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雙手能夠掐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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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在朱月萍和您當中,我無法選擇。
我隻能這樣。
爸爸,沒有了我你的家庭更值得你去關心。
全工大生活費也沒有六百元這個數,我還要養一個老婆,您讓我怎麼辦?偷、搶、劫,我都不敢,我隻希望能中彩票,我不想失去她。
朱月萍的爸爸媽媽,我愧對你們。
我知道你們不容易,像我家人一樣愛着自己的孩子。
可你們太放縱她了,您知道她都做了什麼?原因就是我沒錢,我怎麼哄她都不行。
所以我想到和她一起去死,現在我後悔了,我甯可失去她,也不這樣對她。
我可以逃,誰都怕死前的痛苦,但我活着沒有她更痛苦,所以我也走了。
我就一個願望,希望我們能夠葬在一起,求求你們,如果你們還沒有找到她的話,她現在就在東方新天地的地下停車場,車就放在裡面。
她在裡面已經走了。
最後,我想你們,真的,後人一定要記住這個教訓,好好的! 請看見的人打6355,交給我的家人。
法庭一跪,如何消解失去親人的傷痛 寫完遺書,已經是11日晚上10點多了。
吳江想離開洗浴中心換個地方殉情,但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身上沒有錢了,隻好給同宿舍的一位同學打電話,同學趕來為吳江付了賬。
同學帶着吳江趕回學校已經是11日晚上的12點了,驚魂未定的吳江把掐死朱月萍的消息告訴了同宿舍的好友,說完就沉沉睡去。
淩晨起來,吳江去了未名湖、八一湖,目的隻有一個:自殺。
可卻都沒有死成。
當同學聽到吳江把朱月萍掐死的消息時,以為吳江在開玩笑,但第二天一早不見了吳江,再去找朱月萍沒有找到時,吳江的同學感到了事态的嚴重,他們想向警方報案,但卻拿不定主意。
直到4月12日下午,吳江的幾個同學給吳江的父親打電話,當吳江的父親趕到學校時,才知道自己的兒子闖下了大禍。
經過簡單的商議,他們決定立即報案。
4月12日15時49分,他們向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報案。
随即,警方很快在王府井地下停車場發現了朱月萍的屍體。
考慮到吳江手頭沒有錢,可能會回到學校找同學幫忙,警方在北京工業大學樓内蹲守,并于13日淩晨1時30分将返回學校的吳江抓獲。
不需要更多的渲染和描述,朱月萍的死給她的父母帶來的傷痛是無與倫比的。
案件發生後,朱月萍的媽媽經常離家出走去尋找女兒,常常站在學校的大門口不停地朝着校園張望。
而朱月萍的父親更是在北京工業大學門口打起一條橫幅,上寫“校内殺人移屍,還我女兒嚴懲兇手”等字樣,他懷抱着遇害女兒大幅照片,一次次要為女兒讨回公道。
而吳江在看守所裡過完了自己22歲生日之後,2006年10月15日,身穿紅色号服的吳江被押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他看了一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後,頭低了下來。
此時,被害人朱月萍的父親眼神憤怒地瞪視着他。
公訴機關認為,吳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别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以故意殺人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的指控後,吳江平靜地說:“屬實。
” 吳江在法庭上承認,因為經濟等原因,他以前曾經對女友有過暴力行為,但是吳江并不認為他們之間有矛盾。
在法庭上,吳江認為,自己的女友要求高消費,而自己沒有那麼多的錢來供應她,是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
“她老提房子的事,我覺得她觸及我這種特殊家庭的痛處,當時我很憤怒,真想給她兩嘴巴或踢兩腳……”吳江這樣在向法官供述他掐死女友的動機。
在法庭上,朱月萍的父母提出了104萬餘元的民事賠償。
對于這104萬元的民事賠償,吳江表示他願意賠。
“作為學生我沒有錢,現在把我的車變賣後可以賠償一部分,如果法庭給我一個生還的機會,我會用我的一生來賠償,并且贍養二老。
”吳江的代理律師也表示,吳江的家屬已經答應盡最大努力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在法庭上,雙方就賠償問題也同意由法院主持和解。
吳江在最後陳述時表示願意賠償朱月萍家庭的損失,對不起兩個家庭,自己将會陷入一生的自責和痛苦中。
陳述完後,就在法警準備帶走他的一瞬間,吳江突然扭轉身體,“撲通”一聲,沖着女友的父親跪在地上,雙手前伸放在地上,狠狠地磕了一個頭,大聲喊了一聲:“對不起!”随後,吳江被旁邊的法警拉了起來。
“你在法庭上依然不誠實,你在看守所待了半年了,無論判你什麼刑,你都沒有說實話!”朱月萍的父親餘怒未消,他站起來指着吳江大聲地說。
我們當然能夠理解朱月萍父母的内心是何等悲痛,當然不會輕易原諒吳江。
殺人兇手又是還有何等的仇恨,以至于作出這種害人害己的事來。
都說大學生是社會被關注的人群,是天之驕子,可是他們的心理問題,乃至心理缺陷,并沒有被大多數人認識到。
