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欺騙妻舅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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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鄰右來審。
遊吉見提,亦寫訴狀,奔縣訴曰: 訴狀人遊吉,年甲在籍,訴為欺死瞞生事。
吉系葉毓嫡婿,代毓頂戶當差,供養二老,存殁不衰。
獸舅葉自芳,出自通房,毓疑年老未真,故将田産、屋舍,盡撥身理,所積餘銀五百金付自芳,憑中議定,各守所有,不行争意。
豈料芳銀花費,複來争産。
虛詞聳告,明竟謊言。
似此欺瞞,刁風益熾。
隻得乞爺爺斧斷,立見真情。
魏爺看罷訴狀,即叫兩家同鄰右來審。
魏爺問遊吉曰:“自芳怎麼告你吞并家财?”遊吉曰:“小的是葉毓招贅上門養老女婿。
禍因嶽丈臨死,将家财分撥。
見自芳出自通房,恐非真正血脈,故把田産、屋舍、家私,憑中王正嶽、秦韬盡付小的,算計價錢止值三百兩。
當付銀五百兩與自芳母親,折作家業。
誰想他母子蕩廢殆盡,今日故捏趕逐,虛情哄爺爺。
”魏爺曰:“葉自芳,你這小小年紀,敢來告此假狀!哪個教你?”自芳曰:“當日父親臨死時,怕遊吉害死小的,絕了宗嗣,故把田産悉撥與他,以塞惡獸貪心。
父親死時,止遺銀五十兩,小的止得二十,餘三十遊吉當父親面前親手拿去。
哪有五百兩銀與小人?望老爺審問鄰右。
”魏爺即喚鄰右來問。
誰知王正嶽、秦韬兩人俱死,今隻是二人之子,不知前面來曆,乃曰:“葉毓原有揆與父親,原有花押,乞老爺追看撥契便知端的。
”魏爺叫取撥約上來。
誰知遊吉欺心,即将撥約另寫過,竊取王、秦花押在上。
魏爺一看撥約,便問鄰右曰:“此是你父親花号不是?”二人仔細一看,說道:“這是父親親筆花号。
”魏爺聽了口辭,即叫自芳曰:“你父說遊吉代你頂戶當差,送他夫婦過世,故憑鄰右将家産盡撥與他,故不與你幹涉,爾何得冒争?況你父寫得明白,你若再來纏擾,我要重重責你!”自芳哭曰:“此撥約是遊吉假寫的。
”魏爺曰:“鄰右認得他父親花号,你反說是假!”喝令皂隸責打十闆。
自芳叫屈起來。
魏爺叫:“趕将出去,任你哪裡告來。
”一起人犯俱發放畢。
遊吉歸到家中,歡天喜地,置酒謝了鄰人。
玉蘭即翻轉臉皮,把月梅趕出,不容入門。
自芳哭到家來,見母在門外啼哭,自芳備将官府不準之事,一一報知母親。
母曰:“是你失于計較,你父我收有他字迹在,如今再不要入縣去告,府中郭爺清廉,我這裡有簪一對五錢重,你可拿去做盤纏,我權在秦韬媽媽家借住幾日。
”自芳帶了父親親筆迹,搭舡徑到府中。
适值郭爺在朝天門送官,即具狀告曰: 崇安縣九都二圖告狀人葉自芳,告為有冤難伸事。
芳父母雙亡,身系庶出年幼。
嫡母張氏,生姐玉蘭,招遊吉為婿養老。
先父臨殁,怕吉害芳,故将家産撥吉,憑鄰為證。
吉見約存人亡,遂作假約,哄瞞縣官,責打趕出,不與作主。
芳不得已,奔投爺爺明照覆盆,追給原業,感恩。
上告。
郭爺接了葉自芳狀,帶回館中審問明白,遂行牌縣中,提得遊吉一幹人犯,到府親問。
遊吉訴曰:“小的丈人葉毓,五十無子,招贅小人為婿,養生送死,頂戶當差。
年至五十三歲,與通房生自芳,毓疑非真血脈,故把家産不撥與他,原有撥批存照。
魏爺審問明白。
”郭爺叫取撥約上來,遊吉又将假的呈上去。
