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惡弟田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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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惡弟田産
順慶府孝義坊,有一敖姓,亦大族人家。
親丁二三百人,地字房有。
敖富生二子,長敖文明,次敖文信,俱習儒業。
後文明登進士第,除授延安府洛川縣知縣,淑人章氏同行之任。
後文信因兄出仕,家中無人,遂在家暫理農桑。
文明每事必親信無疑,蓋以手足至親也。
文信常來任所,文明所得俸資罰贖之銀,每付弟歸置業。
前後數次,積銀一萬餘兩。
指望後歸養老過活。
誰想文信将銀買田置業,皆用自己名字,此時已懷無兄之心。
不想數年文明乃卒于官。
淑人章氏生子敖毅,年隻四歲,自洛川搬柩歸家,宦囊蕭然,母子實難度活,遂緻殡葬之資亦不能措辦。
乃問叔取些銀兩周濟。
文信即時翻轉臉皮,遂不認帳,對嫂曰:“前往任所看兄,我念骨肉,東西常來詢問,原非借銀。
就是兄亦無數萬之金?況兄臨卒,又無片紙隻字為證。
我今在家,胼手胝足,栉風沐雨力農,多少辛苦,方才讨得這口飯吃。
哪有銀子與你?”章氏見叔昧己瞞心,分毫不與,思量夫死又無簿可查,受氣不過,乃着家僮到章宅,請得兄弟章旦,前來商議。
章旦曰:“爾叔獸心,當日付銀,與他歸來,他用自己名字買了田産,我已知其心有今日。
如今若不告官,争論理決,難得他銀子!”章氏即托弟,抱狀赴南充縣去告:告狀婦章氏,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
告為欺死絕生事。
故夫敖文明,官任洛川縣尹。
屢積俸資一萬餘兩,付叔敖文信,前後挈歸置産。
豈夫卒于任,扶柩空歸,哀取前争茔葬,分毫不認。
看叔坐享膏腴,母子孤苦待命。
奔告爺台,追銀殄惡,生死銜恩。
上告。
時縣尹是晉江蔡思元作宰,接得章氏狀詞,哀情慘怛,遂為準理。
出牌來拿敖文信。
文信即具狀訴曰: 訴狀人敖文信,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
訴為仇害事。
信與兄明。
分家十年,刻苦勤勞,僅堪度日。
兄為清官,不幸病故,家資蕭條。
嫂聽血弟章旦教唆,捏情仇陷,誣騙兄宦金,私買田業。
兄銀既無收票,田産又無兄名。
平空唆嫂,妄起占端。
乞爺究唆杜占。
激切上訴。
蔡爺準了訴詞。
遂呼兩家人犯,到堂聽審。
蔡爺曰:“親戚隻好勸和,你怎唆他叔、嫂讦告?”章旦曰:“婦人告狀,自然有抱狀之人。
章氏兒子又小,小的又系姊弟,安忍不代為訴告?況他嫂、叔乃敖家人,小的則姓章,總是敖家财物,決不分我章家。
小的親戚,隻好往來照顧,安肯教唆使他嫂、叔成仇?憑爺爺審我姐姐,果系我教唆不曾?”蔡爺起身問曰:“章淑人怎麼說?”章氏曰:“小婦人忝為命官妻子,若非大不得已,豈肯對簿公庭?不特羞及亡夫,抑且玷辱朝廷!今日之告,蓋謂夫在宦時,信叔來任數次,每次寄銀二千餘兩歸家,此乃小婦人親手遞過。
夫以手足至親,并無疑忌,亦無簿帳。
誰知他今日欺心,分文不還。
若非我夫寄銀,他數年居家,安能發得許大家财?”敖文信曰:“小人與兄分居十年,所積家财不過二三千數目,皆系自家辛苦得來。
雖到兄任所打秋風數次,不過得他盤費三百兩。
果若寄與我歸家買田,我必有領帖,買田之後,我必交文契與他。
縱兄不要領帖、文契,似此利害,嫂嫂豈肯饒過小的?乞老爺想情。
嫂嫂隻因夫故囊空,欲取前次小的打秋風之銀,第聽惡親章旦教唆,哄告假狀。
若非章旦,決無此狀。
”蔡爺曰:“汝家今有萬餘多家資,可謂富厚之甚。
