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則 沒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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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方理堂事,見儀門之外,有少婦扶老妪長跪其間,手展一楮戴頭上。

    遣吏役呼而進之,曰:“若告狀,宜造堂前,何跽之遠也。

    ”命吏人接受之。

    吏複曰:“素楮耳!”餘曰:“婦人不知狀式,素楮亦不妨。

    ”吏曰:“沒字也,惟空楮而已。

    ”餘曰:“亦收之。

    ”展視果然。

     召而問之曰:“若有冤欲白,當據事直書,何取空楮來也?”婦人曰:“不識字,又短于财,代書者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

    ”餘即将其楮命吏書之,吏曰:“不知也。

    ”餘曰:“書供詞。

    ” 則老妪鄭氏,年八十六矣。

    少婦姓劉,鄭之寡媳也。

    鄭言:“亡兒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為李阿梅逼殺。

    将鳴之官,阿梅懇族中生監李晨、李尚、家長李童叔等,勸我無訟,為我斂埋,贻我住屋,養我老幼。

    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絕我糧食。

    餐風宿露,不知命在何時,我是以來告也。

    ” 餘日:“人命至重,汝不應私和。

    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經九閱月矣,告何為者?”劉氏曰:“阿梅欺淩孤寡,實以夫亡隔歲,無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負約耳。

    我等亦知夫死已久,當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償,今者敢有他望?但毀屋絕糧,情實難堪。

    而訴之族長、生監,互相推诿,視若秦越。

    姑年風燭,兒在襁褓,天不憐救,死無地矣。

    ” 問阿梅家在何處。

    劉氏曰:“在昆安寨,離城不遠。

    ”餘曰:“汝婦姑少待。

    ”即飛簽遣役,拘李阿梅對質。

     有頃,阿梅至。

    訊之,阿梅狡賴曰:“無也。

    我與阿梓有服之親,去歲阿梓不幸病死,我憐其母老子幼,常周恤之。

    今災餘米珠青黃不接,我自救尚且不贍,豈能複顧他人?”鄭氏、劉氏再三争辯,阿梅固不承,且曰:“婦人無厭,義舉原非可以常繼之事。

    我妻兒現在苦饑,何況于汝?”問以逼死李阿梓,及李晨、李尚私和贻屋養老諸事。

    阿梅曰:“此風影俱無者,不過欲求助升鬥,誤聽訟師造此聳诳。

    李晨、李尚、李童叔可以喚質。

    ” 餘亦心疑其果無有也。

    但以鄭氏婦姑不類狙詐之人,而阿梅目動言肆,似非誠實,試之曰:“阿梅膽大,敢于我前弄巧! 我聽人兩語,即以洞見心肝,豈汝利口所能欺诳?汝以我初莅任,可以相欺,欲試我三尺法乎?有罪首實,雖重譴亦可姑寬。

    汝不以實情告我,我喚李晨、李尚、李童叔與汝質對,水落石出,先責汝欺诳四十闆,然後按情治罪。

    汝試思之。

    ” 阿梅服曰:“是也。

    阿梓乃我從兄之子,因去年十二月向我索找田價,我不依,彼一時短見,服毒圖賴。

    族中李晨、李尚諸人,勸我代為殡殓。

    我曾給鄭氏銀十二兩,又将舊日十五兩借券亦取還之。

    并無許其養老之事。

    ”鄭氏曰:“原約兩間房屋亦為栖身,今拆去瓦桷,置我婦姑于何地?且公議贍養一年,今尚少四月。

    李阿梅,遂昧良心乎?”阿梅曰:“屋瓦系風災吹毀,我暫收存,今仍去蓋好,還鄭氏婦姑居住。

    月給與食米一石,至臘月以後,則不幹我事矣。

    ”鄭氏、劉氏皆曰:“可!” 餘日:“李阿梅應加刑責,以儆無良,懲欺诳。

    姑念片言一折,辄自服辜,據實輸情,如約補過。

    此亦非甚頑梗不可化之民也,從寬令其修屋、給米,免行笞杖,以全親親之誼。

    俱各和好如初。

    ”鄭氏、劉氏皆大悅。

    李阿梅亦歡欣叩首,轉身吐舌而去。

     譯文我剛剛升堂處理公務,看見衙署内門的外面,有一個年輕婦女扶着一位老太太跪在那裡,雙手展開一張紙頂在頭上。

    我派衙役把她們叫了進來,說:“要是告狀,應該到大堂來,為什麼跪得那麼遠呢?”說着,讓書辦接過她們的狀紙。

    書辦說:“是一張白紙。

    ”我說:“婦道人家不懂狀紙程式,沒用狀紙寫狀子,用白紙寫也沒關系。

    ”書辦又說:“沒有字,隻是白紙而已。

    ”我說:“也收下來吧!”接過來打開一看,果然是一張沒寫字的白紙。

     我召呼她們問道:“如果有冤情要訴說,應當按照事實直接寫下來,為什麼拿一張空紙來呢?”兩個婦女說:“不識字,又沒有錢,代寫狀紙的人被李阿梅阻攔,沒有一個人肯代我們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