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回 親勘災荒掃除積弊 略施小技驚走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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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是江北人民的幸運,但是目前拿到王、陸二犯,從嚴法辦,自可懲一儆百,使奸吏、土棍不敢效尤,若是日久玩生,再有同等情事發生,仍不免虛耗國帑,理宜先事預防,兄弟意欲偏勞老兄妥拟赈災章程,務要防微杜漸,掃除積弊,使赈款不緻虛耗,災民能得實惠。

    拟定之後,奏請頒行各直省,務切實施。

    至于那王、陸二犯,是蘇省的吞赈要犯,許令颟顸操政,自當交程中丞懲治。

    ”林公應聲遵命,離座興辭回衙,親自拟就查災放赈章程,送交陶制軍閱看。

    陶澍便命折奏師爺恭繕奏折,叙明此次林公查明泰興捏荒流弊,附呈災赈章程,奏請欽定頒行,即日拜發。

    旋奉上谕如議辦理。

     自此以後,朝廷對于林公更加倚重,正拟擢升巡撫,不料林公接得父殁家報,立刻帶印上轅門,向制軍禀明奔喪回籍情形,遺缺由陶制軍派員代理。

    林公回衙料理一切,連夜挈同張、楊二人登程回裡,虧得鄭氏夫人早回故裡,等到林公還家,棺殓事事由夫人主辦停當。

    林公居家守制,因見福建瀕臨海峽,地勢斜峻,河流水急,農業無從發展,林公欲為桑梓謀幸福,便集諸巨紳籌商。

    林公問道:“侯官境内,不少空地,何故不栽種雜糧,以資民食?”宋太史答道:“隻因境内多山少河,天雨則山水下沖,随地潴積,天晴則各處旱燎,無水灌溉,因是隻能栽植果木。

    ”林公說道:“福州西湖面積甚廣,若加疏浚,天雨可容山水,天晴可供灌溉,加惠農民,實非淺鮮,諸公何不疏浚呢?”宋太史答道:“開浚西湖誠屬急務,隻因經費浩繁,無從着手。

    ”林公說道:“兄弟忝為本地居民之一,隻因從政在外,不能兼顧,現在家讀禮,疏浚西湖,義不容辭。

    至于經費一項,本為重要問題,愚意有三項辦法:一是在座諸公分擔捐募;二是暫借地方公款以應急需;三是請求官廳在稅捐項下,代征疏浚西湖經費。

    以上辦法,不知諸位意下如何?”在場紳士見林公肯負責,自然齊表同意,于是大家擔任募捐,另由林公向閩督及各司接洽移借公款,代征疏浚費用等事,一面着手籌備報工開挖,由林公為董事,辦事認真,隻有一個月功夫,工程告竣,居民沾惠實多。

     林公守到終制,奉旨補授湖北布政司。

    次年春,複調江甯。

     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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