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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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都被震顫起來,我的胳膊和腿一陣發麻,我怎麼的就抽泣了起來,把臉埋在枕頭裡,媽媽還是不說話,撫摩着我,我也就是從那時開始理解信仰為什麼對她這樣的女人感興趣,我的媽媽,她與衆不同,鎮靜有力。
而我,則丢人地在最後邊哭着邊說:"哦,媽媽,我們再也見不着他了!" 媽媽摟住我說:"不會的,他生了孩子,一定會帶給我們看的。
"然後,她苦笑着說:"我也老得要做奶奶了。
" 我失聲痛哭,把我這幾個月來的屈辱、卑微全部在我媽媽的懷裡哭了出來。
信仰的母親為此報警,我的父母勸阻過她,但是她已經是個美國人,而且她認為信仰很快也要回美國,對于在這裡可能發生的傳言,他們可以置之不理,她控告曾蝶誘拐少年,而且是自己的學生,她和她的丈夫聯系,他們在電話裡争吵,聲音極大,用英文咆哮,那個男人,她氣喘籲籲地告訴我媽媽,他覺得信仰的事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他說年輕人總會犯錯誤,這個豬猡!她惡毒的詛咒他,早晚要死于愛滋病!但是豬猡還是如她要求寄回了信仰在美國醫院的出生證明的複印件,毫無疑問的,曾蝶和信仰發生關系的時候信仰根本未滿十四歲,她在飯桌狠狠地咀嚼飯粒,臉上的肌肉猙獰地牽動,她說她要告死這個女人! 我母親柔和地跟她開玩笑,說:"你這個樣子真不像個美國人。
" 她惡毒地盯住我的母親,說:"全天下的女人都這樣,換成卡卡你就不會這樣?" 我媽媽立即向她道歉,對于自己的玩笑,她意識到她傷害了她的朋友,她說對不起,兩個人女人潸然淚下,我父親則抱歉說都是我們家裡的錯,沒能管好信仰,信仰的母親一邊哭泣一邊說和你們沒有關系,我就知道,他是他父親的種,一點沒錯! 信仰的母親通過大使館向本地的政府施加壓力,這個案子變得複雜而且驚心動魄,難以言說的暖昧不清,牽涉到許多人和那些人内心隐蔽的情感或者道德。
一家小報的記者通過警察局裡哥們報道了此事,但是第二天報社的主編就被請進了市政府做檢查,所以盡管人們有各種猜測,但由于那家報紙平時就缺乏權威性,大家也隻是說說而已。
在學校,也有老師和學生把曾蝶的辭職和信仰的退學聯系到一起,但是這太敏感了,誰也不敢妄下斷言,起碼沒有人敢當面和我談及此事。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像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在約一個月後,信仰的母親得到通知,曾蝶的名字在鄰近城市的一家婦幼醫院查到了,她辦了假結婚證,在那裡建了大卡,并且已經住院等待生産,警察局面臨一個奇怪的難題,如果是超生嬰兒,在此時就可以強行打針,使胎兒死于腹中,可是對于一個私生子,誰又能決定殺死他或她呢? 信仰的母親也束手無策,她不敢去見曾蝶,隻要求警方帶回信仰,她請求我的父母去見曾蝶,說服她打掉孩子,如果她堅持不肯,就請我父母轉交給她五萬美元,以了結此事。
她說不要見到那個女人,說話時底氣不足,好像是也虧欠了曾蝶什麼,多年以後,我方能理解信仰母親,作為一個女人,她對要從一個面臨生産的女人身邊奪走她的愛人深感同情,她不得不做,卻又深知這其中的殘酷、冷漠和生不如死的痛苦。
她和我媽媽都可以感同身受,作為和曾蝶年齡相仿的女人。
我聽說信仰哥哥在警察找到他的一刻萬分震驚,他暴怒而且發狂一樣的要逃走,但是他勢單力薄,寡不敵衆,他一定是嘶聲竭力地痛罵,不在乎他外表的美,上帝也不能幫助他!他被帶走了,因為他的狂躁,當地政府害怕再出什麼意外,他被直接送進了大使館,除去他的媽媽,本地人誰也不能見到他,連我的父母和我也不能,第二天他的母親就和大使館的有關人員護送他回美國,行色匆匆,隻在前天晚上到我們家拿了行李,大使館的車就在門外等她,連車燈都沒有滅,站在客廳裡就能看見窗外閃着的光,她和我的母親擁抱告别,也擁抱我,她沒有問我有什麼話要帶給我的信仰哥哥,她已經方寸大亂,她哭着對我母親說可能信仰再也不會原諒她了。
我不知道說什麼,我啞口無言,看着窗外的車燈光消失了。
曾蝶也沒有回來,聽說她生了一個兒子,警察局在信仰母親帶着信仰回美國後就撤銷的案子,可以理解,這其實是件家庭私事,信仰給我寫信,求我幫他找到曾蝶和他的孩子,在找的過程中我才知道曾蝶基本上是個孤兒,她沒有親戚或要好的朋友,她和她的孩子消失無蹤。