爾嫂、侄今日貧難之極,可分三百金與你嫂嫂濟貧。
”敖文信曰:“小的之家,皆日逐辛苦,逐分攢起來的,怎麼就分得三百金與嫂?”蔡爺曰:“爾與爾嫂本是至親。
即如你做官,侄兒來打秋風,爾獨叫他白手回歸乎?若不聽說,除打在
親丁二三百人,地字房有。
敖富生二子,長敖文明,次敖文信,俱習儒業。
後文明登進士第,除授延安府洛川縣知縣,淑人章氏同行之任。
後文信因兄出仕,家中無人,遂在家暫理農桑。
文明每事必親信無疑,蓋以手足至親也。
文信常來任所,文明所得俸資罰贖之銀,每付弟歸置業。
前後數次,積銀一萬餘兩。
指望後歸養老過活。
誰想文信将銀買田置業,皆用自己名字,此時已懷無兄之心。
不想數年文明乃卒于官。
淑人章氏生子敖毅,年隻四歲,自洛川搬柩歸家,宦囊蕭然,母子實難度活,遂緻殡葬之資亦不能措辦。
乃問叔取些銀兩周濟。
文信即時翻轉臉皮,遂不認帳,對嫂曰:“前往任所看兄,我念骨肉,東西常來詢問,原非借銀。
就是兄亦無數萬之金?況兄臨卒,又無片紙隻字為證。
我今在家,胼手胝足,栉風沐雨力農,多少辛苦,方才讨得這口飯吃。
哪有銀子與你?”章氏見叔昧己瞞心,分毫不與,思量夫死又無簿可查,受氣不過,乃着家僮到章宅,請得兄弟章旦,前來商議。
章旦曰:“爾叔獸心,當日付銀,與他歸來,他用自己名字買了田産,我已知其心有今日。
如今若不告官,争論理決,難得他銀子!”章氏即托弟,抱狀赴南充縣去告:告狀婦章氏,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
告為欺死絕生事。
故夫敖文明,官任洛川縣尹。
屢積俸資一萬餘兩,付叔敖文信,前後挈歸置産。
豈夫卒于任,扶柩空歸,哀取前争茔葬,分毫不認。
看叔坐享膏腴,母子孤苦待命。
奔告爺台,追銀殄惡,生死銜恩。
上告。
時縣尹是晉江蔡思元作宰,接得章氏狀詞,哀情慘怛,遂為準理。
出牌來拿敖文信。
文信即具狀訴曰: 訴狀人敖文信,系南充縣在城中隅民籍。
訴為仇害事。
信與兄明。
分家十年,刻苦勤勞,僅堪度日。
兄為清官,不幸病故,家資蕭條。
嫂聽血弟章旦教唆,捏情仇陷,誣騙兄宦金,私買田業。
兄銀既無收票,田産又無兄名。
平空唆嫂,妄起占端。
乞爺究唆杜占。
激切上訴。
蔡爺準了訴詞。
遂呼兩家人犯,到堂聽審。
蔡爺曰:“親戚隻好勸和,你怎唆他叔、嫂讦告?”章旦曰:“婦人告狀,自然有抱狀之人。
章氏兒子又小,小的又系姊弟,安忍不代為訴告?況他嫂、叔乃敖家人,小的則姓章,總是敖家财物,決不分我章家。
小的親戚,隻好往來照顧,安肯教唆使他嫂、叔成仇?憑爺爺審我姐姐,果系我教唆不曾?”蔡爺起身問曰:“章淑人怎麼說?”章氏曰:“小婦人忝為命官妻子,若非大不得已,豈肯對簿公庭?不特羞及亡夫,抑且玷辱朝廷!今日之告,蓋謂夫在宦時,信叔來任數次,每次寄銀二千餘兩歸家,此乃小婦人親手遞過。
夫以手足至親,并無疑忌,亦無簿帳。
誰知他今日欺心,分文不還。
若非我夫寄銀,他數年居家,安能發得許大家财?”敖文信曰:“小人與兄分居十年,所積家财不過二三千數目,皆系自家辛苦得來。
雖到兄任所打秋風數次,不過得他盤費三百兩。
果若寄與我歸家買田,我必有領帖,買田之後,我必交文契與他。
縱兄不要領帖、文契,似此利害,嫂嫂豈肯饒過小的?乞老爺想情。
嫂嫂隻因夫故囊空,欲取前次小的打秋風之銀,第聽惡親章旦教唆,哄告假狀。
若非章旦,決無此狀。
”蔡爺曰:“汝家今有萬餘多家資,可謂富厚之甚。
爾嫂、侄今日貧難之極,可分三百金與你嫂嫂濟貧。
”敖文信曰:“小的之家,皆日逐辛苦,逐分攢起來的,怎麼就分得三百金與嫂?”蔡爺曰:“爾與爾嫂本是至親。
即如你做官,侄兒來打秋風,爾獨叫他白手回歸乎?若不聽說,除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