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 龐國丈唆訟納賄 尹貞娘正語規夫

關燈
為是,省得費去四萬金。

    ”沈國清道:“即費去四萬金,吾妹亦不吝惜,休言禦狀大事要資财費用,即民間有事,也要用資财的。

    ”國丈笑道:“足見賢契明白,但不知你帶在此,或是回去拿來?”沈國清點頭暗說,未知心腹事,且聽口中言,這句話明要現銀了。

    便說:“不曾帶來,待門生去取如何?”國丈道:“既如些,你回去取來,待老夫訂稿。

    ”沈禦史應允,相辭而去。

     當時國丈大悅,好個貪财愛寶的奸臣,進至書房坐定,點頭自喜自言:老夫所忌的是包拯,除了包待制,别人有何畏怯?今幸喜他奉旨往陳州赈饑,不在朝中,說什麼天波無佞府之人,天下都元帥威權很重,說什麼南清宮内戚,隻消一張禦狀達進金階,穩将那兩個狗賊一刀兩段。

    楊宗保啊!不是老夫心狠除你,隻因你二十餘年沒有一些孝敬老夫。

    龐洪猶恐機關洩露,閉上兩扇門,輕磨香墨,執筆而揮,一長一短,吐出情由。

    寫畢,将此稿細細看閱,不勝之喜,不費多少心思,數行字迹人頭落,四萬白金唾手得。

    國丈正在心花大放,外廂來了沈禦史,已将四萬銀子送到。

    國丈檢點明白領受,即呼道:“賢契,你是個明白之人,自然不用多囑,隻恐令妹不慣此事,待老夫說明與你,你今回去,将言告知今妹。

    ”沈國清道:“我為官日久,從不曾見告禦狀,還望老太師指教的。

    ”國丈道:“這一紙,乃是狀詞稿,隻要令妹謄寫。

    ”沈國清道:“幸喜我妹善于書法。

    ”國丈道:“又須要咬破指尖,瀝血在上,他雖有重孝,且勿穿孝服。

    ”沈國清道:“此二事也容易的。

    ”國丈道:“又須着一身素服,勿用奢華,裝成慘切之狀,一肩小轎,到午朝門外伺候。

    黃門官奏稱李沈氏花綁銜刀,然而此事可以假傳,并不用花綁的。

    ”沈國清點首稱是。

    國丈又道:“主上若詢問時,緩緩雍容而對,不用慌忙,切不可奏稱你是他的胞兄,他是你的妹子。

    倘聖上不詢,也不可多言答話,必須将狀詞連連熟誦,須防狀詞不準,還得背誦。

    這是切要機關,教令妹牢牢記住為要。

    ”沈國清聽了言道:“謹遵吩咐。

    ”即時接過狀詞,從頭看罷,連稱:“妙,妙!老太師才雄筆勁,學貫古今,此狀詞果也委曲周詳,情詞懇摯。

    ”說時,輕輕藏于袍袖中,國丈早已命人排開酒宴,款留一番。

    少頃辭别歸衙,便将狀稿付交妹子,将國丈之言一一說明。

    這沈氏聽得
0.05553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