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索賄枉誅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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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了道:“敝縣荒涼,沒有什麼應酬的。

    隻是夫馬飯食,早已備下了,專等公爺經過就是。

    ”那家人便道:“怎麼這般的胡混,難道前途的有司,都沒有一毫知會與你麼?”薛公故意道:“前途雖有公文先到,亦不過知會預備快馬迎送而已。

    ”那家人大怒,罵道:“你這不知好歹的東西,故意裝聾作啞。

    少頃國公到來,好好叫你知道!”說罷竟自去了。

    知縣頗知不妙,隻是不肯奉承,任他的主意便了。

     少頃,張志伯領着一行從人來到,薛公隻得出郭迎接。

    張志伯吩咐進城歇馬,知縣便在前引導。

    迎到公廨,張志伯坐定,薛公入見,請了安,侍立于側。

    張志伯問道:“貴縣倉庫,可充足否?”知縣打拱回道:“倉庫充足,并無虧空。

    ”志伯又問道:“縣中案牍可有冤抑久滞不伸者否?”知縣道:“卑職自莅任以來,案無大小,悉皆随控随問,并無久懸不結之案。

    ” 志伯所問言語,不過是故意恐唬的,好待知縣打點。

    誰知這薛公毫不奉承,對答如流。

    志伯心中有些不悅,便作色道:“既是貴縣案牍無滞,錢糧充足,本爵欽奉聖旨,是專為稽查糾察來的。

    貴縣雖則可以自信,然本爵亦須過目,方可複旨。

    就煩貴縣立備清單,好待本爵查聞。

    ”知縣不敢有違,打拱道:“謹遵台命,待卑職回署,立着書吏開列呈上就是。

    ”志伯道:“不須回去商酌,就在這裡開注。

    ”便令人取過紙筆,放在面前,勒令書寫,不容遲緩。

     薛公無奈,隻得當堂寫明。

    先把倉庫錢糧開列,後把各房案件開注呈上。

    志伯觀看,隻見寫着是:曆城縣知縣薛禮勤,謹将縣屬管下倉米谷石開列。

    計開:天字第一廒,貯米一千五百六十九石零三升六合七勺。

     地字第二廒,貯米一千二百三十二石二升七合八勺。

    玄字第三廒,貯米一千七百二十五石六鬥一合一勺。

    黃字第四廒,貯米一千零七十三石零二合。

    宇字第五廒,貯米九百二十五石一升七合三勺。

    宙字第六廒,貯米一千零十二石零三合。

    洪字第七廒,貯米八百石零七升二合三勺。

    荒字第八廒,貯米九百一十二石三升三合七勺。

     常豐倉谷石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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