭将他牽到花廳裡來,鄭敦謹指着下邊的椅子,叫他就坐。

    他也不客氣坐了下來,說道:“大人要犯民照實吐供,請先把左右的人遣退。

    犯民若存心逃走,随時都可以逃走,不待今日,并且也不是幾個尋常當差的人所能阻擋得住的。

    這位大哥,也請去外邊等着。

    ”說時,回頭望着牽他進來的差頭。

    差頭自不敢作主退出去。

    鄭敦謹知道張文祥是個義士,決不至在這時候乘機逃走。

    便向随身仆役和差人揮手道:“你們暫去外邊伺候。

    ”三人即應是,退出去了。

     張文祥見三人已離開了花廳,才對鄭敦謹說道:“犯民在未招供以前,得先要求大人答應一句話。

    大人答應了犯民才敢實說。

    不然,還是甯死不能說出來。

    ”鄭敦謹道:“你且說出來,可以應允你的自然應允。

    ”張文祥道:“犯民在這裡對大人所招的供,大人能一字不遺的奏明皇上,犯民自是感激高厚之恩,若因有妨礙不能據實奏明,就得求大人将犯人所供的完全隐匿,一字不給外人知道。

    聽憑大人如何複旨,犯民橫豎早已準備一死了。

    ”鄭敦謹見張文祥說得這般慎重,料知必有許多隐痛的事,全不遲疑的答道:“你盡情實說了便了。

    無論如何,決不給外人知道。

    ”張文祥道:“大人雖親口應允了,隻是犯民鬥膽求大人當天發一個誓,才敢盡情實說。

    ”鄭敦謹待說明用不着發誓的話,忽然想起那女主人要求不對外人說時的情景來,不由得暗自思量道:“我為求一個淫奔之女見信,尚可以當天發誓,于今對這們一個勇烈漢子,有何不可發誓呢?并且他既求我發誓,也無以使他相信我不至告人。

    ”當下遂發了一個嚴守秘密的誓。

    張文祥聽了,立起身來,恭恭敬敬的向空叩了個頭,說道:“大哥在天之靈聽者:我于今已替你把仇報過了!你我的事情,今日實不能不說了,你休怪我不替你隐瞞啊。

    ”說罷起身,重行就坐了,才一五一十的從在四川當鹽枭時起,直到刺倒馬心儀止,實實在在供了一遍,隻沒提紅蓮寺的話。

    供完了,并說道:“馬心儀若不是臨死遺囑,将柳氏妹妹及施星标夫婦處死滅口,有四個活口作證,犯民早已照實招供出來了。

    今馬心儀既做得這般幹淨,犯民就照實供出來,常言官官相衛,誰肯将實情直奏朝廷呢?既不能直奏朝廷,與其将真情傳播出去,徒然使我鄭大哥蒙不美之名,毋甯不說的為是。

    所以犯民得先事求大人除直奏上去,永不告人。

    ”鄭敦謹因地位的關系,不便如何說話,隻得叫差頭仍将張文祥帶下去,自己和曾國藩商量。

    他竭力主張照實奏明,曾國藩那裡肯依呢?一手把持了不肯實奏。

    鄭敦謹也因這案子若據實奏上去,連曾國藩都得受重大的處分,自顧權勢遠在曾國藩之下,料知就竭力主張。

    也是無效的。

    然不據實出奏,就得捏造出一種事由複旨,又覺于心不安。

    思量了許久,除去就此稱病挂冠歸裡,沒有兩全之道。

    主意已定,便從南京回到長沙鄉下隐居不問世事了。

    終鄭敦謹之世,不曾拿這案子向人提過半個字。

    幸虧當日出京的時候,帶了一個女婿同行。

    這位女婿乘張文祥招供的時分,悄悄的躲在那花廳屏風背後,聽了一個仔細。

    鄭敦謹去世之後,他才拿出來對人說說。

    在下就是間接從他口裡聽得來的。

     這件案子叙述到這裡,卻要撇開它,再接叙那紅蓮寺的知圓和尚了。

    為寫那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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