并不是所有的大學生都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那種人隻是很少數的,大多數人會遇到成長的煩惱,家庭條件不好的煩惱,學習成績的煩惱,沒個性沒特長的煩惱,交友的煩惱……,但即使是為了家人為我們求學付出了那麼多,我們也必須努力,不能放棄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
我隻能這樣。
爸爸,沒有了我你的家庭更值得你去關心。
全工大生活費也沒有六百元這個數,我還要養一個老婆,您讓我怎麼辦?偷、搶、劫,我都不敢,我隻希望能中彩票,我不想失去她。
朱月萍的爸爸媽媽,我愧對你們。
我知道你們不容易,像我家人一樣愛着自己的孩子。
可你們太放縱她了,您知道她都做了什麼?原因就是我沒錢,我怎麼哄她都不行。
所以我想到和她一起去死,現在我後悔了,我甯可失去她,也不這樣對她。
我可以逃,誰都怕死前的痛苦,但我活着沒有她更痛苦,所以我也走了。
我就一個願望,希望我們能夠葬在一起,求求你們,如果你們還沒有找到她的話,她現在就在東方新天地的地下停車場,車就放在裡面。
她在裡面已經走了。
最後,我想你們,真的,後人一定要記住這個教訓,好好的! 請看見的人打6355,交給我的家人。
法庭一跪,如何消解失去親人的傷痛 寫完遺書,已經是11日晚上10點多了。
吳江想離開洗浴中心換個地方殉情,但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身上沒有錢了,隻好給同宿舍的一位同學打電話,同學趕來為吳江付了賬。
同學帶着吳江趕回學校已經是11日晚上的12點了,驚魂未定的吳江把掐死朱月萍的消息告訴了同宿舍的好友,說完就沉沉睡去。
淩晨起來,吳江去了未名湖、八一湖,目的隻有一個:自殺。
可卻都沒有死成。
當同學聽到吳江把朱月萍掐死的消息時,以為吳江在開玩笑,但第二天一早不見了吳江,再去找朱月萍沒有找到時,吳江的同學感到了事态的嚴重,他們想向警方報案,但卻拿不定主意。
直到4月12日下午,吳江的幾個同學給吳江的父親打電話,當吳江的父親趕到學校時,才知道自己的兒子闖下了大禍。
經過簡單的商議,他們決定立即報案。
4月12日15時49分,他們向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報案。
随即,警方很快在王府井地下停車場發現了朱月萍的屍體。
考慮到吳江手頭沒有錢,可能會回到學校找同學幫忙,警方在北京工業大學樓内蹲守,并于13日淩晨1時30分将返回學校的吳江抓獲。
不需要更多的渲染和描述,朱月萍的死給她的父母帶來的傷痛是無與倫比的。
案件發生後,朱月萍的媽媽經常離家出走去尋找女兒,常常站在學校的大門口不停地朝着校園張望。
而朱月萍的父親更是在北京工業大學門口打起一條橫幅,上寫“校内殺人移屍,還我女兒嚴懲兇手”等字樣,他懷抱着遇害女兒大幅照片,一次次要為女兒讨回公道。
而吳江在看守所裡過完了自己22歲生日之後,2006年10月15日,身穿紅色号服的吳江被押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他看了一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後,頭低了下來。
此時,被害人朱月萍的父親眼神憤怒地瞪視着他。
公訴機關認為,吳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别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以故意殺人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的指控後,吳江平靜地說:“屬實。
” 吳江在法庭上承認,因為經濟等原因,他以前曾經對女友有過暴力行為,但是吳江并不認為他們之間有矛盾。
在法庭上,吳江認為,自己的女友要求高消費,而自己沒有那麼多的錢來供應她,是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
“她老提房子的事,我覺得她觸及我這種特殊家庭的痛處,當時我很憤怒,真想給她兩嘴巴或踢兩腳……”吳江這樣在向法官供述他掐死女友的動機。
在法庭上,朱月萍的父母提出了104萬餘元的民事賠償。
對于這104萬元的民事賠償,吳江表示他願意賠。
“作為學生我沒有錢,現在把我的車變賣後可以賠償一部分,如果法庭給我一個生還的機會,我會用我的一生來賠償,并且贍養二老。
”吳江的代理律師也表示,吳江的家屬已經答應盡最大努力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在法庭上,雙方就賠償問題也同意由法院主持和解。
吳江在最後陳述時表示願意賠償朱月萍家庭的損失,對不起兩個家庭,自己将會陷入一生的自責和痛苦中。
陳述完後,就在法警準備帶走他的一瞬間,吳江突然扭轉身體,“撲通”一聲,沖着女友的父親跪在地上,雙手前伸放在地上,狠狠地磕了一個頭,大聲喊了一聲:“對不起!”随後,吳江被旁邊的法警拉了起來。
“你在法庭上依然不誠實,你在看守所待了半年了,無論判你什麼刑,你都沒有說實話!”朱月萍的父親餘怒未消,他站起來指着吳江大聲地說。
我們當然能夠理解朱月萍父母的内心是何等悲痛,當然不會輕易原諒吳江。
殺人兇手又是還有何等的仇恨,以至于作出這種害人害己的事來。
都說大學生是社會被關注的人群,是天之驕子,可是他們的心理問題,乃至心理缺陷,并沒有被大多數人認識到。
并不是所有的大學生都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那種人隻是很少數的,大多數人會遇到成長的煩惱,家庭條件不好的煩惱,學習成績的煩惱,沒個性沒特長的煩惱,交友的煩惱……,但即使是為了家人為我們求學付出了那麼多,我們也必須努力,不能放棄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