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則 沒字詞
關燈
小
中
大
餘方理堂事,見儀門之外,有少婦扶老妪長跪其間,手展一楮戴頭上。
遣吏役呼而進之,曰:“若告狀,宜造堂前,何跽之遠也。
”命吏人接受之。
吏複曰:“素楮耳!”餘曰:“婦人不知狀式,素楮亦不妨。
”吏曰:“沒字也,惟空楮而已。
”餘曰:“亦收之。
”展視果然。
召而問之曰:“若有冤欲白,當據事直書,何取空楮來也?”婦人曰:“不識字,又短于财,代書者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
”餘即将其楮命吏書之,吏曰:“不知也。
”餘曰:“書供詞。
” 則老妪鄭氏,年八十六矣。
少婦姓劉,鄭之寡媳也。
鄭言:“亡兒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為李阿梅逼殺。
将鳴之官,阿梅懇族中生監李晨、李尚、家長李童叔等,勸我無訟,為我斂埋,贻我住屋,養我老幼。
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絕我糧食。
餐風宿露,不知命在何時,我是以來告也。
” 餘日:“人命至重,汝不應私和。
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經九閱月矣,告何為者?”劉氏曰:“阿梅欺淩孤寡,實以夫亡隔歲,無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負約耳。
我等亦知夫死已久,當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償,今者敢有他望?但毀屋絕糧,情實難堪。
而訴之族長、生監,互相推诿,視若秦越。
姑年風燭,兒在襁褓,天不憐救,死無地矣。
” 問阿梅家在何處。
劉氏曰:“在昆安寨,離城不遠。
”餘曰:“汝婦姑少待。
”即飛簽遣役,拘李阿梅對質。
有頃,阿梅至。
訊之,阿梅狡賴曰:“無也。
我與阿梓有服之親,去歲阿梓不幸病死,我憐其母老子幼,常周恤之。
今災餘米珠青黃不接,我自救尚且不贍,豈能複顧他人?”鄭氏、劉氏再三争辯,阿梅固不承,且曰:“婦人無厭,義舉原非可以常繼之事。
我妻兒現在苦饑,何況于汝?”問以逼死李阿梓,及李晨、李尚私和贻屋養老諸事。
阿梅曰:“此風影俱無者,不過欲求助升鬥,誤聽訟師造此聳诳。
李晨、李尚、李童叔可以喚質。
” 餘亦心疑其果無有也。
但以鄭氏婦姑不類狙詐之人,而阿梅目動言肆,似非誠實,試之曰:“阿梅膽大,敢于我前弄巧! 我聽人兩語,即以洞見心肝,豈汝利口所能欺诳?汝以我初莅任,可以相欺,欲試我三尺法乎?有罪首實,雖重譴亦可姑寬。
汝不以實情告我,我喚李晨、李尚、李童叔與汝質對,水落石出,先責汝欺诳四十闆,然後按情治罪。
汝試思之。
” 阿梅服曰:“是也。
阿梓乃我從兄之子,因去年十二月向我索找田價,我不依,彼一時短見,服毒圖賴。
族中李晨、李尚諸人,勸我代為殡殓。
我曾給鄭氏銀十二兩,又将舊日十五兩借券亦取還之。
并無許其養老之事。
”鄭氏曰:“原約兩間房屋亦為栖身,今拆去瓦桷,置我婦姑于何地?且公議贍養一年,今尚少四月。
李阿梅,遂昧良心乎?”阿梅曰:“屋瓦系風災吹毀,我暫收存,今仍去蓋好,還鄭氏婦姑居住。
月給與食米一石,至臘月以後,則不幹我事矣。
”鄭氏、劉氏皆曰:“可!” 餘日:“李阿梅應加刑責,以儆無良,懲欺诳。
姑念片言一折,辄自服辜,據實輸情,如約補過。
此亦非甚頑梗不可化之民也,從寬令其修屋、給米,免行笞杖,以全親親之誼。
俱各和好如初。
”鄭氏、劉氏皆大悅。
李阿梅亦歡欣叩首,轉身吐舌而去。
譯文我剛剛升堂處理公務,看見衙署内門的外面,有一個年輕婦女扶着一位老太太跪在那裡,雙手展開一張紙頂在頭上。
我派衙役把她們叫了進來,說:“要是告狀,應該到大堂來,為什麼跪得那麼遠呢?”說着,讓書辦接過她們的狀紙。
書辦說:“是一張白紙。
”我說:“婦道人家不懂狀紙程式,沒用狀紙寫狀子,用白紙寫也沒關系。
”書辦又說:“沒有字,隻是白紙而已。
”我說:“也收下來吧!”接過來打開一看,果然是一張沒寫字的白紙。
我召呼她們問道:“如果有冤情要訴說,應當按照事實直接寫下來,為什麼拿一張空紙來呢?”兩個婦女說:“不識字,又沒有錢,代寫狀紙的人被李阿梅阻攔,沒有一個人肯代我們寫