郭爺叫自芳來看:“此是你父真字不是?”自芳曰:“父寫遺囑小的年幼,小的今帶有父親筆迹數紙在此。
”郭爺展開一看,全然不同。
郭爺曰:“怎麼是兩樣字迹?”遊吉曰:“丈人臨死手顫難寫,故此與生前字不同。
”郭爺想:“不同隻是生熟,怎麼筆法大異?”郭爺故意罵自芳曰:“這事糊塗,我這裡難明。
”自芳哭訴曰:“爺爺若不肯理,小的母子死無葬身之地。
”郭爺曰:“你要我問,拿這拔約抄去,問你母親明白再來。
”丢下撥約與自芳抄。
自芳知郭爺意思,隻推說:“小的不會寫字。
”郭爺曰:“自芳不會寫字,遊吉替他抄去。
” 遊吉不知是計,拿筆連真帶草抄了,遞與自芳。
郭爺叫:“拿上來,我看詳細。
”一認,字雖有真有草,筆勢卻是一樣。
乃指遊吉大罵曰:“這等狗才,你自假寫撥約,欺死瞞生。
”吩咐皂隸,重責二十。
遊吉初不肯認,郭爺吩咐:“與我夾起來!”遊吉心忖:“我丈人撥約,亦未把與自芳,拿出何妨?”即叫曰:“爺爺息怒!小的拿出真的,爺爺觀看。
”複在懷中取出丈人親筆撥約遞上。
郭爺從頭看了一遍,笑曰:“你那丈人就是神見,内中說‘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并論’,又曰‘全與幼子,無幹女婿之事。
悉遵前約’。
他怕你謀害他子,故把此約穩你之心。
你出嫁、招人之人,安得占他家業、金銀?葉自芳你上來,我吩咐你,你看父親、嫡母面上,田撥百畝,屋撥三間,家私每十分撥一分,金銀各撥一百與他,以念骨肉之親。
”葉自芳曰:“爺爺公斷。
小的萬代感恩!”郭爺曰:“我将這撥約批作執照與你。
所撥之産業,亦明批在上。
”用印钤記,付與葉自芳收執,仍立案存照。
判曰: 審得葉自芳與遊吉本郎舅至親。
葉毓當年無子,嫡妻一女,招吉養老,是實。
老得妾子承後,慮吉謀害,臨死設計,全撥家産,蓋為留兒而姑不敢留财也。
吉肆貪号,便欲一網打盡,不思強客,不當奪主。
強欲以姊而占弟家。
理合斷還原産,諒情随撥全親。
立案懲奸,永杜欺騙。
遊吉見提,亦寫訴狀,奔縣訴曰: 訴狀人遊吉,年甲在籍,訴為欺死瞞生事。
吉系葉毓嫡婿,代毓頂戶當差,供養二老,存殁不衰。
獸舅葉自芳,出自通房,毓疑年老未真,故将田産、屋舍,盡撥身理,所積餘銀五百金付自芳,憑中議定,各守所有,不行争意。
豈料芳銀花費,複來争産。
虛詞聳告,明竟謊言。
似此欺瞞,刁風益熾。
隻得乞爺爺斧斷,立見真情。
魏爺看罷訴狀,即叫兩家同鄰右來審。
魏爺問遊吉曰:“自芳怎麼告你吞并家财?”遊吉曰:“小的是葉毓招贅上門養老女婿。
禍因嶽丈臨死,将家财分撥。
見自芳出自通房,恐非真正血脈,故把田産、屋舍、家私,憑中王正嶽、秦韬盡付小的,算計價錢止值三百兩。
當付銀五百兩與自芳母親,折作家業。
誰想他母子蕩廢殆盡,今日故捏趕逐,虛情哄爺爺。
”魏爺曰:“葉自芳,你這小小年紀,敢來告此假狀!哪個教你?”自芳曰:“當日父親臨死時,怕遊吉害死小的,絕了宗嗣,故把田産悉撥與他,以塞惡獸貪心。
父親死時,止遺銀五十兩,小的止得二十,餘三十遊吉當父親面前親手拿去。
哪有五百兩銀與小人?望老爺審問鄰右。
”魏爺即喚鄰右來問。
誰知王正嶽、秦韬兩人俱死,今隻是二人之子,不知前面來曆,乃曰:“葉毓原有揆與父親,原有花押,乞老爺追看撥契便知端的。
”魏爺叫取撥約上來。
誰知遊吉欺心,即将撥約另寫過,竊取王、秦花押在上。
魏爺一看撥約,便問鄰右曰:“此是你父親花号不是?”二人仔細一看,說道:“這是父親親筆花号。
