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子代父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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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子代父報仇
潮州平遠縣孟林村姜逢時,娶妻譚氏,家事亦頗富厚,隻是人煙稀少。
後譚氏生一子姜啟,亦教之讀書。
年甫十六,父為之娶妻,即譚氏兄弟譚完之女。
娶之過門,克盡婦順之道。
一日譚氏死去,姜逢時在家,媳婦服事不便。
過了三年,有鄰人季伯高來相探問,見他接遞茶湯,甚是不便,乃謂逢時曰:“老官自安人過世,宅上如此冷淡,何不再娶一房寶眷?一來得她服事,二來家中有主,豈不兩全?”逢時曰:“後娶之妻,隻恐難為前妻之子,是以愚老故不敢娶。
”季伯高日:“前村邵安有一女,嫁與東村龍家。
聞得他女婿舊年死去,其女無嗣,亦要出嫁。
老官何不娶來?”逢時曰:“但不知其婦如何?”伯高曰:“吾聞其婦年方二十,才貌兼全,德性純謹。
”逢時被季伯高打動其心,遂将銀三十兩,央伯高去說。
不想姻緣前定,一說便成。
娶之過門,邵氏初入姜氏室中,小心曲謹,加意奉承丈夫與前子,内外頗無閑言。
及過了一年,邵氏見逢時老邁,婦人淫心頗盛,心中便悒悒不快。
一日,見對門有一喻姓人家,名吉,年方二十五六,家道頗富,亦新喪妻。
邵氏常在門首站立,每與之眉來眼去。
後因逢時外出,遂私招喻吉往來通奸。
思欲嫁他而無由,吉教他離異子媳,謀死逢時,方可行事。
邵氏聽吉之方,遂在家中登時變了心腸,終日與逢時厮鬧,說道雖是晚婆,怎麼該服事媳婦,定要逢時将子媳分開。
逢時不得已,乃将兒媳分居于祖宅舊屋居住,離此有一裡之遙。
邵氏見子媳去了,可以擺布丈夫,即私約喻吉到家。
問曰: “爾說要謀老賊,怎麼下手?”吉曰:“今晚逢時歸來,你賠些笑臉與他,然後設些酒肴,與他對飲,待他歡喜吃醉,卻将毒藥置于酒中,再勸他幾杯,可不結果了他。
爾可把自家動用衣服首飾,我與你拿将過去,然後在廚下放一把火,并屍燒了。
爾便胡亂拿些舊衣,逃出兒子那裡,去叫他來救火。
誰人會說是你謀人?”邵氏曰:“此計甚妙!”遂将自己衣服、首飾,悉卷付與喻吉收去。
及至晚間,見逢時入房,忙賠笑臉相迎。
逢時見她歡喜,隻說邵氏心性轉了,乃問:“有酒,取些來吃。
”邵氏曰:“我已整得在廚下。
”即取酒肴放于桌上,殷勤奉勸。
逢時開懷暢飲,飲得大醉。
邵氏即取毒藥放于酒内,再勸逢時飲一大碗。
逢時飲罷,登時藥發。
邵氏扶之上床,遂收拾了家來,乃将幹柴堆在房内及廚下,一齊發火。
又到床下發起火來。
須臾火焰沖天。
邵氏抱得一床綿被,慌忙走出門外,放聲啼哭。
奔到兒子姜啟屋裡說道:“家中火發,父親不見出來,快去救火!”姜啟走得下來,房屋已燒成灰燼,哪裡見個父親。
及至天曉火熄,見父已燒死于房内,頭發俱無,身尚未爛。
姜啟乃擡出來,備衣衾棺椁,厚殓于己所居之庭上。
夫婦一邊治喪,一邊思忖:“我父一向無病,娘親倒會走出,父是男子,反被燒死于火,世無此理!此必奸親私有外交,故前将我夫婦分出,今日就有此事。
必是她将酒灌醉,放火燒死。
”乃問母曰:“爾倒會出,父反死于火,這是怎麼緣故?”邵氏曰:“爾父送我出來。
複轉家中去救文書簿帳,被火封門,因此燒死。
”姜啟曰:“此事暗昧不明,我心甚是不服。
”邵氏曰:“你心不服,要去告我?”姜啟曰:“父親不明,安得不告?”邵氏遂執棍将兒趕打。
姜啟見母形狀,知的是母謀死。
