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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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沒有!” “為什麼?”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長為什麼給你寫條幅?你拿的這些條幅在建支木中心學校的過程中起了什麼作用?” “有了省長的條幅,他們才給我辦了手續。

    ” “如果沒有這些條幅呢?設計、修建批複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這些條幅是誰給你的?” “是……是,……” “誰給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長求的。

    ” “在辦公室還是家裡?” “家裡。

    ” “誰能為你證明?” “他夫人梁三妹。

    ” …… 唐學強說:“很明顯,他們早就商量過怎麼對付我們,尤其是王東山寫條幅的事。

    據我們掌握的證據,這些全是田婷玉讓王東山寫的。

    田婷玉用這些條幅給别人幫忙,從中收取好處費,每幅字多者五萬,少者兩三萬元。

    小蘭,再放一段。

    ” 蘭宗震放出了一段畫面。

     34号樓的樓号。

     三門301的門号。

     客廳裡:王東山揮毫潑墨:“依法辦案”。

     田婷玉用草紙在沾墨。

     王東山:“還有嗎?” “有!” “寫給哪裡?” “這是法院的,再給法院經濟庭寫一幅吧。

    ” “那還是‘依法辦案’?” “是!” 王東山又大筆一揮,寫下了“依法辦案”四個大字。

     王東山:“寶貝,拿我的字辦事可以,可不敢收人家錢喲!” 田婷玉在王東山臉上親了一口:“老公,你就放心吧!我哪敢收人錢呢?” 田婷玉辦公室裡。

     一老闆興奮地收起了王東山寫的兩副字:“謝謝田主任。

    ” 田婷玉:“不用。

    ” 老闆把地上的包放在了田婷玉桌子上:“40萬!一分不少!” 田婷玉看看鎖上的房門:“小聲點!” 老闆興沖沖地走了。

     中紀委毛幸主任說:“好樣的!這是誰拍的?” 1号檢察官指着蘭宗震說:“是他!現在是反貪局偵察處的秘密偵察員!” “好樣的!小夥子。

    ” 蘇清林見毛幸主任贊揚他未來的女婿,滿意地朝蘭宗震點了點頭。

     毛幸看了一眼盛正義後,沖蘇清林說:“渎職犯罪是毫無疑問的,現在的焦點是1千萬跟王東山究竟有沒有關系?” 蘇清林沖唐學強說:“學強同志最有發言權了,你說說?” 唐學強:“我的感覺告訴我,1千萬可能跟王東山沒有關系。

    但是,法律不需要證據以外的東西!” “說的好!”高檢渎職侵權偵察局盛正義局長贊賞地看着唐學強:“我們再做做工作,好在從今天起,我們就可以大張旗鼓的工作了!” “蘇書記,下命令吧!”毛幸主任說:“我看可以抓王東山了!” “我同意!”蘇清林感到對王東山采取措施的時機已經成熟了,他命令省紀委書記王冬柏:“兵分兩路,馬上行動!” 王冬柏和毛幸主任的其中一名助手,走出了會議室。

     省檢副檢察長兼起訴處處長高久辛繼續彙報。

     第二,王東山還涉嫌重婚犯罪。

     ……被告在擁有合法妻子的情況下,又在蘭河市蘭韻小區34号樓3門301室和青湖市安家兩處,尤其是在青湖市,被告和柳某以夫妻名義居住達四年之久,違反了《婚姻法》之有關規定,構成了重婚犯罪。

     蘭宗震放出了柳倩倩接受詢問的錄像。

     “柳倩倩,你跟王東山是什麼關系?” “事實婚姻關系。

    ” “你跟他以夫妻的名義,在青湖市居住了幾年?” “四年。

    ” “你知道他有妻子嗎?” “知道。

    ” “那你為什麼和他以夫妻的名義居住?” “他說要離婚的,誰想到他一直在騙我。

    ” “知道你犯罪了嗎?” “知道。

    重婚罪。

    ” 去青湖市調查的錄像。

     調查人員拿着王東山的照片問一位大娘:“大娘,認識這個人嗎?” “認識。

    ” “他是誰?” “是柳大夫的丈夫呀。

    ” 另一個鄰居大媽也說:“是柳醫生的男的。

    ” “他平時什麼時候回來?” “好像每個星期都來的,他坐的是很高級的小車喲!” “最近好像沒有來過。

    ” 調查人問保安:“認識這個人嗎?” “認識。

    這是柳醫生的丈夫。

    ” 詢問唐強倩的錄像畫面。

     “你叫什麼名字?” “唐強倩。

    ” “不對呀,你在青湖學校裡不是叫柳強倩嗎?” 唐強倩就看媽媽。

    她媽媽說:“如實告訴叔叔們,過去為什麼叫柳強倩?” “好的,媽媽。

    ” “為什麼叫柳強倩?” “我的後爸姓王,所以就叫柳強倩。

    ” “還是不對呀,應該叫王強倩呀。

    ” “不對!我親爸爸姓唐,我姓媽的姓了他一定不高興。

    要是改成其它人的姓,我親爸就會傷心死了。

    所以,我媽才讓我姓柳的。

    ” “為什麼不繼續叫唐強倩呢?” “我後爸不同意,他還跟我媽吵過架呢!” 唐學強看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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