現在我已經二十歲了,信仰哥哥所說的迷人之處我已經開始理解,并且照樣去做,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他的要求,但是我對着鏡子的時候常常會抿緊嘴唇,往内用力收住下巴,那個十二歲的少女,還能依稀看見她嚴肅的模樣。
2002年5月初于南園
而我,則丢人地在最後邊哭着邊說:"哦,媽媽,我們再也見不着他了!" 媽媽摟住我說:"不會的,他生了孩子,一定會帶給我們看的。
"然後,她苦笑着說:"我也老得要做奶奶了。
" 我失聲痛哭,把我這幾個月來的屈辱、卑微全部在我媽媽的懷裡哭了出來。
信仰的母親為此報警,我的父母勸阻過她,但是她已經是個美國人,而且她認為信仰很快也要回美國,對于在這裡可能發生的傳言,他們可以置之不理,她控告曾蝶誘拐少年,而且是自己的學生,她和她的丈夫聯系,他們在電話裡争吵,聲音極大,用英文咆哮,那個男人,她氣喘籲籲地告訴我媽媽,他覺得信仰的事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他說年輕人總會犯錯誤,這個豬猡!她惡毒的詛咒他,早晚要死于愛滋病!但是豬猡還是如她要求寄回了信仰在美國醫院的出生證明的複印件,毫無疑問的,曾蝶和信仰發生關系的時候信仰根本未滿十四歲,她在飯桌狠狠地咀嚼飯粒,臉上的肌肉猙獰地牽動,她說她要告死這個女人! 我母親柔和地跟她開玩笑,說:"你這個樣子真不像個美國人。
" 她惡毒地盯住我的母親,說:"全天下的女人都這樣,換成卡卡你就不會這樣?" 我媽媽立即向她道歉,對于自己的玩笑,她意識到她傷害了她的朋友,她說對不起,兩個人女人潸然淚下,我父親則抱歉說都是我們家裡的錯,沒能管好信仰,信仰的母親一邊哭泣一邊說和你們沒有關系,我就知道,他是他父親的種,一點沒錯! 信仰的母親通過大使館向本地的政府施加壓力,這個案子變得複雜而且驚心動魄,難以言說的暖昧不清,牽涉到許多人和那些人内心隐蔽的情感或者道德。
一家小報的記者通過警察局裡哥們報道了此事,但是第二天報社的主編就被請進了市政府做檢查,所以盡管人們有各種猜測,但由于那家報紙平時就缺乏權威性,大家也隻是說說而已。
在學校,也有老師和學生把曾蝶的辭職和信仰的退學聯系到一起,但是這太敏感了,誰也不敢妄下斷言,起碼沒有人敢當面和我談及此事。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像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在約一個月後,信仰的母親得到通知,曾蝶的名字在鄰近城市的一家婦幼醫院查到了,她辦了假結婚證,在那裡建了大卡,并且已經住院等待生産,警察局面臨一個奇怪的難題,如果是超生嬰兒,在此時就可以強行打針,使胎兒死于腹中,可是對于一個私生子,誰又能決定殺死他或她呢? 信仰的母親也束手無策,她不敢去見曾蝶,隻要求警方帶回信仰,她請求我的父母去見曾蝶,說服她打掉孩子,如果她堅持不肯,就請我父母轉交給她五萬美元,以了結此事。
她說不要見到那個女人,說話時底氣不足,好像是也虧欠了曾蝶什麼,多年以後,我方能理解信仰母親,作為一個女人,她對要從一個面臨生産的女人身邊奪走她的愛人深感同情,她不得不做,卻又深知這其中的殘酷、冷漠和生不如死的痛苦。
她和我媽媽都可以感同身受,作為和曾蝶年齡相仿的女人。
我聽說信仰哥哥在警察找到他的一刻萬分震驚,他暴怒而且發狂一樣的要逃走,但是他勢單力薄,寡不敵衆,他一定是嘶聲竭力地痛罵,不在乎他外表的美,上帝也不能幫助他!他被帶走了,因為他的狂躁,當地政府害怕再出什麼意外,他被直接送進了大使館,除去他的媽媽,本地人誰也不能見到他,連我的父母和我也不能,第二天他的母親就和大使館的有關人員護送他回美國,行色匆匆,隻在前天晚上到我們家拿了行李,大使館的車就在門外等她,連車燈都沒有滅,站在客廳裡就能看見窗外閃着的光,她和我的母親擁抱告别,也擁抱我,她沒有問我有什麼話要帶給我的信仰哥哥,她已經方寸大亂,她哭着對我母親說可能信仰再也不會原諒她了。
我不知道說什麼,我啞口無言,看着窗外的車燈光消失了。
曾蝶也沒有回來,聽說她生了一個兒子,警察局在信仰母親帶着信仰回美國後就撤銷的案子,可以理解,這其實是件家庭私事,信仰給我寫信,求我幫他找到曾蝶和他的孩子,在找的過程中我才知道曾蝶基本上是個孤兒,她沒有親戚或要好的朋友,她和她的孩子消失無蹤。
現在我已經二十歲了,信仰哥哥所說的迷人之處我已經開始理解,并且照樣去做,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他的要求,但是我對着鏡子的時候常常會抿緊嘴唇,往内用力收住下巴,那個十二歲的少女,還能依稀看見她嚴肅的模樣。
2002年5月初于南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