”魏爺聽了口辭,即叫自芳曰:“你父說遊吉代你頂戶當差,送他夫婦過世,故憑鄰右将家産盡撥與他,故不與你幹涉,爾何得冒争?況你父寫得明白,你若再來纏擾,我要重重責你!”自芳哭曰:“此撥約是遊吉假寫的。
”魏爺曰:“鄰右認得他父親花号,你反說是假!”喝令皂隸責打十闆。
自芳叫屈起來。
魏爺叫:“趕将出去,任你哪裡告來。
”一起人犯俱發放畢。
遊吉歸到家中,歡天喜地,置酒謝了鄰人。
玉蘭即翻轉臉皮,把月梅趕出,不容入門。
自芳哭到家來,見母在門外啼哭,自芳備将官府不準之事,一一報知母親。
母曰:“是你失于計較,你父我收有他字迹在,如今再不要入縣去告,府中郭爺清廉,我這裡有簪一對五錢重,你可拿去做盤纏,我權在秦韬媽媽家借住幾日。
”自芳帶了父親親筆迹,搭舡徑到府中。
适值郭爺在朝天門送官,即具狀告曰: 崇安縣九都二圖告狀人葉自芳,告為有冤難伸事。
芳父母雙亡,身系庶出年幼。
嫡母張氏,生姐玉蘭,招遊吉為婿養老。
先父臨殁,怕吉害芳,故将家産撥吉,憑鄰為證。
吉見約存人亡,遂作假約,哄瞞縣官,責打趕出,不與作主。
芳不得已,奔投爺爺明照覆盆,追給原業,感恩。
上告。
郭爺接了葉自芳狀,帶回館中審問明白,遂行牌縣中,提得遊吉一幹人犯,到府親問。
遊吉訴曰:“小的丈人葉毓,五十無子,招贅小人為婿,養生送死,頂戶當差。
年至五十三歲,與通房生自芳,毓疑非真血脈,故把家産不撥與他,原有撥批存照。
魏爺審問明白。
”郭爺叫取撥約上來,遊吉又将假的呈上去。
郭爺叫自芳來看:“此是你父真字不是?”自芳曰:“父寫遺囑小的年幼,小的今帶有父親筆迹數紙在此。
”郭爺展開一看,全然不同。
郭爺曰:“怎麼是兩樣字迹?”遊吉曰:“丈人臨死手顫難寫,故此與生前字不同。
”郭爺想:“不同隻是生熟,怎麼筆法大異?”郭爺故意罵自芳曰:“這事糊塗,我這裡難明。
”自芳哭訴曰:“爺爺若不肯理,小的母子死無葬身之地。
”郭爺曰:“你要我問,拿這拔約抄去,問你母親明白再來。
”丢下撥約與自芳抄。
自芳知郭爺意思,隻推說:“小的不會寫字。
”郭爺曰:“自芳不會寫字,遊吉替他抄去。
” 遊吉不知是計,拿筆連真帶草抄了,遞與自芳。
郭爺叫:“拿上來,我看詳細。
”一認,字雖有真有草,筆勢卻是一樣。
乃指遊吉大罵曰:“這等狗才,你自假寫撥約,欺死瞞生。
”吩咐皂隸,重責二十。
遊吉初不肯認,郭爺吩咐:“與我夾起來!”遊吉心忖:“我丈人撥約,亦未把與自芳,拿出何妨?”即叫曰:“爺爺息怒!小的拿出真的,爺爺觀看。
”複在懷中取出丈人親筆撥約遞上。
郭爺從頭看了一遍,笑曰:“你那丈人就是神見,内中說‘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并論’,又曰‘全與幼子,無幹女婿之事。
悉遵前約’。
他怕你謀害他子,故把此約穩你之心。
你出嫁、招人之人,安得占他家業、金銀?葉自芳你上來,我吩咐你,你看父親、嫡母面上,田撥百畝,屋撥三間,家私每十分撥一分,金銀各撥一百與他,以念骨肉之親。
”葉自芳曰:“爺爺公斷。
小的萬代感恩!”郭爺曰:“我将這撥約批作執照與你。
所撥之産業,亦明批在上。
”用印钤記,付與葉自芳收執,仍立案存照。
判曰: 審得葉自芳與遊吉本郎舅至親。
葉毓當年無子,嫡妻一女,招吉養老,是實。
老得妾子承後,慮吉謀害,臨死設計,全撥家産,蓋為留兒而姑不敢留财也。
吉肆貪号,便欲一網打盡,不思強客,不當奪主。
強欲以姊而占弟家。
理合斷還原産,諒情随撥全親。
立案懲奸,永杜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