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絕對權力下的相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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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貪污腐敗有規律可循的話,“絕對的權力導緻絕對的腐敗”真是一個颠撲不破的反腐敗“鐵律”。

    盡管以制約權力為己任的《行政許可法》在中國已經頒布實施,但隻要行政許可的程序沒有公開化、規範化,手裡掌控着行政審批大權的部委司局長們就一再上演着“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的故事。

     郝和平擔任司長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SFDA”)醫療器械司,在全國醫療器械行業擁有絕對的話語權。

    在如此強勢權力之下,有多位主管官員在2006年國家反擊商業賄賂行動中淪為蠹蟲。

     郝和平的犯罪很不新鮮,甚至很低級,無非是“錢權交易、官商勾結。

    ”如果僅僅按照犯罪數額,郝和平的受賄簡直更是小菜一碟。

    他們兩口子全部加起來的受賄總數不超過100萬元,卻得到了總數20年的徒刑。

    按照這個數額,我們隻能說擁有絕對權力的郝和平,腐敗的數額還是相對比較少的。

    可以這樣說,郝和平作為腐敗貪官,相對而言不那麼令人痛恨,卻絕對令人惋惜。

     58歲的郝和平作為2006年涉嫌商業受賄的政府官員,他的落馬不僅僅是為“59歲現象”作了一個新的證明,更多意義上是揭開了醫療器械市場潛規則。

     算一筆賬,富豪官員受賄令人費解 短短半年時間,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大員的郝和平和注冊司司長曹文莊接連倒台,這兩位手裡掌控審批大權的“技術官僚”和“精英官僚”,一下子演變為“腐敗官僚”。

     很多北京司機都知道,西直門橋是北京最難走的橋之一,開車過橋就像進入迷宮一樣。

    盡管地形複雜,但是很多制藥企業或者醫療單位依然能很熟練地在此上橋、下橋、鑽洞、繞彎,直到進入他們想要到達的地方,因為能決定他們生死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在這裡。

     2005年6月原局長鄭筱萸被免去局長職務之後10多天,藥監局再爆新聞,2005年7月8日,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刑拘。

    半年之後的2006年1月12日,藥品注冊司司長、中國藥學會秘書長曹文莊被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帶走。

    藥監局高官連番出事,外界至今議論未息。

    在聽說郝和平和曹文莊出事後,很多人感到“非常震驚和惋惜”。

     2005年7月8日下班後,已回到家中的郝和平接到藥檢局一位領導電話,稱有緊急工作要協商,要求郝馬上趕往單位。

    由于最近幾年食品藥品方面突發事件較多,各分管機構負責人在家中被突然叫到單位是家常便飯,所以郝和平很快回到單位。

    但在郝和平的辦公室内,等待他的卻是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的辦案人員,當場檢察官宣布郝和平因涉嫌受賄被正式刑事拘留。

     郝和平在毫無防範的情況下,被檢察院從單位帶走的。

    按照常規,檢察院不會輕易對司局級以上高級官員實施刑事拘留,之所以未經“雙規”程序直接被刑事拘留,是因為檢方掌握了充足的證據,而且這些證據已十拿九穩。

     藥檢局官方網站的資料顯示,醫療器械司的職責包括:起草有關國家标準,拟訂和修訂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産品的行業标準、生産質量管理規範并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産品的注冊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生産企業許可的管理;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認可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基地、檢測機構、質量管理規範評審機構的資格;負責醫療器械審評專家庫的管理;負責對醫療器械注冊和質量相關問題的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等。

     在藥檢局,郝和平是一位“極為平易近人”的司長。

    58歲的郝和平1948年10月7日生于雲南省昆明市,1974年畢業于昆明工業學院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同年到國家衛生器械局工作,1980年起在國家醫藥管理局工作。

    自1998年藥檢局成立,郝和平就擔任醫療器械司首任司長,這位當了7年司長的高官穿着樸素、熱衷于學術研究,1997年開始主持目前已經執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起草制訂工作。

    除此之外,郝和平還兼任《中國醫療器械雜志》名譽主編,任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和評價》主編,主持編寫了《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實施指南》等多部圖書。

    此外,郝和平還在首都醫科大學擔任“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技術”專業的碩士生導師。

     郝和平在醫療器械司工作了25年,在醫療器械市場擁有相當大的話語權,他落馬的原因讓人一下子想到了審批腐敗。

     但從郝和平的個人經濟狀況看,郝和平的家庭在國内屬于高收入家庭,他本不