遂奔入府中,具狀去告: 告狀人姜啟,系平遠縣三都民籍。
告為繼母殺父事。
生母早亡,父娶後妻邵氏,來家一載。
嗔父老邁,又蓄異謀。
本月初三日,挾父将身夫婦分逐遠居。
突于昨日半夜,火焚父房,奔報父死火中。
哭罵逐子
後譚氏生一子姜啟,亦教之讀書。
年甫十六,父為之娶妻,即譚氏兄弟譚完之女。
娶之過門,克盡婦順之道。
一日譚氏死去,姜逢時在家,媳婦服事不便。
過了三年,有鄰人季伯高來相探問,見他接遞茶湯,甚是不便,乃謂逢時曰:“老官自安人過世,宅上如此冷淡,何不再娶一房寶眷?一來得她服事,二來家中有主,豈不兩全?”逢時曰:“後娶之妻,隻恐難為前妻之子,是以愚老故不敢娶。
”季伯高日:“前村邵安有一女,嫁與東村龍家。
聞得他女婿舊年死去,其女無嗣,亦要出嫁。
老官何不娶來?”逢時曰:“但不知其婦如何?”伯高曰:“吾聞其婦年方二十,才貌兼全,德性純謹。
”逢時被季伯高打動其心,遂将銀三十兩,央伯高去說。
不想姻緣前定,一說便成。
娶之過門,邵氏初入姜氏室中,小心曲謹,加意奉承丈夫與前子,内外頗無閑言。
及過了一年,邵氏見逢時老邁,婦人淫心頗盛,心中便悒悒不快。
一日,見對門有一喻姓人家,名吉,年方二十五六,家道頗富,亦新喪妻。
邵氏常在門首站立,每與之眉來眼去。
後因逢時外出,遂私招喻吉往來通奸。
思欲嫁他而無由,吉教他離異子媳,謀死逢時,方可行事。
邵氏聽吉之方,遂在家中登時變了心腸,終日與逢時厮鬧,說道雖是晚婆,怎麼該服事媳婦,定要逢時将子媳分開。
逢時不得已,乃将兒媳分居于祖宅舊屋居住,離此有一裡之遙。
邵氏見子媳去了,可以擺布丈夫,即私約喻吉到家。
問曰: “爾說要謀老賊,怎麼下手?”吉曰:“今晚逢時歸來,你賠些笑臉與他,然後設些酒肴,與他對飲,待他歡喜吃醉,卻将毒藥置于酒中,再勸他幾杯,可不結果了他。
爾可把自家動用衣服首飾,我與你拿将過去,然後在廚下放一把火,并屍燒了。
爾便胡亂拿些舊衣,逃出兒子那裡,去叫他來救火。
誰人會說是你謀人?”邵氏曰:“此計甚妙!”遂将自己衣服、首飾,悉卷付與喻吉收去。
及至晚間,見逢時入房,忙賠笑臉相迎。
逢時見她歡喜,隻說邵氏心性轉了,乃問:“有酒,取些來吃。
”邵氏曰:“我已整得在廚下。
”即取酒肴放于桌上,殷勤奉勸。
逢時開懷暢飲,飲得大醉。
邵氏即取毒藥放于酒内,再勸逢時飲一大碗。
逢時飲罷,登時藥發。
邵氏扶之上床,遂收拾了家來,乃将幹柴堆在房内及廚下,一齊發火。
又到床下發起火來。
須臾火焰沖天。
邵氏抱得一床綿被,慌忙走出門外,放聲啼哭。
奔到兒子姜啟屋裡說道:“家中火發,父親不見出來,快去救火!”姜啟走得下來,房屋已燒成灰燼,哪裡見個父親。
及至天曉火熄,見父已燒死于房内,頭發俱無,身尚未爛。
姜啟乃擡出來,備衣衾棺椁,厚殓于己所居之庭上。
夫婦一邊治喪,一邊思忖:“我父一向無病,娘親倒會走出,父是男子,反被燒死于火,世無此理!此必奸親私有外交,故前将我夫婦分出,今日就有此事。
必是她将酒灌醉,放火燒死。
”乃問母曰:“爾倒會出,父反死于火,這是怎麼緣故?”邵氏曰:“爾父送我出來。
複轉家中去救文書簿帳,被火封門,因此燒死。
”姜啟曰:“此事暗昧不明,我心甚是不服。
”邵氏曰:“你心不服,要去告我?”姜啟曰:“父親不明,安得不告?”邵氏遂執棍将兒趕打。
姜啟見母形狀,知的是母謀死。
遂奔入府中,具狀去告: 告狀人姜啟,系平遠縣三都民籍。
告為繼母殺父事。
生母早亡,父娶後妻邵氏,來家一載。
嗔父老邁,又蓄異謀。
本月初三日,挾父将身夫婦分逐遠居。
突于昨日半夜,火焚父房,奔報父死火中。
哭罵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