遣吏役呼而進之,曰:“若告狀,宜造堂前,何跽之遠也。
”命吏人接受之。
吏複曰:“素楮耳!”餘曰:“婦人不知狀式,素楮亦不妨。
”吏曰:“沒字也,惟空楮而已。
”餘曰:“亦收之。
”展視果然。
召而問之曰:“若有冤欲白,當據事直書,何取空楮來也?”婦人曰:“不識字,又短于财,代書者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
”餘即将其楮命吏書之,吏曰:“不知也。
”餘曰:“書供詞。
” 則老妪鄭氏,年八十六矣。
少婦姓劉,鄭之寡媳也。
鄭言:“亡兒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為李阿梅逼殺。
将鳴之官,阿梅懇族中生監李晨、李尚、家長李童叔等,勸我無訟,為我斂埋,贻我住屋,養我老幼。
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絕我糧食。
餐風宿露,不知命在何時,我是以來告也。
” 餘日:“人命至重,汝不應私和。
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經九閱月矣,告何為者?”劉氏曰:“阿梅欺淩孤寡,實以夫亡隔歲,無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負約耳。
我等亦知夫死已久,當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償,今者敢有他望?但毀屋絕糧,情實難堪。
而訴之族長、生監,互相推诿,視若秦越。
姑年風燭,兒在襁褓,天不憐救,死無地矣。
” 問阿梅家在何處。
劉氏曰:“在昆安寨,離城不遠。
”餘曰:“汝婦姑少待。
”即飛簽遣役,拘李阿梅對質。
有頃,阿梅至。
訊之,阿梅狡賴曰:“無也。
我與阿梓有服之親,去歲阿梓不幸病死,我憐其母老子幼,常周恤之。
今災餘米珠青黃不接,我自救尚且不贍,豈能複顧他人?”鄭氏、劉氏再三争辯,阿梅固不承,且曰:“婦人無厭,義舉原非可以常繼之事。
我妻兒現在苦饑,何況于汝?”問以逼死李阿梓,及李晨、李尚私和贻屋養老諸事。
阿梅曰:“此風影俱無者,不過欲求助升鬥,誤聽訟師造此聳诳。
李晨、李尚、李童叔可以喚質。
” 餘亦心疑其果無有也。
但以鄭氏婦姑不類狙詐之人,而阿梅目動言肆,似非誠實,試之曰:“阿梅膽大,敢于我前弄巧! 我聽人兩語,即以洞見心肝,豈汝利口所能欺诳?汝以我初莅任,可以相欺,欲試我三尺法乎?有罪首實,雖重譴亦可姑寬。
汝不以實情告我,我喚李晨、李尚、李童叔與汝質對,水落石出,先責汝欺诳四十闆,然後按情治罪。
汝試思之。
” 阿梅服曰:“是也。
阿梓乃我從兄之子,因去年十二月向我索找田價,我不依,彼一時短見,服毒圖賴。
族中李晨、李尚諸人,勸我代為殡殓。
我曾給鄭氏銀十二兩,又将舊日十五兩借券亦取還之。
并無許其養老之事。
”鄭氏曰:“原約兩間房屋亦為栖身,今拆去瓦桷,置我婦姑于何地?且公議贍養一年,今尚少四月。
李阿梅,遂昧良心乎?”阿梅曰:“屋瓦系風災吹毀,我暫收存,今仍去蓋好,還鄭氏婦姑居住。
月給與食米一石,至臘月以後,則不幹我事矣。
”鄭氏、劉氏皆曰:“可!” 餘日:“李阿梅應加刑責,以儆無良,懲欺诳。
姑念片言一折,辄自服辜,據實輸情,如約補過。
此亦非甚頑梗不可化之民也,從寬令其修屋、給米,免行笞杖,以全親親之誼。
俱各和好如初。
”鄭氏、劉氏皆大悅。
李阿梅亦歡欣叩首,轉身吐舌而去。
譯文我剛剛升堂處理公務,看見衙署内門的外面,有一個年輕婦女扶着一位老太太跪在那裡,雙手展開一張紙頂在頭上。
我派衙役把她們叫了進來,說:“要是告狀,應該到大堂來,為什麼跪得那麼遠呢?”說着,讓書辦接過她們的狀紙。
書辦說:“是一張白紙。
”我說:“婦道人家不懂狀紙程式,沒用狀紙寫狀子,用白紙寫也沒關系。
”書辦又說:“沒有字,隻是白紙而已。
”我說:“也收下來吧!”接過來打開一看,果然是一張沒寫字的白紙。
我召呼她們問道:“如果有冤情要訴說,應當按照事實直接寫下來,為什麼拿一張空紙來呢?”兩個婦女說:“不識字,又沒有錢,代寫狀紙的人被李阿梅阻攔,沒有一個人肯代我們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