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則 幽魂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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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埔上、塘子等鄉共築陂障水,輪流以灌溉其田。

    八九月之間早,江、羅兩家恃強衆,紊規約,不顧朔日為楊家水期,恣意桔槔,奄所有而踞之。

     楊仙友不服,操刀向阻,弟兄楊文煥、楊世香随之。

    羅明珠奔回,告其鄉老江立清,号召鄉衆。

    江子千、江宗桂、羅達士、羅俊之、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滿、江阿尾、江獻瑞等四五十人,荷戈制梃,環而攻之。

    楊學文見父、叔在圍困之中,亦招呼三十餘人與之格鬥。

    衆寡不敵,仙友殲焉。

    文煥等紛紛逃竄。

    世香受重傷不能自脫,被擒入寨内,誇示豪雄,實以醫藥調劑,恐其死也。

     是時,署潮令者為大埔尹白公。

    驗傷通報,未訊而殁。

    冬十月十有八日,餘攝篆視事,庭鞫再三,莫肯居兇手者。

    詞證江拱山、謝文卿,以格鬥人多,刀梃交下,實不知為誰。

    詢之未死之楊世香,亦僅知傷己者為羅俊之、江阿尾、江獻瑞,而緻斃楊仙友之元兇,亦不能知其為誰也。

     将江、羅兩姓人犯,隔别細詢,撫之以寬,動之以情,示之以威,加之以三木,鈎距畢施,刑法用盡,總以“不知”二字抵塞,無一人一言之稍有罅漏者。

    餘于是亦無可如何也。

     居數日,陰晦,凄風慘淡。

    漏下人寂,餘呼兩造齊集,謂之曰:“殺人償命,古今不易。

    汝等清夜自思,設汝被人殺死,而人不償汝命,汝為冤魂,能甘心乎?汝等所希冀徼幸,不肯招承者,以無人指質耳,我已牒城隍尊神,約于令夜二更,提出楊仙友鬼魂,與汝質對。

    汝等雖有百喙,亦難以掩飾矣。

    ” 命隸役分攝諸人,随詣城隍廟。

    鳴鐘鼓,焚香再拜,起坐堂皇。

    先呼楊仙友鬼魂上堂聽審,憑空略問數語。

    謂階下諸人曰:“楊仙友在此,欲與汝等對質。

    汝等舉頭觀之,此以手捧心、血染紅衣者是已。

    ”衆人或昂首而觀,或以目竊睨,惟羅明珠、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首不視,若為弗聞也。

     餘即呼羅明珠至,正言曰:“仙友在此,欲汝還其一命,汝尚何推诿哉?”明珠駭顫,良久不能答。

    餘曰:“汝平日利口狡賴,今仙友冤魂在茲,汝則不敢置喙,其為汝殺死無疑。

     若不實言,當刑訊。

    ”明珠服曰:“吾梃擊其颠,傷在偏左。

    仙友之死由鋒刃,乃江子千,與吾無涉也。

    ” 繼呼江子千至,問之,子千不承。

    餘曰:“汝自與楊仙友辯論。

    ”子千熟視不語。

    餘曰:“汝不見冤魂乎?魂言羅明珠執木棍傷其額顱之左,汝執長刀刺其胸膛,僵于地,汝拔刃,血随之湧出。

    當日情形如此,汝尚何容辯哉?”子千曰:“是也。

    ”餘曰:“仙友之死,由汝二人。

    魂所言無妄乎?”曰:“無妄矣。

    ”餘曰:“當日号召多人,指麾令殺者為誰?”曰:“江立清也。

    ” 遣役将子千、明珠入廟中暗處。

    呼江拱山謂之曰:“楊仙友怪汝,汝明知殺彼之仇,不以實告,欲沈其冤。

    今與汝為難,汝受賄幾何,即以汝償其命矣。

    ”拱山叩頭曰:“殺人者,江子千、羅明珠;主令者,江立清。

    奈何以無幹之人償其命乎?”繼呼江宗桂、羅達士、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滿,細加詢問,皆如拱山等所言。

     江立清恃其老也,刑法不能加,鬼神不能吓,堅诿不知。

     诘問良久,終不承。

    餘見其病甚,度不久奄人世,乃謂曰:“衆證明确,即同獄成。

    仙友言,禍由立清,終不肯使活,将奪其魄于道。

    ”即将江子千、江立清諸人按律定拟,解赴大吏。

     甫三日,而立清卒。

    潮人遂以為真有鬼神也。

     譯文潮陽縣的延長、埔上、塘子等鄉,一起圍岸築堤蓄水,輪流灌溉他們各自的田地。

    八九月出現旱情,江、羅兩姓之人依仗人多勢大,破壞規約,不顧初一為楊家用水的日期,任意用吊杆提水,把所有的日子全占了。

     楊仙友心中不服,帶着刀前去阻攔。

    他的本家弟兄楊文煥、楊世香随他前往。

    羅明珠急忙趕回鄉裡,報告給鄉長江立清,招集衆人。

    江子千、江宗貴、羅達士、羅俊之、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滿、江阿尾、江獻瑞等四五十人,持着長槍,帶着棍棒趕到,把楊家幾個人包圍起來毆打。

    楊學文看見父親、叔叔處在圍困之中,也招集了三十多人,和江、羅兩家人格鬥。

    由于衆寡不敵,楊仙友被打死。

    楊文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